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因房子贷款,银行工作人员和中介故意抬高利息和延长年限该怎么维权
重点在于你已经签了字!并且房贷并不是说你想要几年就几年,很少有这种的,基本都是银行方面给你几种选择,10年,15年,20年等等吧!可以提前还清!你最重要的是缺少证据!没有证据,你告谁啊?
❷ 因中介失误造成贷款问题无法履行合同,提出退房要求4个多月了,中介及开发商拖着不退房及首付!官司怎么打赢
针对你提出的问题,有些问题提要搞清楚:一是房屋产权证过户到你名下名没有,如果过了就不存退的问题,如退就形成是再一次买卖问题。二是你帮卖家还的贷款是否当时已转成你名下的贷款,如果是已形成你已经发生过房贷款。三是如房和贷款都没有过户到你名下,就还贷款都是以对方户头还的话,你可以与对方协商。觉得只是因8000元不划算,可与对方说明由于政策变化导致你今后重新考虑房时受一套房和首次贷款影响,折中一下让让等。但如里所还贷款没过户到你名下而是以对方名还,则你仍也有点被动。如一旦闹翻对方反而说贷款是他还的,根据现在诉讼相关规定谁起诉谁举举证的原则,你手上还款证据是对方名,你能拿得出是你以对方名还的证据吗?综上情况,建议以协商处理为妥,如房已经过户,建议对你认为因政策变化多出的8000元进行折中处理。如果房和贷款都没有过户,你根据以上所说的能有几分把握,建议认真思考。仅供参考。
❸ 房产中介未如实告知房屋楼龄导致不能贷款,可以要求赔偿吗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是购买人的约定义务,通过银行按揭贷款是购买人履行付款义务的一种方式。现因为楼龄问题,公积金贷款机构拒绝贷款,商业贷款机构也缩短了可贷款期限,导致购买人无力支付购房尾款的,属于购房人履行不能,应当向出售人承担违约责任,购买人不能因为贷款机构拒绝贷款或者贷款金额不足为由要求与出售人解除房屋买卖合同,除非出售人同意解除。至于房产中介未告知购买人涉案房屋的楼龄问题,若房产中介没有及时协助购买人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对购买人欲购买的房屋资料进行查询的,房产中介存在过失,应当根据中介合同约定以及法律规定向购买人承担违约责任。若房产中介故意隐瞒涉案房屋的楼龄情况,导致购买人无法按揭贷款买房,房产中介存在故意过错,应当向购买人承担赔偿责任。
❹ 因中介隐瞒房龄不能办贷款,贷款买二手房应注意什么
购买二手房的八大注意事项
1,查明真实情况
二手房买卖双方一般并不相识,所以面对可能的诈骗,就要查明对方的身份及房产的真实信息。最可靠的办法是凭身份证去房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真实信息,查看中介门店的营业执照,从而了解中介公司的资质。到房产交易中心查询时,要付30元的费用,除了查看房屋状况及产权人信息,同时别忽略了土地状况、房地产他项状况、房地产权利限制状况等信息,这样就可以了解房屋是否已被抵押,是否被法院查封,是否按揭贷款买的房子,贷款额多少等等。这样就不大可能因为受骗上当,买了被抵押的房子,钱房两空。{HotTag}对于中介公司,可以索要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2,留心付款方式
在房产买卖过程中,付款方式是容易引起争议的条款之一,因此,在签定是应尽可能的对付款方式、付款日期、付款其次、其次付款数额做具体的约定。最好的办法是一方先在银行存入现金,双方在银行实现交付,一方取出现金,直接存入对方的账户。一定要选择安全的付款方式。
特别提醒的是有关购房意向金的支付,一般情况下,买家在支付了意向金两天之后,如果卖家同意出售,那么意向金将自动转为购房定金,此时一般情况下定金是不予退还的。所以建议消费者在支付购房意向金时要三思。
如果买卖的房子有贷款,那么在付款时更要特别留意,一般应由卖方提前还款解除贷款,如果卖方自有资金不足可以要求用买方支付首付款共同还款,这时买卖双方需同时到贷款银行,以免自己支付的首付款被移作他用。
