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目前商業銀行汽車消費貸款存在的風險問題有哪些
貸款主要的風險就是貸款者不還貸。
其實貸款的新聞問題是銀行和國家的一些部門需要考慮的事情。
另外的話,過度的汽車消費會導致社會上汽車越來越多便的交通擁堵,空氣污染等問題。
『貳』 銀行個人汽車消費貸款潛在風險有哪些,如何控制
針對個人汽車消費貸款風險點的存在,應採取以下措施:
(一)隨時關注汽車市場狀況,掌握不同類型、品牌車輛風險的大小,篩選優質客戶,細分汽車產品市場。根據不同品牌、不同價位、不同型號車輛的市場價格變化趨勢,確定不同的貶值程度;對於貶值風險較大的車輛,通過提高首付款比例、縮短貸款年限、追加擔保等措施規避價格風險。
(二)盡快建立完善個人徵信制度系統,建立對違約借款人有效的監督、制約機制。逐步推行個人授信額度管理,根據借款人的素質、工作情況、收入狀況以及以往的信用記錄,建立客戶信息系統和個人信用等級評定體系,有效降低銀行風險。
(三)建立健全規范的內部管理制度和科學合理的工作流程,從根本上提高信貸資產質量、防範信貸風險。
1、搞好貸前調查,把好第一道關。
2、貸中審查要符合政策,把好第二道關。
3、貸後檢查監督不放鬆,把好第三道關。
(四)謹慎選擇汽車經銷商,對汽車貸款擔保經銷商和運輸公司實行動態管理,嚴格建立合作、擔保機構的准入、退出機制。在目前的信用環境下,銀行必須加強對經銷商的風險管理,對經銷商進行定期實地回訪,了解其經營狀況,動態監控資金實力和擔保能力,對不符合準入制度規定或保證金繳存比例嚴重不足、有違約情況發生的經銷商,要終止與其合作關系。
(五)銀行要加強與保險公司的合作關系,並嚴格按照保監會的有關規定擬訂合作協議,且由銀行法律部門審核把關。重視借款人在貸款期內以種種理由不再續保,導致保險人責任免除而帶來的貸款風險,明確「投保人(借款人)在貸款保證保險合同期間內按期不間斷對貸款所購車輛投保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盜搶險、自燃險」的義務;必要時督促保險公司先行墊還。
(六)加強抵押物管理和控制。借款人以所購汽車作為抵押物的,應以該車的價值全額抵押;對抵押物嚴格按照規定進行登記、保管和處置;將取回的機動車登記證的登記內容作進一步核實,如有出入,及時查明原因,採取補救措施。
『叄』 個人汽車消費貸款申請都需要什麼
①一車多貸。汽車經銷商同購車人相互勾結,以同一套購車資料向多家銀行申請貸款,而這一套購車資料是完全真實的。
②甲貸乙用。實際用款人取得名義借款人的支持,以名義借款人的身份套取購車貸款。情節較輕的,實際用款人基本能以名義借款人的身份還本付息;情節嚴重的,名義借款人失蹤,實際用款人懸空貸款。
③虛報車價。經銷商和借款人相勾結,採取提高車輛合同價格、簽訂與實際買賣的汽車型號不相同的購車合同等方式虛報車價,並以該價格向銀行書請貸款,致使購車人實質上以零首付甚至負首付形式購買汽車。
④冒名頂替。盜用普通客戶的身份資料購買汽車並申請銀行貸款。
⑤全部造假。犯罪分子偽造包括身份資料、購車資料、資產證明等一整套資料套取銀行貸款。
⑥虛假車行。不法分子注冊成立經銷汽車的空殼公司,在無一輛現貨潮車可賣的情況下,以無抵押
貸款為誘惑,吸引居民辦理個人汽車貸款,並達瑚騙貸騙保的目的。個人汽車貸款:合作機構的擔保風險 合作機構的擔保風險主要是保險公司的履約保證保險以及汽車經銷商翔專業擔保公司的第三方保證擔保。
①保險公司履約保證保險。銀行在與保險公司的合作過程中可能存在下列風險:
a.保險公司依法解除保險合同,貸款銀行的債權難以得到保障。
b.免責條款成為保險公司的「護身符」,貸款銀行難以追究保險公司的保險責任。
c.保證保險的責任限製造成風險缺口。
d.銀保合作協議的效力有待確認,銀行降低風險的努力難以達到預期效果。
②第三方保證擔保。第三方保證擔保主要包括汽車經銷商保證擔保和專業擔保公司保證擔保。這一擔保方式存在的主要風險在於保證人往往缺乏足夠的風險承擔能力,在僅提供少量保證金的情況下提供巨額貸款擔保,一旦借款人違約,擔保公司往往難以承擔保證責任,造成風險隱患。
