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剛貸款買的房子能賣嗎
賣是可以賣的。不過要跟銀行確認一下買賣程序。
不過你要是這個房子也是新買的,那你就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和增值稅,不劃算呀。
一、關於個人所得稅的政策
《關於個人出售住房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
財稅字[1999]278號
第四條,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並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繼續免徵個人所得稅。
二、 關於增值稅的政策
《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
第五條: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徵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增值稅。
❷ 自己貸款買一套房子,立馬買掉套現可以嗎
貸款買一套房子,立馬買掉套現是不可以的,沒有產權證無法買賣。
買房辦理產權證書本來是天經地義的事,可在具體實踐中,的確存在不少買房忘了辦證的人,甚至還有些人買房後不想辦證。導致購房者買房不辦證的原因較復雜,也不一定都是開發商的問題,比方說,有些買房者買到理想的房子後,重點考慮的是如何裝修、如何確保順利入住的問題,而對於辦理房屋產權證卻不上心,拖得時間長了,就忘了;有些買房者則是比較在意契稅、公共維修基金等費用,認為,反正根據合同,房子已經是我的了,辦了證,還要納稅,不辦證則又可以省個上萬元錢,所以根本不打算辦證……其實,不管是什麼原因,買房人即使交了房款,辦理了入住手續,但從法律意義講,房子還是不屬於買房者所有。
《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規定:國家實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房屋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依法擁有房屋所有權,並對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力的惟一合法憑證。
《北京市房屋買賣管理暫行規定》中也明確規定:自房屋所有權證簽發之日起,買方始取得房屋所有權。
可見,房地產權證雖然只是個小紅本,但是在整個購房過程中,辦理房地產權證是最關鍵的環節。
從一般意義上講,房屋產權證具體又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但有些地方也可能是由房屋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統一開據的《房地產權證書》。房屋產權證具體又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但有些地方也可能是由房屋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統一開據的《房地產權證書》。
❸ 貸款買的房子想賣了,會產生什麼費用,買方可以貸款嗎我們可以再買房子嗎
按照轉按揭的方式操作會有如下費用:
1、中介公司的代理費:
①單獨委託:賣方1%,買方1.5%
②手拉手:合同金額/收取手續費20萬元以下/0.6%,最低800元。20萬元~40萬元/0.5% 最低1200元。40萬元以上/0.4%,最低2000元,最高5000元。
2、過戶費:項目/買方/賣方契稅/成交價×1.5%交易手續費/3元/平方米轉移登記費/80元/戶地產交易費/(成交價或指導價-評估價)×面積×0.9%
地產交易費:備註:如果交易的房屋沒有國土證需要繳納土地收益金
3、評估費:評估價格×2%
4、公證費:350元
5、保險費:貸款金額×貸款年限×保險費率
6、抵押登記費:55元
「轉按揭」是指在,借款人出售作為抵押物的房屋,經貸款銀行同意,由房屋的購買人繼續償還出售人未到期的貸款。簡單說就是仍處在按揭中的房屋進行再次買賣,該房屋的買方仍繼續償還賣方的按揭房款。二手房市場存在同行轉按揭和跨行轉按揭兩種情況。由於買方的資信、貸款意願、月供能力、購房資金安排不盡相同,在轉按揭的同時,買方可以根據自身需求申請不同的貸款期限、貸款金額和還款方式。在實際操作中,轉按揭都採用為賣方提前還貸的方式,因此買方的貸款可以和賣方的未還清貸款不一致。
轉按揭是指已在銀行辦理了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借款人,在貸款清償之前需要將房產轉讓給他人,而向銀行申請將房產過戶給受讓人,並由房產受讓人繼續償還貸款或重新申請按揭貸款。
轉按揭業務的服務對象有:
1)需要購買處在按揭期間或抵押期間房產的購房人;
2)需要出售處在按揭期間或抵押期間房產的售房人;
3)已經支付了部分房款,但缺少繼續支付剩餘房款能力的購房人;
4)各類中介公司、物業公司和開發商。
❹ 想買房子可以個人貸款嗎
不是每個人都能貸款,看個人資質的。
辦理按揭買房貸款的條件如下:
1、年齡為18-65周歲的自然人;
2、具有有效身份證;
3、徵信良好,無不良記錄;
4、有穩定的職業和穩定的收入;
5、有所購住房的商品房銷售合同或意向書;
6、具有支付所購房屋首期購房款能力;
7、在銀行開設個人結算賬戶以及具有有效的擔保;
8、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