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幫朋友擔保貸款,期限一年,7月到期11月份通知我貸款人貸款沒還,要起訴我法嗎
對!給別人做貸款擔保的意思就是,在貸款人未正常償還貸款,或者是沒有歸還時,由擔保人作為第二償還人去償還!
⑵ 我的房子給別人擔保做貸款,一年到期.會自動取消嗎
只要貸款人按照協議規定,按時按約歸還貸款金額的話,到期後,擔保人的責任自動到期,若貸款人無力償還貸款,則擔保人無力償還貸款則擔保人有義務償還貸款。
⑶ 我父親幫人擔保貸款100萬,期限為半年,現在已經過去一年半了,請問還有沒有擔保責任
您好,貸款擔保的責任解除是要貸款人還清貸款後才能解除的,貸款沒還清擔保人就有聯帶還款責任的,具體可與當地法務部門聯系咨詢,建議督促貸款人償還貸款,請悉知。
⑷ 替人在銀行做擔保貸款一年,三年沒還上。擔保人是不是過了擔保有效期
你好,只要主債權沒有過時效,擔保就有效,債務人如果還不出債務,擔保人是要承擔連帶償還責任的。
⑸ 替人做擔保貸款一年,三年沒還上。擔保人是不是過了擔保有效期
借條到期2年之後就過了訴訟時效了 可以不予理睬 如果對方起訴 可以以已過訴訟時效辯護
⑹ 給人銀行貸款做擔保一般期限多長
實際生活中,借款一般會要求找擔保人進行擔保保證,此時會簽訂擔保合同,擔保合同中一般會對擔保人的擔保期限作出相關的約定,所謂保證期間就是指保證合同當事人的約定或依法律推定在主債務履行期屆滿後,保證人能夠容許債權人主張權利的最長期限。在保證期間中,債權人應當向債務人提起訴訟或仲裁(在一般保證中)或向保證人(在連帶保證中)主張權利。逾此期限,債權人未提起上述主張的,保證人則不承擔保證責任。可見,保證期間構成債權人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擔保權利消滅的法律後果。關於擔保期限,民間借貸擔保人的期限是: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由此可見,作為擔保人應當承擔對債務的連帶責任,你有權向擔保人主張你的權利。但若超過六個月,債權人未提起上述主張的,保證人則不承擔保證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二十五條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二十六條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⑺ 替別人擔保銀行貸款,超過還款時間巳經一年了,還承擔連帶責任嗎
你好,替別人擔保銀行貸款,超過還款時間已經一年了,這個肯定會承擔連帶責任的,如果別人不還款,那麼,後面銀行起訴的就是你擔保人的
⑻ 我為朋友擔保貸款。是一年期限。 過後我是否還有責任
你要承擔什麼責任,這要看你給你朋友提供的是什麼擔保,另外銀行找你是否已過訴訟時效。如果你當初給你朋友承擔的是連帶保證責任,且沒有過訴訟時效的話,你需要替你朋友償還銀行貸款,償還之後你再向你朋友主張代為償還的這筆錢。記住,不要輕易給人提供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