3,确定交房时间
如果达成买卖意向,关于交房时间应当在合同中做明确的约定。之前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因为没有在合同中注明交房时间而引发纠纷的,比如到了约定时间,卖房因为租赁或其他原因而无法将房屋交付给买房,而买房又因没有在合同中做相关的说明,买方只能吃“哑巴亏”。因此,在签定合同过程中,必须注明什么时间卖方将房屋以何种方式交付给买方,如果届时不能按时交房,买家将得到什么样的赔偿,房屋是否仍存在租赁情况等。一般情况下,在约定时,买家可以以房屋总价的10%左右作为交房时再付的条件约束卖家按照交房。
4,别让户口困扰你
买方在核实房产情况的同时,别忘记了房屋连带的户口关系,卖方是否在售出房屋之后将家人的户口同时迁出。之前经常会出现类似的情况,诸如卖方在售出房屋之后没有将家人的户口同时签出,而导致买方无法将户口迁入。该约定可在“购房条件约定”条款中“其他约定”中进行注明。同交房时间的约定一样,一般情况下,卖家可以预留一笔钱,在交房时确认了户口情况之后再支付给卖家,这笔钱的数额一般是房屋总价的1%左右。
5,当心维修基金被中介“黑吃”
很多消费者在买二手房过程中忽视维修基金,中介往往利用这个“缺口”吃进维修基金,如此的情况经常以以下的方式发生:中介告诉卖方二手房维修基金已经所剩无几,一般情况下都是送给买方,而中介在对付买方时则称卖方没有将维修基金“送”给你,买方要自己重新办理维修基金,这样以来维修基金就进了中介的口袋。买卖双方需当面进行了解,如果是将维修基金赠予买家,双方需在“购房条件约定”条款中“其他约定”中进行约定。一般情况下,房屋交接时,买卖双方需共同到相应的物业管理公司,针对维修基金的帐户余额,进行资金交割,户名的变更。
6,“先小人,后君子”
房产中介一般都预备了重复使用的格式合同,这些合同中介一般都很好地考虑到了自己的利益,却很可能包括了对买方不利的霸王条款,所以当签订这些合同时一定要认真阅读条款,不要因为不好意思耽误中介工作人员的时间而草草签字,对于明显不利于自己的如“不论交易是否成功,均应当支付中介费用”的条款。交出房产证或是买房款,一定要求对方出具收条。
要注意的是,如中介未促成交易索要一定的费用却是合理的。《合同法》第427条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7,佣金如何支付
签订了合同,买卖双方就要尊重中介机构的中介服务,并诚信支付居间费用。《合同法》426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如果买卖双方通过中介提供的信息取得联系,私下交易,企图省去中介费用,不仅不容易达到目的,还有可能承担额外的违约责任。卖方也应当如实向中介及买方告知房产的真实情况。
有关佣金支付,一定要看清楚合同是如何约定的:是买方支付中介费用,还是卖方支付,或是双方共同支付,比例各占多少;是一次性支付中介费用还是分阶段,是何时支付费用。上海市的相关规定是,买卖双方需支付房屋总价的2%给中介作为佣金,买卖双方一般各占半。
8,保留证据
交易过程中与对方及中介机构来往的书面材料,如合同、收条、身份证及房产证等证件的复印件,都要注意妥善保存,以免以后有纠纷时因为缺少相关的证据而处于不利地位。特别是中介或是对方的一些决定自己购买或是出售的口头承诺,一定要坚持对方白纸黑字写下来。如对方的交易事项是由委托人完成的,要保留委托书和证明委托人与受托人关系的文件。《合同法》425条规定:“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保留相关的证据就可以有力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要提醒的是,房屋归谁所有,以房产机关的登记为准。卖家的房产证在自己手里并不等于卖家失去了对房产的权利,完全可以通过挂失重新补办。交易过程中消费者可通过相应的资金监管机构(如网上房地产资金监管、部分银行的资金监管等)来约束房产交易,确保交易过程中资金、产权交割得到有效保证
