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十幾年前替人擔保,被銀行催債,現在自己辦的了貸款嗎
當時被催債多久,也就是說擔保的那筆錢逾期多長了時間,還有就是最後處理了沒。處理完畢到現在有多久了。這些都很重要,作為你現在能否貸款的重要參考。
⑵ 10年前幫人擔保貸款人沒還款也沒在簽請問現在擔保人還有責任嗎
貸款已經10年,擔保人的還款責任在法律上已經消除,因為銀行在連續兩年請求擔保人還款之後,並沒有再採取任何措施繼續敦促擔保人還款,此筆債務轉化為自然債務(債務到期之後,債權人2年之內不採取行動請求債務人還款,債務即轉為自然債務)不具有法律的保護。當然,債務人再次允諾還款又另當別論。
⑶ 十年前幫人貸款作擔保,貸款人還不了,銀行扣我工資卡,老年卡等卡上的錢,有效嗎
不一定。
看你的擔保期限,銀行無權扣你的錢。法院判決你扣才能扣。
⑷ 十年前給人做的擔保,為什麼銀行現在給我告到法院了
胡亂替人擔保,不被告才怪!
你要清楚,擔保是嚴肅的行為,不是哥們義氣替人遮掩擋災之後就屁事沒有的!
如果你擔保的人出了事情,那你就是連帶責任。就是說,找不到他就會找你,他還不起錢,你就得無條件先替他還了,然後這筆債務就變成你和他之間的了,你有權追討。
作為共同被告,法院應該發傳票通知你應訴的,為什麼你沒收到可以到法院咨詢,也許是地址變更無法送達這類的原因,等等。
注意:
一般的經濟糾紛訴訟時效是2年,從權利受到侵害時起計算,符合條件的可以中止、中斷、或延長。民法通則中關於訴訟時效的法律規定:第七章 訴訟時效第一百三十五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六條 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一)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二)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第一百三十七條 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第一百三十八條 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自願履行的,不受訴訟時效限制。第一百三十九條 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計算。第一百四十條 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第一百四十一條 法律對訴訟時效另有規定的,依照法律規定。一般的經濟糾紛訴訟時效是2年,從權利受到侵害時起計算,符合條件的可以中止、中斷、或延長。民法通則中關於訴訟時效的法律規定:第七章 訴訟時效第一百三十五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六條 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一)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二)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第一百三十七條 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第一百三十八條 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自願履行的,不受訴訟時效限制。第一百三十九條 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計算。第一百四十條 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第一百四十一條 法律對訴訟時效另有規定的,依照法律規定。
⑸ 十年前給人擔保,前幾天貸款人還完本金了,銀行說貸款人沒有能力還利息,讓擔保人還利息擔保人有責任還嗎
你父親作為擔保人在銀行為別人的貸款做擔保,已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因為貸款人去世,找你父親是合理的
⑹ 我爸十年前幫別人擔保貸款十萬後面無緣無故變貸款人了應該怎麼辦,在這十年內銀行從未催款或者有過還款
你爸是擔人,就得承擔連帶責任......原借款人 死亡或者沒有條件還款,那麼你爸就得承擔還款責任,這就是銀行所說的 連帶責任。。。。
⑺ 十年前給別人貸款做過擔保,起訴後一直未判,請問我還有責任嗎
有責任的,擔保人是需要承擔還款的責任的,若是不還是需要被黑戶的。
⑻ 十年前替人擔保借錢有替人還錢義務嗎
擔保人在借款人無能力歸還的情況下承擔連帶還款責任。
都十年了,訴訟時效還沒過嗎?如果過了訴訟期,在法律上不追究你擔保責任了。但道義上應當承擔擔保責任。
⑼ 我十年前給別人擔保過貸款,此人到現在也沒還貸。請問我的徵信記錄還不良嗎
當然的還不良。
只要貸過款,沒還上,就是徵信不良。而你擔保,負連帶責任,所以只要他沒還,你一樣無法消除徵信不良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