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银行贷款到期,当事人没还,银行已经起诉当事人和担保人,请问法院会怎么做呢
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而对于担保人,他们可能会冻结财产、银行账户。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如果还不了的话,那么法院是会申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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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银行贷款还不上,被银行起诉了,怎么办
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事实,如果债务确实存在的,会判决债务人进行还款,如果仍不还的话,会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方法: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国家指明用途的专项资金。但被申请执行人用这些名义隐蔽资金逃避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冻结。
冻结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需要继续冻结的,应在冻结到期前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办理冻结手续,否则,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解除冻结。
划拨是指人民法院通过银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等单位,将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存款,按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数额划入申请执行人的账户内的执行措施。划拨存款可以在冻结的基础上进行,也可以不经冻结而直接划拨。
人民法院采取查询、冻结、划拨措施时,可直接向银行营业所、储蓄所及信用合作社提出,无需经其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外地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到被申请执行人住所地、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银行、信用合作社查询、冻结和划拨存款,不需经当地人民法院同意或者转办手续。当地银行、信用合作社必须协助办理,不得以扣收到期贷款或贷款利息等任何理由拒绝和搪塞。拒绝协助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罚款,建议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给予纪律处分。
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民事诉讼法》第22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在执行实践中,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是人民法院经常使用的一种执行措施。扣留和提取是紧密相联的两个执行措施,扣留是临时性措施,是将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暂扣下,仍留在原来的单位,不准其动用和转移,促使其在限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如超过期限仍不履行的,即可提取该项收入交付申请执行人。
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查封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执行措施。
拍卖是人民法院以公开的形式、竞争的方式,按最高的价格当场成交,出售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变卖是指强制出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以所得价款清偿债务的措施。人民法院在 执行中需要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的,可以交由有关单位变卖,也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的,变卖前,应就价格问题征求物价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变卖的价格应当合理。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的存款和收入,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所得的金钱,应及时交付申请执行人,并结束执行程序。
四、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在执行过程中,还会出现被申请执行人不仅逾期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且还将财产转移起来,拒不向人民法院交待自己真实的财产状况。针对这些情况,《民事诉讼法》第227条第1款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在搜查中,如发现有应依法查封或者扣押的财产时,执行人员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查封、扣押。如果来不及制作查封、扣押裁定的,可先行查封、扣押,然后在48小时内补办。
五、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财物
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应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指定一方当事人交付财物或者票证的,执行人员应在做好被申请执行人思想工作的基础上,传唤双方当事人到庭或到指定场所,由被申请执行人将法律文书交付的财物或票证应当直接交付申请执行人签收。被申请执行人不愿当面交付的,也可以将应付的财物或票证先交给执行人员,由执行人员转交。对当事人以外的公民个人持有该项财物或票证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交出。经教育仍不交出的,人民法院就依法强制执行并可按照《民事诉讼法》第103条的规定予以罚款,还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单位建议,给予其纪律处分。有关单位持有该项财物或票证的,人民法院应向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有关单位转交。有关单位和个人持有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因其过失被毁损或灭失的,人民法院可责令持有人赔偿。拒不赔偿的,人民法院可按被申请执行财物的实际价值或者票据的实有价值裁定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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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银行贷款还不了被起诉会有什么后果
1、借款人的信用受到影响。由于银行对借贷人的个人信用比较看重,如果一旦还不上款,个人的信用就会受到影响,这将直接影响到借款人日后再贷款。
2、产生罚息增加日后还款压力。借贷人逾期还不上的话,则将产生罚息,这样一来,借款人的还款压力会被增加。
3、贷款逾期一两个月的话,银行不会立刻就起诉,一般会先打电话来催借款人还款,催收无效的话,银行会有专门的人出面跟借款人进一步沟通商量。
4、经沟通无效的,如果借贷人是提供了抵押物做抵押贷款的话,则抵押物将可以被拍卖,以用于偿还贷款。
5、如果提供给银行的材料不真实,银行报案,则有可能构成贷款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承担刑事责任。
④ 银行贷款还不上,被银行起诉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
银行贷款还不上,被银行起诉了,人民法院判决后,仍不归还贷款的,法院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并且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⑤ 贷款还不上被起诉怎么办
贷款还不上被起诉避免后果的做法是尽快还上这笔欠款。
可以办理过桥贷款
过桥贷款办理流程
1.与贷款公司取得联系;
2.互相了解情况,确定合作;
3.签订合同、提交材料,办理手续;
4.办理完成;
5.贷款收取费用。
过桥贷款申请条件:
1. 有合法的身份;
2. 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担保本息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3. 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4. 能够提供贷款担保行认可的有效贷款担保;
5. 贷款担保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过桥贷款需要资料:
1.借示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经济收入证明
2.借款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和法人证明等资信证明文件;
3.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关住房所有权证件或本人有权支配住房的证明;
4.抵押房产的估价报告书、鉴定书和保险单据;
5.购建住房的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
6.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过桥贷款属于短期贷款,能够缓解燃眉之急,但并不是长久之计。还清贷款,银行撤诉后应努力挣钱,以免再次陷入资金危机。
⑥ 欠银行贷款还不上,法院现在是强制执行,会有什么后果
欠银行贷款还不上,法院强制执行会冻结被执行者的资产,对其资产可以进行查封,拍卖,然后将所得按欠款数偿还于债权方,剩余部分归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6)贷款还不上还有工作法院会怎么办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第二百四十八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采取前款措施,由院长签发搜查令。
⑦ 信用社贷款还不上被法院起诉了,法院应怎么判
无力归还农信社贷款,属于民事纠纷,不会判刑的。如果信用社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后,债务人不履行法院判决,银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债务人有履行判决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严重的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法律分析
信用社作为我国一类国家成立的金融机构,在我国从事一些储蓄和贷款的业务。那信用社的贷款不还会受到哪些处罚,对自己又会有哪些不利的后果呢。农村信用社贷款还不上,将造成的后果包括:1、个人信用里留下不良信用记录,直接影响到借款人日后贷款。2、产生罚息。在原本贷款负担的基础上,再增加一笔罚息的经济负担。3、会有官司。如果经多次催缴借款人无法偿还信用社贷款的话,信用社可以将借款人起诉上法庭。4、对于有抵押物作抵押的情况,在经法院允许后,贷款银行还可将抵押物拍卖,用以偿还借款人欠下的资金。对于这类事件我国现在还没有出台相应的处罚政策。只是要求当事人积极地进行偿还,相应的抵押物信用社可能会进行追讨处理。带队个人的信用记录就会产生信用污点,从而影响今后的生活和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