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上海公积金交满了两年,非武汉户口,调动到武汉分公司,如果公积金转到武汉,可以在武汉公积金贷款买房
工作变动离开魔都后,可以申请将公积金一次性提取出来。
到武汉后,根据武汉这边要求办理五险一金,目前武汉放开限购政策,可以用公积金买房。
公积金缴存比例武汉上海一致,只要你工资没变,公积金就不会变少。
㈡ 在外地上班缴纳公积金,能在武汉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一、在外地上班缴纳公积金,能在武汉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异地是否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看申请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否支持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可操作的话,满足公积金异地贷款条件就可申请。
一般流程如下:
(一)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二)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三)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四)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五)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二、外省在武汉买房能用公积金贷款吗
外省在武汉买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
但是按照《公积金异地贷款实施细则》异地贷款受理范围有相关规定,必须要具有武汉市户籍,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外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存职工,在本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时,可向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异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而且还明确了异地贷款的对象和条件:
一是增加了借款人还贷能力的贷款条件,明确了借款人及配偶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和按时还本付息的偿贷能力;
二是增加了借款人信用审核标准,借款人及配偶信用良好,符合武汉公积金中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用审核标准》;
三是规定了异地贷款购房合同签订有效期,借款人办理异地贷款时,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时间在一年之内,首付款不少于购房总价的20%。
(2)外地公司工作可以交武汉公积金贷款买房扩展阅读:
异地贷款新政自通知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为保证贷款政策调整的平稳过渡,在具体操作上设定政策过渡期,并以购房签约时间为节点,加以区别对待。
1、在异地贷款实施细则颁布之日前,各贷款经办银行已受理并在公积金系统登记的贷款申请,仍按原异地政策标准执行;
2、在异地贷款实施细则颁布之日前,购买一手房,已签订认购书并交付定金、或已交首付款签订合同的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如能提供认购书及定金电子账单原件、或能提供首付款电子进账单原件。
由贷款银行工作人员持借款人相关资料到武汉公积金中心的下属经办部门,对借款申请人的购房时间进行审核认定,如购房时间确认为政策颁布时间前的,由中心工作人员审查《借款人家庭住房信息查询结果通知单》等资料。
通过系统登记并出具《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套数标准确认表》盖章,交银行工作人员按原申请通道受理,按原贷款政策标准执行;
3、贷款新政颁布之日起购房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的,一律按新规定执行。
㈢ 本人是武汉户囗人却在外地工作五险一金到在外地交的可在武汉贷款卖房吗
可以,关键是看月工资和银行流水账。
贷款时提供购房人身份证,户口本,单身证明,收入证明(找个武汉公司开一个)以及近半年在武汉的流水,流水为月供的两倍,不够可以用父母或爱人的收入做共同还款人。
只要有武汉市户籍,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外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存职工,在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借款人异地贷款正常还款一年后,可凭借款抵押合同、还贷明细、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和婚姻关系证明,每年向缴存城市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汇入武汉公积金中心指定账户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直至异地贷款结清。
㈣ 外地公积金可以在武汉贷款吗 需符合条件
外地公积金可以在武汉贷款吗?答案是肯定的,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具体来看:
一、武汉都市圈内的城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武汉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武汉都市圈包括武汉、黄石、鄂州、孝感、黄冈、咸宁、仙桃、天门、潜江。在这些城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圈内其他城市购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他们的缴存金额和时长在其他城市同样有效,不会因为工作地点的变化而受影响。
二、对于湖北省内其他城市以及与武汉签订住房公积金合作协议的城市(如长沙、合肥、南昌等),在武汉贷款的对象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借款人是武汉户籍,并且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及以上。
2. 借款人及配偶需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 借款人及配偶应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和偿贷能力。
4. 借款人及配偶信用良好,符合武汉公积金中心的信用审核标准。
5. 购房合同签订时间在一年之内,首付款不少于购房总价的20%。
6. 在缴存城市和武汉本市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结清,且没有其他影响偿还异地贷款的负债。
7. 同意以所购住房进行抵押担保。
8. 符合武汉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借款人及配偶已经累计使用过两次及以上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包括异地贷款),无论贷款是否已结清,武汉公积金中心将不再受理其异地贷款申请。
以上是关于外地公积金在武汉贷款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