合作機構管理的風險防控措施①加強貸前調查,切實核查經銷商的資信狀況。
②按照銀行的相關要求,嚴格控制合作擔保機構的准人,動態監控合作擔保機構的經營管理情況、資金實力和擔保能力,及時調整其擔保額度。
③由經銷商、專業擔保機構擔保的貸款,應實時監控擔保方是否保持足額的保證金。
④與保險公司的履約保證保險合作,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擬定合作協議,約定履約保證保險的辦理、出險理賠、免責條款等事項,避免事後因合作協議的無效或漏洞無法理賠,造成貸款損失情況的發生。
『肆』 如何防範個人汽車消費貸款風險
目前,汽車消費貸款推進速度不快,關鍵是風險問題沒有得到很好的解決。如何化解汽車貸款的風險呢?專家認為,化解風險的良方就是開辦汽車消費貸款分期付款保險。 目前,汽車消費貸款推進速度不快,關鍵是風險問題沒有得到很好的解決。如何化解汽車貸款的風險呢?專家認為,化解風險的良方就是開辦汽車消費貸款分期付款保險。 所謂汽車貸款分期付款保險,就是以汽車消費貸款合同規定的還款責任為保險標的保險,它既是一種信用保險,同時又是汽車消費貸款的保證。目前,我國開辦汽車貸款保險存在的主要風險是:價格下調風險;經濟不景氣的風險和道德行為風險。為減少承保風險,可以採取以下防範措施:
1、建章建制,按章辦事。保險人應針對這一新的保險品種制定相關的制度規定,以便規范操作。如:對保險金額做出統一規定:根據貸款期限和銀行利息的不同檔次制定保險費率;明確規定保險責任;規定賠償處理的時間;明確保險人、被保險人索賠時應提供的證明、材料。
2、把好保險審查關。重點審查以下內容:合同的訂立是否具有合法性;合同的抵押、保證是否符合規定;貸款的對象、貸款者的條件是否符合有關規定;手續是否齊全。
3、訂立較為嚴謹的保險合同。
4、實施嚴格的管理防範措施。
『伍』 貸款買車可不可行有沒有什麼風險
沒有。
汽車消費貸款是銀行對在其特約經銷商處購買汽車的購車者發放的人民幣擔保貸款的一種新的貸款方式。
貸款買車就是指貸款人向申請購買汽車的借款人發放的貸款,實際上就是借金融機構的錢來買車,但是金融機構要求買車人必須付一定比例的首付並提供還款能力證明,無不良信用記錄,須要滿足金融機構申請貸款買車的要求才可以。
(5)個人汽車消費貸款風險擴展閱讀
貸款買車的注意事項有以下:
貸款買車的注意事項有以下:
1.隱性費用需提前了解
一般這樣的情況在二級經銷商這邊容易出現,其實只要消費者在訂車時,問清楚總價包含的費用,是否有其他隱性費用比如:新車檢測費、出庫費等等,並且還要注意貸款合同是否是由銀行提供的,以免造成提車時的麻煩。
2.分期付款車險綁定
消費者如果選用信用卡分期買車的方式,一般汽車經銷商會要求在指定的保險公司辦理指定期限的車險,消費者要注意該車險價格是否可以接受。
3.口頭協議無保障
除非是消費者自己在銀行申請無抵押信用貸款,提取款項後,去4S店全款買車,否則其他形式的貸款買車,都無法獲得全款購車的全額優惠。而此時汽車銷售商往往會口頭上對消費者承諾種種優惠,不落到筆上的承諾,都是紙上談兵,為了避免今後引起的糾紛,消費者在選擇車貸方式時,需要考量一番。
4.貸款額度要弄清
一般來說,以個人信用或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最高可貸20萬元;以所購車輛或不動產抵押申請,可貸金額為七成;第三方保證貸款申請的(銀行、保險公司除外),可貸金額為六成。
5.還款方式要明白
銀行一般為申請個人汽車貸款的用戶提供等額本息和等額本金兩種還款方法:其中,等額本息所支付的總利息相對多,但每期還款額相同,還款壓力分散得較為均衡;等額本金每期還款額逐漸遞減,雖然利息總支出較等額本息少,但前期還款額較大,能否承受還應三思。
『陸』 求《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個人消費貸款風險提示的通知》這個文件
