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94年的房子,現在我要購買,請問可以貸款嗎
94年的房產只要在60平米以上就可以申請按揭貸款
可以委託房產中介公司辦理
如果要節省費用自己辦理需要以下幾步:
1、與原房主簽訂房產轉讓合同;
2、向銀行提交按揭貸款申請;
3、根據銀行的要求提供相關材料;(身份證、收入證明等)
4、經過銀行審核通過後與銀行簽訂貸款合同;
需注意事項:
1、如果你要用你父母的工齡辦理公積金貸款,購房人姓名必需是你的父母,
也就是說未來房產證上的房主姓名就是你父母;
2、整個過程需要得到原房主的配合,簽訂合同時需明確約定;
3、公積金貸款是由上限的,如果貸款金額不足,可辦理組合貸款。也就是公積金及商業貸款組合的貸款模式;
⑵ 八十年代有房產證的老樓房可不可以在銀行抵押貸款
你是可以拿回房產證的。現在銀行抵押貸款後房產證是可以還給你的,銀行已在幫你辦理抵押貸款時在房管局作了抵押登記了。你的房產證上面會註明你的房子已抵押給銀行了。
⑶ 我家房子是90年的,還能抵押貸款嗎能貸多少
我不知道你是哪個地方的,上海這邊是可以貸款的,你說的抵押貸款,這個要看你的房子現在價值值多少錢了,基本上都是市場價100萬,抵押貸款貸50萬(每個地方不一樣的)如果你有關系能貸的多點。
⑷ 1978年代的房子能按揭么
目前辦理二手樓貸款,貸款/授信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貸款期限加抵押房產房齡原則上最長不超過40年。
若通過招行辦理住房貸款(含一手樓和二手樓)/ 首付比例規定如下:
1.首套房,比例最低30%,即貸款金額最高不超過所購房產價值的70%(不實施「限購」的城市調整為不低於25%)
2.二套房,比例最低40%,即貸款金額最高不超過所購房產價值的60%。
具體您的可貸金額需您提交相關資料,網點審核之後才能確定,您可以直接與當地網點個貸部門聯系咨詢。
⑸ 請問一下,別人買我家的超過20年樓齡的房子,能不能在銀行辦理貸款
具體看銀行 銀行的規定都是不一樣的 貸款+房齡不得超過40年 但是只針對按揭貸款 因為銀行怕收不回來錢 但是這個社會 有人就能辦 而這種能不限制年限貸款的人 很多
⑹ 九十年代的房子是不是已經不能貸款了
可以貸款,但是有些銀行可能批準的貸款成數較低,利率較高
⑺ 90年代建的房屋首付最低可以幾成,貸款年限最多可以多少年
現在首付的情況可以分為:1、在首套房的情況下,購買新房並且面積不超過90平米的繳納首付可以最低為20%;2、在二套房的情況下,購買房產的最低首付為50%;3、三套房的情況,需要貸款的銀行根據房價的情況可以不予與貸款;4、其他的情況最低首付為30%。貸款最長可以為30年,最高的還款年限為65歲,即50歲的人申請貸款最多可以申請15年的貸款。
⑻ 九十年代有貸款買房這個政策嗎
當時是有的,只是當時大家的思想還停留在單位分房,所以很少有貸款買房的人。
⑼ 購買90年之前的房子能公積金貸款嗎能貸多長時間
再購買一套就是第三套了,限購了,不可以買。如果把你老公名下的那套名字去掉,換誰?如果換你,你們還是有二套;要麼換他父母,你們倆就可以再買一套了,算第二套,如果你們的另一套房子沒有抵押或抵押還清了,可以貸款,首付60%,也可以公積金貸款。
⑽ 1990年出生的能在銀行貸款買房嗎
可以了,年齡要求滿18歲。
流程如下:
(一)借款申請人咨詢
借款申請人至管理部或致電管理部進行個人貸款咨詢,准備個人貸款相關材料。
(二)管理部初審及信用評估
1、借款申請人攜以下個人貸款材料至管理部進行個人貸款初審。
(1)《借款申請表》(三份)
(2)身份證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
(3)戶口本首頁、本人頁及變更頁(原件,非本地戶口可提供復印件)
(4)結婚證或婚姻關系證明(已婚提供,原件)
(5)離退休證明(離退休職工提供,原件)
(6)收入證明(離退休職工提供,原件,三份)
(7)最高學歷證明(大專以上提供,原件)
(8)職稱證明(原件)
(9)購房合同(原件)
(10)預售登記備案表(原件)
(11)售房單位的房改售房方案(房改房,復印件,一份)
(12)售房單位的房改售房方案批復(房改房,復印件,一份)
(13)集資建房方案(集資建房,復印件,一份)
(14)集資建房方案批復(集資建房,復印件,一份)
