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朋友贷款买车我当的担保人,现在他人找不到了.我需承担什么责任
会,法律规定,被担保人不偿还债务或者没有能力偿还债务的时候,由担保人负责还债所有债务。银行首先是要你继续偿还,如过你不偿还,他们就会按照当时的担保书上说的那样(比如是冻结你的资产或扣除工资),当然他们要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由法院强制执行的。
『贰』 今天糊里糊涂的为别人买车做了担保人,请帮忙编个理由退出
1、“目前还没有单位签章,但签字已经签了”:是以单位名义为他人担保?那么在单位盖章之前是不生效的:您什么理由出别找了,直接和单位说不让单位盖章就可以了,如果您是单位领导、要求您担保的是朋友、您不好说,就告诉他单位集体研究后不同意,或是单位里有人反对就行了。
2、如果您是以个人名义为对方担保:不用单位盖章,有您的签字就已经生效了。这不好退出了,要想退出:
(1)如果贷款还没有放、买车的合同还没有履行:可以找银行或其他贷款人声明不愿意再担保、请求撤销担保,在贷款还没有放出时银行有可能为减少风险而不再放款、撤销您的担保、要求他重新提供担保的。
(2)如果贷款已经放出:您无法退出了,只能承担担保责任,如果在担保合同中约定了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的,按约定办;如果没有约定:您就是连带保证了,只要他不还钱您就得还。
3、“比如,我已经在贷款可以吗?比如,今年我买房,会扣除公积金额度可以吗?这两个好像都不太妥吧???”:
(1)您现在担心的,不是这担保在债权人(银行或是其他贷款人)那里能不能撤销,却是如何向朋友说明您撤销担保的理由才不会伤了朋友的情份吧?
告诉您:如何对朋友说不伤感情是小事,现在最大的问题是:您能不能从这个关系中“退”出来!至于如何向朋友解释,可以在退出来后再想辙。现在能不能退出来的关键是:债权人是否同意!这不需要理由,只需要债权人同意、还要看合同进展到了什么程度,您必须在买车合同履行前、担保合同生效前想办法退出来才能解除您的义务!
(2)您说的两个理由,“已经在贷款可以吗?今年我买房,会扣除公积金额度”都可以作为向朋友解释的理由,信不信他,但目前的关键事情是:您能不能取得银行(债权人)的同意、而成功退出这个担保关系。
『叁』 我想请问,一年前帮朋友做了贷款买车的担保人,期限为3年,刚还满一年,现在突然本月没还,请问如果银行找
1、首先你应该明确担保合同中约定的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责任担保。约定有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认定为连带责任担保。
2、一般担保的情况,只有当债务人(你朋友)不履行还款义务经债权人(银行)起诉经判决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财产以偿还债务后仍不能偿清的,不能偿清部分才由担保人承担。
3、如果是连带责任担保,则只要出现债务人不还款,债权人就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代偿责任,而不需要走法律诉讼程序。
『肆』 朋友贷款买车,我做担保人后,自己是否可以贷款买车谢谢!
你帮朋友担保贷款后,你就会上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作为担保贷款),只要你的朋友正常还款,或者朋友不还款,而你帮他正常还款(你是担保人,必须这样做),那你在银行的信用正常,你自己就可以按揭贷款买车。当然,你自己也要符合贷款买车要求
『伍』 朋友贷款买车,我做担保人,中途是否可以退出
担保合同是债权人(银行)和担保人之间的合同.你说的"退出"可以理解成解除合同.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而使合同一方当事人取得约定解除权而可为解除合同.解除合同还有其他方法但于此事情形不合适,这里不赘述.所以你可通过和银行协商解除合同,应该银行不会愿意,这样会给它带来麻烦,你要是找到其他担保人,"代你之位",就好办些.
担保合同的签订有问题的话,比如欺诈、胁迫,可主张合同无效、可撤销或者效力待定.
工作调动和担保无关.
『陆』 一个朋友要我帮他担保买车,如果他跑了,我要负什么责任
承担保证责任。
一、担保分为两种,一个是一般担保;一个是连带担保。
它们的担保的责任如下: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
(1)关于一般保证责任,不能直接向保证人主张其承担保证责任,必须先对债务人提起诉讼,在债务人没有履行能力,或者在强制执行其财产后仍不能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方可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2)关于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与债务人处于同一顺序,只要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其中任何一人首先履行债务,也可以一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二、《担保法》第17条赋予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即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通俗的讲,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债权人只能先通过诉讼或仲裁向债务人追偿,在债务人的财产被执行后仍不能偿还的,保证人才对不能偿还的部分承担保证责任。
这样,保证人担保财产损失的风险就相对小些。
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债权人可以选择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
担保人不承担责任的几种情形:
1、作为主合同的借贷合同无效,那么作为从合同的担保合同也无效。如果担保人对主合同无效没有过错,担保人不承担责任。
2、在贷款中,债权人使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自身意愿的情况下,签订保证合同,可被视为无效合同,无需承担还款义务。
3、如果在担保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债务人和债权人合伙诱骗担保人,那么只要有证据证明,在法律上担保人是不用承担责任的。
4、连带责任担保,债权人与担保人未约定保证期限,债权人有权自债务履行期满的半年内向保证人主张还款权限。若债权人半年内没有行使权限,视作主动舍弃。担保人将不受担保责任影响。
5、如果保证人有证据证明情况符合《担保法解释》39条的借贷双方协议是以新贷还旧贷,担保人不知情且旧贷与新贷不是同一担保人的情况下,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保证人代偿时间有讲究:诉后代偿优于诉前代偿
未经法院裁判保证人先行代偿债务人的借款,保证人则不享有担保法上的追偿权。因为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合同是主合同,而债权人与保证人之间的保证合同是从属合同。
主合同未经司法裁判不能确定其是否有效,且债务人是否行使抗辩权也未明确,若保证人径直行使追偿权则侵犯了债务人的权利,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通俗的讲,即未经法院裁判保证人先代债务人还款的,还款后保证人向法院起诉要求行使其向债务人的追偿权,法院不予支持。
『柒』 帮朋友做第二担保人贷款买车 他还不起跑了 我要负什么责任 会拘留吗 一年拘留几次
视担保合同的具体内容,一般来说你将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他跑了,你就需要承担还款责任.你还清贷款后,有向他追偿的权利.至于拘留问题,原则上经济纠纷不存在拘留问题,但是在执行阶段,执行局可以视情况对你进行拘留,每年不超过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