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汽車貸款風險提示的通知 銀監辦發〔2008〕4號 各銀監局,各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銀監會直接監管的信託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近幾年,銀行業金融機構汽車貸款業務發展較快,對推動我國汽車產業發展,活躍和擴大汽車消費,改善自身資產負債結構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受我國徵信體系不完善、市場競爭不規范、汽車價格波動等因素影響,汽車貸款風險孕育較大風險,各級法院陸續受理了大量銀行業金融機構起訴汽車貸款借款人及經銷商的汽車貸款合同糾紛案,審理發現一些銀行業金融機構在簽訂汽車貸款合同時審核不嚴、管理不力,問題突出。為規范汽車貸款業務管理,防範貸款風險,維護各方合法權益。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加強貸款空白合同管理。各銀行業金融機構空白汽車貸款合同必須由銀行控制,嚴禁由經銷商掌握;在發放汽車貸款時,必須要與借款人本人面簽合同,由借款人本人填寫合同約定的貸款金額、還款金額等重要事項,不準由經銷商代替,避免合同將來產生訴訟爭議。二、加強對經銷商擔保能力審核。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嚴格審查經銷商即擔保人誠信狀況、擔保能力,嚴禁經銷商超能力擔保,防範擔保人在銀行業金融機構起訴時下落不明,銀行業金融機構權益不能得到有效保護問題。對經銷商的授信要嚴格按照公司業務程序辦理,不得將其歸入零售業務進行操作與管理。三、加強貸前調查。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強對借款人提交申請資料的審核,重點審核借款人的信譽程度、收入證明、償還能力的真實性。要科學制定個人資信評估標准和識別業務真實性的貸前審查制度,實行雙人調查。要藉助個人徵信管理系統和信息系統,了解審查借款人的基本信息、信用程度、誠信狀況;必須要與借款人進行見客談話,實地調查借款人真實居住地、核實貸款抵押真實性,了解抵押物所有權、變現能力等情況。四、嚴格貸中審查和貸後管理。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嚴格審批程序,認真審核貸款資料的真實性、可靠性,尤其是對借款人和經銷商誠信、還款能力等事項要進行嚴格和獨立的審查。在貸款發放後,要加強貸款用途的管理,防止貸款挪作他用,密切檢查和監控借款人還款能力變化和還款意願,一旦發現不良還款記錄,要及時督促借款人和擔保人履約還款,必要時依法及時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五、規范賬戶管理。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強對貸款賬戶管理,借款人還款賬戶要由其本人持有效證件開立,避免經銷商直接控制貸款,甚至挪作他用。六、實施嚴格問責制。各銀監局、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堅決查處汽車貸款業務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對「假車貸」較多、存在嚴重違規問題的分支機構,要停辦相關業務。對授信工作不盡職等違規行為實施嚴格問責,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請各銀監局將本通知轉發至轄內相關銀行業金融機構。 二○○八年一月三日
『柒』 汽車消費貸款有哪些風險
