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请问公积金贷款未还完,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有公积金贷款未还清每年只能提取实际还贷额,不能一次性全部提取完的。你可以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凭身份证及原来的贷款合同去办理即可。
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组合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和共同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只能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未还清前不得以其他非销户原因提取。
因不同城市的公积金提取政策存在一定的差异性,最好是咨询下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为好!
❷ 公积金贷款未还清可以提取余额吗
公积金贷款未还清可以提取余额。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有余额,可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提取余额,即使公积金贷款未还清。但是,提取余额的具体条件和额度可能会因地区和不同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提取余额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个人解除劳动关系且已连续失业满3个月(含3个月)以上的;
2、参保人因患大病、子女上学等特殊情况需要资金支持的;
3、其他按照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规定执行的情况。
公积金提取标准的具体规定如下:
1、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款金额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70%(最高不超过当地公积金贷款额度),按月等额还款,贷款期限1-30年不等;
2、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每月最高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的50%,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月租金;
3、住房大修提取:最高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的50%,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次大修费用;
4、个人购买住房提取:最高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的30%,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地限购标准和房价的70%;
5、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提取:最高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的90%。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的公积金提取标准可能略有不同,建议咨询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相关部门,以便了解具体的提取标准。同时,在提取公积金时,也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填写申请表等。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❸ 房贷还没有还清,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吗
公积金贷款没还完可以取公积金。
没有还完贷款的情况下提取公积金的三种情况
1、按月提取
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还未还清贷款的所有人。每个月可以提取一次公积金,提取数额不能超过每个月的还贷额度,每个月15日公积金中心会自动将金额划转到提取人卡上。
2、按年提取
使用公积金和商业贷款买房,还未还清贷款的所有人。每还款满一年都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如果时隔超过一年还款未提取,可以提取还款期间累计的所有金额。
3、冲还贷提取
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还未还清贷款的所有人。市民可申请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自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后的第三日起可办理冲还贷业务,每名缴存职工每年可以办理一次,且两次办理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需结清贷款的除外。
冲还贷金额不计入缴存职工办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及通过委托提取业务的还款额度。
(3)公积金第二次贷款未还完余额扩展阅读:
购房公积金提取方式
1、一手房提取
①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②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2、二手房提取
①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②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住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主买房人的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3、职工因购买公有住宅楼房首次公积金提取
①单位房管部分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②购房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❹ 公积金贷款没有还清可以提取余额吗
一,只要你贷款成功了,就可以提取你账户里的公积金。
二,公积金提取条件里,也有装修这一项。你可以咨询单位财务室,他们都知道如何提取。
❺ 贷款没还完,可以提取公积金余额吗
住房公积金贷款后,余额不可以提取,需要还清贷款后才可以提取。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