『壹』 广西柳州市农村信用社贷款要什么要求
广西农村信用社个人综合消费贷款
个人综合消费贷款是指广西农村信用社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指定消费用途的人民币贷款。
贷款对象:
具有当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辖区范围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申请基本条件:
(1)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
(2)有良好还款意愿,无不良行为记录;
(3)有明确的贷款用途,且贷款用途符合相关规定;
(4)在经办农合机构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5)能够提供足值、有效的担保。
贷款用途:
广西农村信用社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用途包括但不限于:住房装修、购置耐用消费品、教育支出、旅游和医疗等消费用途。
贷款利率:
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为基准,并在中国人民银行允许的范围内浮动,具体由贷款经办农合机构与借款人协商确定。
贷款期限:
广西农村信用社个人综合消费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贰』 农村合作医疗怎么贷款
持本人身份证按照你贷款用途、金额、贷款期限向信用社提出贷款申请,提供户口本、结婚证等各地在贷款上可能有所不同,但基本都需要本人及家属的证明资料并有可靠的抵押或担保,信用社客户经理经过调查核实,决定贷款是否能够发放,同意发放贷款,按照贷款额度权限审批后,即可。
二.农村信用社贷款流程
1.贷款对象在农村信用社服务区域内,经工商行政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向当地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
2.贷款条件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要符合以下要求: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3.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基本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作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除自然人和不须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在贷款社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并在该账户内保留有一定数额的支付保证金;自愿接受贷款社的信贷及结算的监督检查,能够保证定期向贷款社报送经营计划和相关业务、财务报表;申请保证、抵押贷款的,必须具有符合规定的贷款保证人、贷款抵押物或质物。
4.贷款保证人必须是在农村信用社开设存款账户并具备良好的经济效益和资信度的企业或经济实体。贷款抵押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原则上应以不动产如房屋、土地为主,须具有商品性,且易于变现。
5.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70%。申请固定资产、房地产等项目贷款的,借款人的所有者权益、自筹资金比例必须达到国务院规定的要求,同时必须按项目管理的要求,提交完整、规范、有效的文件资料。
6.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的50 ;借款人必须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贷款卡,并按要求办理年检手续。
7.贷款流程贷款申请→贷款调查→贷款审查→贷款审批→签订合同→贷款发放→贷后检查→贷款收回参考:南风金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