(15)集資建房批復在房改部門備案證明(集資建房,復印件,一份)
(16)首付款在指定管理部專戶存儲證明(集資建房,復印件,一份)
(17)管理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2、按照規定需要對借款申請人進行個人信用評估的,借款申請人在管理部指導下填寫《申請書》,向北京市住房貸款信用信息服務中心申請個人信用評估。
3、管理部指導借款申請人填寫《北京市住房貸款擔保中心<房屋所有權證>收押合同》(一式三份),並由借款申請人或委託代理人送至售房人處簽章。同時借款申請人或委託代理人向售房人查詢其開戶行及賬號,填寫《售房人銀行開戶情況說明》,由售房人簽章。
4、按照規定要求對借款申請人所購房屋進行評估的,管理部同時向借款申請人開具《抵押物評估通知單》。借款申請人或委託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評估機構申請抵押物評估。
(三)管理部復審
1、管理部初審結束3個工作日後,借款申請人或委託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評估機構領取《抵押物價格評估報告》。借款申請人或委託代理人攜《抵押物價格評估報告》、售房單位簽章後的《收押合同》、《售房人銀行開戶情況說明》及以下個人貸款資料至管理部,管理部據此確定個人貸款期限、貸款額度、擔保方式、個人貸款經辦銀行、個人貸款擬劃入的售房人開戶銀行及賬號。管理部向個人提供信用中心出具的《個人信用評估報告》。
(1)《借款申請表》(三份)
(2)全部借款申請人的身份證或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四份)
(3)戶口本首頁、本人頁及變更頁(復印件,四份)
(4)結婚證或婚姻關系證明(已婚提供,復印件,四份)
(5)離退休證明(離退休職工提供,復印件,三份)
(6)收入證明(離退休職工提供,原件,三份)
(7)購房合同(原件,一份;復印件,四份)
(8)預售登記備案表(原件,一份;復印件,四份)
(9)抵押物價格評估報告(需要評估的房屋,原件,二份;復印件,一份)
(10)售房單位的房改售房方案(房改房,復印件,二份)
(11)售房單位的房改售房方案批復(房改房,復印件,二份)
(12)集資建房方案(集資建房,復印件,二份)
(13)集資建房方案批復(集資建房,復印件,二份)
(14)房改辦確認的集資人員名單(集資建房,復印件,一個項目提供一份,管理部備案)
(15)集資建房批復在房改部門備案證明(集資建房,復印件,一份)
(16)首付款在指定管理部專戶存儲證明(集資建房,復印件,一份)
(17)管理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2、管理部復審通過後,管理部開具《個人貸款發放通知書》及《擔保申請審核通知單》,借款申請人或委託代理人持《個人貸款發放通知書》和《擔保申請審核通知單》向擔保中心或擔保中心的授權機構繳納擔保費。
(四)擔保審核
擔保中心對申請擔保中心擔保的個人貸款進行審核。擔保審核通過後,管理部將擔保中心開具的擔保費發票返至借款申請人手中。
(五)借款申請人在相關合同上簽字
1、借款申請人在管理部復審通過後6個工作日後,至管理部辦理簽字手續。借款申請人簽字時,應提交購房首付款發票或收據(原件一份,復印件四份),管理部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
2、借款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抵押人、出質人持有效身份證明在《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北京市城鎮房地產抵押登記申請書》、《抵押登記授權委託書》、《房屋未出租證明》及《收押合同》等文件上簽字。
3、借款申請人等待個人貸款經辦銀行通知辦理貸款發放手續。
(六)銀行放款
借款申請人在貸款發放日至銀行辦理貸款發放手續,銀行返回借款人相關合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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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北京市住房貸款擔保中心提供擔保方式的辦理程序