個人汽車消費貸款風險主要防範四個方面,即:借款人、經銷商、保險公司和銀行四個方面。具體如下所示:
(一)借款人方面
1、信用風險。購車群體良莠不齊,可能混雜了一些有道德風險的人,由於主觀賴賬心理或當汽車價格下跌,低於購車者需還貸款金額時,購車者就可能做出理性違約行為,都可能使貸款面臨風險。
2、支付能力風險。自用車借款人因家庭收入降低而無法按時還款,商用車借款人因受整個運輸市場和行業政策的風險,預期收入減少甚至完全喪失或借款人因經營不善,對方運費結算不及時,不能按時還款。
(二)經銷商方面
1、汽車質量風險。由於經銷商不通過正當渠道購進汽車,把存在質量問題的車輛銷售給借款人,因質量糾紛影響到貸款的收回。
2、最高貸款擔保限額核定風險。目前農信社發放汽車消費貸款大部分由經銷商提供擔保,由於最高貸款擔保限額核定過大,超過經銷商擔保能力,給信貸資金造成隱形風險。
(三)保險公司方面
1、保險公司利用借款人對保險條款的模糊認識,以及信用社貸款操作中的疏漏,當保險責任發生時,尋機免除保險責任或減少責任。
2、保險公司的部分營銷人員採取不正當競爭手段,違反保險條款,私自縮短保險期限,造成保險失效,責任免除。
(四)銀行操作方面
1、貸前調查不實,由於信貸人員配備不足,貸前調查流於形式,借款人提供的收入證明、資產證明嚴重失真,埋下風險隱患。
2、貸後管理不到位,或根本沒有做貸後管理,對貸款發放後借款人是否真正用於購買,所購車輛的發動機號、車架號等信息未及時進行確認;有的貸款逾期後未能及時採取相應的保全措施,以致風險不斷擴大;有的放鬆了對合同、貸款催收記錄等債權文書的管理,造成缺漏項,當貸款出現風險時無法及時發現進行索賠、訴訟或採取其他追收措施。
在此提醒廣大貸款者,在申請個人汽車貸款前應該先對自己的購買能力、購車情況、保險條例以及貸款政策進行全方位的考量,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出現。
『捌』 個人汽車貸款有哪些風險需要注意
隨著汽車消費貸款業務的快速發展,其風險也日趨顯現出來,主要包括如下幾個方面:
1. 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個是因借款人失業、工作變動或出現其他經濟等原因造成借款人還貸能力下降,甚至喪失還貸收入來源而引致的風險;另一個來源於汽車經銷商通過改變貸款用途或惡意詐騙帶來的風險。
2. 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是汽車消費貸款過程中不可避免的,比如在貸款期間出現汽車價格下調和利率上揚,會導致風險和收益呈現不對稱性。
3. 操作風險:
操作風險是指銀行業務經辦的各個環節由於違規操作或管理不力造成的風險。首先體現在貸前調查不細致,不能獲得客戶准確的信息資料。其次體現在貸後跟蹤檢查不落實。缺乏有效貸後監控機制,對所貸款項是否真正用於購車、購車後是否及時辦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記手續、貸款滿一年後車輛是否及時續保等問題落實不到位。
4. 擔保風險:
擔保風險是指借款擔保措施不到位、擔保人不能履行擔保義務、擔保物貶值、損毀等原因使擔保措施不能對貸款提供足夠的保證能力給貸款資金造成的風險。主要體現在:
第一,合作汽車經銷商風險。在經銷商提供擔保與所購車輛作為抵押的個人汽車貸款操作模式下,絕大部分個人汽車消費貸款客戶均由汽車經銷商或運輸公司向經辦行推薦,銀行處處受制於汽車經銷商或運輸公司,不利於從源頭上防範風險。
第二,保險風險。借款人的汽車是作為反擔保抵押給保險人的,一旦借款人產生信用危機,就會拒絕償還銀行貸款。
第三,抵押物風險。汽車貸款以車作為抵押物,隨著車價貶值嚴重和車輛的流動性,一旦客戶無力還貸、故意以汽車抵頂貸款或惡意逃債,銀行追索將十分困難。汽車貸款還存在抵押權與法定優先權相沖突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