❺ 二手房中介承诺的贷款银行却说无法达到所贷款项的收入要求,想解除合同收回定金并不全额支付中介费可以么
如果你是在北京,我还是劝你不要这么做,因为你单方毁约的话拿不到中介的任何钱,你给房主的定金房主都有权不退的;打官司也打不赢
主要是你的合同里没有写明中介的责任,所以算是吃哑巴亏了。
但是应该还有一种办法,就是换一家银行重新办理贷款,中行不行换建行,建行不行换光大,如果你不在北京,在地方的话,换银行是个很好的办法,但是估计要花几千块的好处费了;
或是找一个合适的单位,办理垫资,找一家担保机构做垫资,全款买下此房产后做抵押贷款,但是抵押贷款只能贷10年,利率还会高一些;
只是一些建议哈
业主假离婚你不需要担责的,你也许想拿这个要他把定金吐出来,但是不见得有好结果,一码事是一码事。所以轻易别用。
❻ 年前银行已出具“贷款承诺书”,但中介说银行年前放贷紧缩,要到年后才放款,有何影响
给你利率85折,以后不管国家利率调高还是调低,这个折扣是不会变的。唯一能说到有影响的,就是在贷款审批通过后到你放款这段时间中,国家又再次提高贷款基准利率,这样你每月会多还钱。
至于放贷紧缩,目前各家银行都面临这个问题,也无法避免。跟着国家的调控政策在变的。也不存在合理与否之说。
现在放贷时间慢,只能说双方交房的时间推迟了。不存在什么不利的影响吧。
❼ 买二手房,现因办贷款问题僵持,中介当初答应的贷款年限从15年缩短到12年(这个我不能接受),
这个东西你想找中介责任是没有理由的;那贷款15年和12年对于你的影响就是月供的问题;房东拿到的钱还是那么多;没有改变的;如果因为这样就不卖了;或者不买了;那就是冲动了;可以在协商的嘛
❽ 买二手房中介承诺贷款数额却贷不下来,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能否要回定金和中介费
中介方没有依约履行承诺,对其造成的损失,可以要求中介方承担违约责任
❾ 二手房买卖中,中介作出虚假承诺,后买卖双方终止合同,责任谁负
双方想终止合同!谁违约谁赔钱!要是房东要违约,要退双倍定金!客户违约,合同终止!定金不退!如果你们双方都想违约!那就房东把定金退掉!合同终止就好了!
中介是中间方!原则上是没有责任的!他承诺的贷款下不来!看上去是要承担责任,你要是有书面证据,也只能要他少收点费用! 应该起诉不了!因为银行不是他家开的! 他没有担保的权利!就比喻我去帮你买车票,回来告诉你晚上八点发车!你上车后十点才发车!难道我承担责任!
❿ 中介内部贷款人员耽误时间 负相应责任吗
中介公司收取中介费是基于居间合同关系,提供居间服务,代为办理贷款并不在其服务范围内。因此,目前各家中介公司提供的居间协议中均不含有代为办理贷款的条款,而且,一般情况下,购房人也没有证据,很难追究到中介的责任。要避免上述问题有以下几个解决办法:
方案一、不要让中介办理贷款,贷款看似复杂,实际上很简单,只要找一家银行,说明需要购房贷款,银行工作人员会很热情的为你解答的,按照银行工作人员的要求来做,一般不会有问题的;
优点:自己办事最踏实;办一次就知道流程了,下次就轻车熟路了,而且可以为身边的朋友提供帮助
缺点:需要花费时间;由于各个银行贷款政策不同,需要了解和比较,较花费精力
方案二、找一个专业的房地产律师代办
优点:安全、省心
缺点:需支付律师费,增加购房成本
方案三、让中介人员办理,但是一定要写进合同,如果不能在其承诺的时间内办理下来需承担责任
优点:节省成本
缺点:很难操作,中介人员一般不会同意写入合同,更不会同意为此承担责任;即使真的写进合同,发生纠纷还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需注意的是,在与卖房人签合同的时候,尽可能的将这个付款时间留的长一些,以免贷款审批时间较长,导致被动违约
刘辉律师为您解答望采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