(一)借款申請人咨詢
借款申請人至管理部或致電管理部進行個人貸款咨詢,准備個人貸款相關材料。
(二)管理部初審及信用評估
1、借款申請人攜以下個人貸款材料至管理部進行個人貸款初審。
(1)《借款申請表》(二份)
(2)身份證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
(3)戶口本首頁、本人頁及變更頁(原件,非本地戶口可提供復印件)
(4)結婚證或婚姻關系證明(已婚提供,原件)
(5)離退休證明(離退休職工提供,原件)
(6)收入證明(離退休職工提供,原件,一份)
(7)最高學歷證明(大專以上提供,原件)
(8)職稱證明(原件)
(9)購房合同(原件)
(10)預售登記備案表(原件)
(11)售房單位的房改售房方案(房改房,復印件,一份)
(12)售房單位的房改售房方案批復(房改房,復印件,一份)
(13)管理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2、按照規定需要對借款申請人進行個人信用評估的,借款申請人在管理部指導下填寫《申請書》,向北京市住房貸款信用信息服務中心申請個人信用評估。
3、管理部指導借款申請人填寫《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個人住房擔保委託貸款<房屋所有權證>收押合同》(一式四份),並由借款申請人或委託代理人送至售房人處簽章。同時借款申請人或委託代理人向售房人查詢其開戶行及賬號,填寫《售房人銀行開戶情況說明》,由售房人簽章。
4、按照規定要求對借款申請人所購房屋進行評估的,管理部同時向借款申請人開具《抵押物評估通知單》。借款申請人或委託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評估機構申請抵押物評估。
(三)管理部復審
1、管理部初審結束3個工作日後,借款申請人或委託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評估機構領取《抵押物價格評估報告》。借款申請人或委託代理人攜《抵押物價格評估報告》、售房單位簽章後的《收押合同》、《售房人銀行開戶情況說明》及以下個人貸款資料送至管理部,管理部據此確定個人貸款期限、貸款額度、擔保方式、個人貸款經辦銀行、個人貸款擬劃入的售房人開戶銀行及賬號。管理部向個人提供信用中心出具的《個人信用評估報告》。
(1)《借款申請表》(二份)
(2)全部借款申請人的身份證或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三份)
(3)戶口本首頁、本人頁及變更頁(復印件,三份)
(4)結婚證或婚姻關系證明(已婚提供,復印件,三份)
(5)離退休證明(離退休職工提供,復印件,一份)
(6)收入證明(離退休職工提供,原件,一份)
(7)購房合同(原件,一份;復印件,二份)
(8)預售登記備案表(原件,一份;復印件,二份)
(9)抵押物價格評估報告(需要評估的房屋,原件,二份)
(10)售房單位的房改售房方案(房改房,復印件,一份)
(11)售房單位的房改售房方案批復(房改房,復印件,一份)
(12)管理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2、管理部復審通過後,管理部開具《個人貸款發放通知書》。
(四)擔保審核
借款申請人或委託代理人辦理個人貸款擔保有關手續,提供符合要求的個人貸款擔保。
(五)借款申請人在相關合同上簽字
1、借款申請人在管理部復審通過後4個工作日後,至管理部辦理簽字手續。借款申請人在簽字時應提交購房首付款發票或收據(原件一份,復印件三份),管理部審核原件,留存復印件。
2、借款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抵押人、出質人在《借款合同》、《北京市城鎮房地產抵押登記申請書》、《抵押登記授權委託書》、《房屋未出租證明》及《收押合同》等文件上簽字。
3、借款申請人等待個人貸款經辦銀行通知辦理貸款發放手續。
(六)銀行放款
借款申請人在貸款發放日至銀行辦理貸款發放手續,銀行返回借款人相關合同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