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按揭買房,戶主和還貸人,是否一定要是同一個人
按揭買房,戶主和還貸人不一定需要同一個人,戶主是指戶籍上的一家之主,戶籍上一戶的負責人。一般是指父一輩或祖父一輩的人。而貸款人不一定非得是戶主,家庭中的其他成年人,滿足條件的話也有貸款的主體資格。
舉兩個例子:
假設戶主是祖父一輩的人,他都超過60歲了,就沒有貸款的資格了。他都退休了,就拿不出收入證明和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等貸款必備的資料了。
再假設戶主是父一輩的人,他離退休只差3年了,即便有資格貸款,貸款年限也只能貸剩餘的3年了,一旦貸款額較高,那麼月供就相當高了,不是每個人都能接受高月供的。
(1)貸款人和還月供的人擴展閱讀:
財產分割:
1、男女婚後以一方或雙方的名義購買並辦理了按揭貸款的房地產,產權登記在個人或雙方名下,婚後由雙方償還按揭貸款的情況。
只要夫妻雙方沒有特別約定,那麼該房產應該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未償還給銀行的按揭款為共同債務。因為根據我國《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取得的財產屬夫妻共有財產,當事人有約定的除外。
2、如果男女雙方婚後以雙方名義購買的房地產,以一方名義辦理了按揭,由一方償還貸款,也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只要是夫妻存續期間取得的房屋,如果沒有特別約定,無論是登記於雙方名下還是一方名下,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對於上述情形房產分割的處理,雙方婚後取得房屋產權的,這種情況下是夫妻共同財產,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夫妻共同財產。房屋價值分割時按市場價計算,不按當初購房合同金額計算;如果涉及貸款,先要將貸款部分除去。
B. 請問按揭貸款還貸人與產權人必須是同一個人嗎
按揭貸款就是發放專門用於購房的貸款,貸款人是銀行,借款人是買房人,也是產權人,然後產權抵押給貸款銀行。如果是產權人把房子抵押給銀行,申請時不是用於購房,獲得貸款後再去買房,這時可以不一致。
C. 共同還款人的條件
共同還款人不一定是直系親屬或者是配偶,只要滿足以下條件就可以:共同還款人必須具備三個條件:
1、年齡在30至60周歲。
2、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戶口在本縣。
共同還款人的認定順序是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兄弟姐妹、其他親屬或法定監護人,學生入學前戶籍不在本縣、但父母戶籍在本縣的,不能受理,學生入學前戶籍在本縣、但父母戶籍均不在本縣的,不能受理。
(3)貸款人和還月供的人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一般共同還款人是在銀行認為借款人的還款能力不足、存在無法按時足量還款的可能性,因此要求貸款人增加一名共同還款人來增加審批通過率。
不管是誰成為共同還款人,都必須在貸款人無法還款時,為其履行還款義務。畢竟共同還款人屬於第二債務人,貸款人不能履行還款義務的時候,這筆債務就等於是轉移到了共同還款人的名下。如果再逾期不還,則會上共同借款人徵信。
D. 房貸的共同還款人能去掉嗎
共同貸款人的解散措施小編很榮幸回答這個問題,恰好前段時間了解過這個問題,申請抵押貸款時,為了提高貸款通過率,貸款可以有共同貸款人。辦理貸款手續時,需要雙方到場簽字,那麼抵押的共同付款人是否可以中途解除?未經銀行同意,不得移除。簽訂貸款時,貸款人和共同貸款人同時簽字確認,共同貸款人也負責償還貸款。貸款人和貸款事項在合同中都有明確規定,不能隨意變更。
終止共同還款關系必須徵得貸款人同意。因此,如果要解除連帶還款責任,需要與銀行溝通,變更合同主體和還款責任。否則,如果銀行不同意,就不可能不履行還款義務。一旦逾期,你需要承擔違約責任,那麼信用肯定會有不良影響。除非當時的貸款不是真實意圖,存在重大誤解、脅迫、欺詐,貸款人有過錯,且貸款本身違法,可能無法取得貸款人同意,但必須經法院確認。
E. 關於還貸人和房產證上不是同一個人的問題
1.房產證登記上必須有貸款人的名字,因此子女的名字必須登記在房產證上。你可以用父母加子女3個人的名字進行房產登記。然後子女去申請公積金,這是可行的。
2.哈哈!過戶,只有你的名字出現在房產證上的時候,才會出現過戶。在按揭沒有還清之前,要辦理過戶手續,不論是贈與還是買賣,必須要填寫抵押人聯系單(華僑路35號2樓有,俗稱銀行聯系單),不過你是公積金貸款你就不要指望了;想過戶就只有把貸款還清這條路嘮。哈哈!!!
3.不需要,房產證寫夫妻如何一方的名字,仍然可以已夫妻雙方名義貸款,也就是最高30萬X2哦!
F. 住房貸款共同還款人和擔保人的區別
共同還款人和擔保人有什麼區別:共同還款人和擔保人主要區別在於債務清償時的順序不一樣。共同借款人在債權債務義務上是同等的,共同還款人是第二還款來源,只有債務沒有權利,是主債務人之一,在第一債務人不能清償銀行債務時,銀行可直接向第二還款人追索債務。如果共同還款人也沒有能力清償能力了,在訴訟司法後,可追究借款擔保人的還款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