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聽說提取住房公積金後一年內不能再用公積金貸款,是這樣嗎
一般來說是的。
原則上要看當地公積金的余額情況,余額多的政策就比較寬松,余額緊張的一年只能提取一次。
2. 第一次公積金貸款一年還清了,我需要接著再次貸款公積金一年,第二次貸款還需要評估嗎需要間隔多長時間
意思是,你之前申請過貸款是嗎?還清了嗎?有多久了?現在還想貸款是嗎?
3. 第二次公積金貸款與第一次貸款還清之間要多長時間間隔
這個沒有地域之分
只要你當前沒有公積金貸款還款就可以辦理貸款
不過第二套房子,首付款和貸款利率可能會有所提高,這兩者各地的規定可能有偏差
如:某些地方第二套房首付款要求30%或者40%,貸款利率是原來的1.1倍
4. 公積金貸款,一年以後提前還款有次數和金額限制嗎
公積金貸款滿一年以後,可申請提前還貸。提前還貸次數不能超過3次,即第3次必須還清全部貸款。
提前還貸後,本金減少了,相應利息支付也就減少了。
5. 住房公積金中間斷了一個月,要是想貸款的話,以前的月份算數嗎,還是得重新計算再滿一年才可以使用呢
從中斷這一個月重新計算月份,申請貸款前6個月應足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且申請貸款時處於繳存狀態,公積金賬戶建立12個月,重新計算月份滿6個月就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了。
借款人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二)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三)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狀況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四)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五)具有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關證明文件;
(六)符合委託人規定的有關貸款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條件;
(七)提供委託人認可的擔保;
(八)借款人夫妻雙方均無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和住房公積金政策性貼息貸款;
(九)符合委託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住房公積金借款申請人須滿足上述條件外,其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須滿足以下三個條件之一:
1、購買政府部門審批的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請人,原則上應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12個月(含)以上,申請貸款前6個月應足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且申請貸款時處於繳存狀態。
2、購買非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請人,原則上申請貸款前12個月應足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且申請貸款時處於繳存狀態。
3、借款申請人為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
6. 第一次使用公積金貸款還完後再用需間隔多長
可以進行公積金二次貸款。
二套房「認房又認貸」細則進入正式實操階段。對於借款人購房時查出名下現有全款購買的房屋,在未出售的情況下,再貸款購房仍會被認定為第二套房;對於借款人之前曾貸款購房,即使是貸款購置的房產已結清出售,再貸款時還是會被認定為第二套房。根據二套房政策,如果是被認定為第二套房的購房者,那麼再貸款時一律按照首付50%、利率上浮1.1倍來執行。二套房貸款的從嚴,對於投機投資型人群給予有利打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