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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哪一年開始才有的公積金貸款

發布時間:2021-08-16 17:35:44

㈠ 住房公積金是哪一年開始推行和徵收的啊

我國住房公積金制度 1991年,上海市借鑒新加坡的中央公積金制度,在全國率先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並很快在全國推開。1994年4月,國務院頒布了《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住房公積金的管理,維護住房公積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城鎮住房建設,提高城鎮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

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第三條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第四條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實行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作、銀行專戶存儲、財政監督的原則。

第五條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條住房公積金的存、貸利率由中國人民銀行提出,經徵求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後,報國務院批准。

第七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中國人民銀行擬定住房公積金政策,並監督執行。

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以及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住房公積金管理法規、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

(1)北京市哪一年開始才有的公積金貸款擴展閱讀: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八條直轄市和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設區的市(地、州、盟),應當設立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作為住房公積金管理的決策機構。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的成員中,人民政府負責人和建設、財政、人民銀行等有關部門負責人以及有關專家佔1/3,工會代表和職工代表佔1/3,單位代表佔1/3。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主任應當由具有社會公信力的人士擔任。

第九條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在住房公積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職責:

(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和調整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管理措施,並監督實施;

(二)根據本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擬訂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繳存比例;

(三)確定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

(四)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

(五)審議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審批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第十條直轄市和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設區的市(地、州、盟)應當按照精簡、效能的原則,設立一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住房公積金的管理運作。縣(市)不設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前款規定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條件的縣(市)設立分支機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與其分支機構應當實行統一的規章制度,進行統一核算。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直屬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獨立的事業單位。

㈡ 申請北京市市屬公積金貸款,需要什麼條件和材料

一、申請條件:

1、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2、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3、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狀況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5、具有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關證明文件;

6、符合委託人規定的有關貸款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條件;

7、提供委託人認可的擔保;

8、借款人夫妻雙方均無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和住房公積金政策性貼息貸款;

9、符合委託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還須滿足以下三個條件之一:

1、購買政府部門審批的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請人,原則上應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12個月(含)以上,申請貸款前6個月應足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且申請貸款時處於繳存狀態。

2、購買非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請人,原則上申請貸款前12個月應足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且申請貸款時處於繳存狀態。

3、借款申請人為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  

二、辦理材料:

注意:申請國管公積金貸款需要提供的材料與市屬公積金貸款略有不同。

想要申請公積金貸款,一定要確保自己在北京連續12個月繳存公積金,並且沒有斷月,仍在繳存之中。實際操作中,辦理市管公積金貸款所需要的材料,以當時政策為准。

該內容僅在北京適用

㈢ 住房公積金是從哪一年開始實行的

1999年6月開始正式執行住房公積金政策。

從2017年7月1日起,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按照住建部發布的《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操作規程》要求,通過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聯網」,通過統一的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北京、上海、福州、廣州等20多個城市已經接入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台。2018年5月15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取消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作為住房公積金歸集和貸款業務辦理要件的通知》。

(3)北京市哪一年開始才有的公積金貸款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具有兩個特徵:

一是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不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並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

二是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存儲期間只能按規定用於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職工只有在離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㈣ 公積金哪年開始

我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建立(1991~1994年)不過自1988年實行住房制度改革後,深圳市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採取了兩種不同形式的做法,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實行住房補貼,企業則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目前,北京地區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為 8 %,有條件的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可以為 10 %。2 .按照政府相關文件規定,符合享受優惠政策的軟體企業、集成電路企業,單位和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經中心批准,可提高到 20 %。經批準的單位,在本住房公積金年度內,住房公積金繳存額不受住房公積金繳存額上限的限制。 上述軟體企業、集成電路企業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實行年審制度,年審應在每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凡當年未通過市科委、市經委年審的, 不再享受此項優惠政策。

㈤ 住房公積金是從哪年開始實施的

1994年。

1991年5月,上海市借鑒新加坡中央公積金制度經驗,率先建立起住房公積金制度。

1994年7月,國務院頒布了《國務院關於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決定》,要求在全國推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此後,中國的房地產業蓬勃發展。鑒於此,1999年4月國務院頒布了《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要求停止發放住房建設貸款,加大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發放力度,住房公積金的功能發生重大轉型。

住房公積金繳存機制的建立,推動了住房從福利分配轉為貨幣分配的體制轉軌,亦推動房改完成市場化住房體制轉軌。

(5)北京市哪一年開始才有的公積金貸款擴展閱讀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㈥ 住房公積金是從哪一年開始實行的

1999年6月開始正式執行住房公積金政策。

從2017年7月1日起,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按照住建部發布的《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操作規程》要求,通過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聯網」,通過統一的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北京、上海、福州、廣州等20多個城市已經接入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台。2018年5月15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取消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作為住房公積金歸集和貸款業務辦理要件的通知》。

(6)北京市哪一年開始才有的公積金貸款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具有兩個特徵:

一是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不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並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

二是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存儲期間只能按規定用於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職工只有在離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㈦ 哪年開始的房子可以公積金貸款

不絕對,得看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的政策。說句你不愛聽的話,國管局的房子,就是80年代建的,出售時,買方照樣能貸款。

㈧ 北京公積金賬戶余額可直接還貸款從何時開始實行

北京公積金賬戶余額可直接還貸款自2020年7月1日起實施。7月1日(含)開始,北京市新受理的貸款增加了沖還貸提取方式,借款人可以申請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資金直接償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含組合貸款中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部分,以下簡稱「貸款」)。

「沖還貸」是指繳存職工在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時,可以申請將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的余額,用以沖抵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

舉例來說,北京公積金管理中心2020年8月10日向借款人發放貸款120萬元。2021年1月10日,借款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15010元,約定還款額10000元。按照沖還貸沖抵規則,當日沖抵15000元,不再從借款人的預留還款賬戶中扣劃約定還款額,即沖抵成功。

(8)北京市哪一年開始才有的公積金貸款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其二手房評估費不再由借款申請人承擔

北京公積金管理中心今日宣布,自2019年9月16日(含)後發放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其二手房評估費不再由借款申請人承擔。

具體來看,組合貸款的評估費,則由貸款受託銀行承擔,非組合貸款由北京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借款申請人已交納的二手房評估費予以返還。

在去年9月16日時間點之後申請貸款的人,之前已經交了評估費可以退費,據了解,貸款放款銀行會根據借款申請人留存的聯系方式會主動與借款申請人取得聯系登記核實,同時借款申請人也可自行聯系貸款放款銀行進行登記備案。為方便借款人,非組合貸款二手房評估費退回至公積金貸款還款賬戶,組合貸款二手房評估費由各貸款放款銀行與借款人確認退回方式。

㈨ 北京市從哪一年開始建立住房公積金

自1999年6月開始正式執行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的還款方式有:每月等額本息還款法和每月等額本金還款法兩種。

每月等額本息還款法是指借款人每月償還的貸款本金和利息總額不變,但每月還款額中貸款本金逐月增加,貸款利息逐月減少的還款方式。

每月等額本金還款法是指借款人每月償還的本金固定不變,貸款利息逐月遞減的還款方式。需要說明的是一年期以內的公積金個貸,應當於到期時一次還本付息;一年期以上的公積金個貸,應當按月償還貸款本息。

(9)北京市哪一年開始才有的公積金貸款擴展閱讀

(1)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或社會團體,需出具單位設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證書副本原件及復印件;獨立核算企業需出具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國外、外地派出機構代表處或辦事處需出具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注冊證書》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3)《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基礎信息登記表》、《匯繳清冊》(住房公積金開戶導入表)、《住房公積金繳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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