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貸款買了房子,現在不想要了怎麼辦
現在貸款的速度都是比較慢的,目前沒有太好的辦法,只有等著,如果不想要的話可以私下跟你的置業顧問溝通,讓他想辦法幫你賣出去,如果退的話目前這個購房環境你會損失很大的,如果等到貸款下來再想退的話就更麻煩了,那時候你的房子只能是二手房了
這樣可以么?
❷ 房貸還了半年了,但是不想要了,怎麼辦
以一套房子200萬為例,首付三成60萬,剩下本金加利息要向銀行貸款230萬。算了波下來,價格高得咂舌,可要是因為還不起房貸而棄房斷供真是得不償失,到時不僅房子會被銀行回收拍賣,之前交的首付款和月供也一樣收不回來,還會連累自身的信用極大受損。
2016年底全國部分主要城市貸款政策
可能有朋友會認為,自己向銀行貸款買房,斷供之後大不了就將房子抵給銀行作為償還就行,不需要承擔別的責任了,這種想法是在是大錯特錯。
雖然馬克思曾說「貨幣作為一般等價物,用來衡量商品的價值」,但銀行不同,你向銀行借的是錢,你還他的時候,也得用錢來還。
在這個借貸過程中,房子是一個擔保的角色,而不是還款商品。銀行僅僅是擔心你還不起貸款,可以任意處置這套房產,以此約束你按時還錢,因為你借的不是房子。
如果真的斷供了,銀行會先催促你及時還款,如還是不還,銀行工作人員會主動上門找你,如果還是避而不見,在連續催收三次後,銀行可以進入司法程序,低價拍賣該房產,拍賣所得金額用於償還銀行貸款,要是這個拍賣房子的錢,還不能還清貸款金額,不好意思,您還得把錢補齊了才能算完事。
這只是最壞的,我們來說正經的辦法,真要是還不上了怎麼辦?
1.先暫還本金,只還利息
如果只是一時的資金周轉不開,借款人可先向銀行提出申請,先暫還利息,只還本金。比如之前每月應還8000(6000本金+2000利息),這時只要在還款日前,向銀行說明情況,可以先只還2000利息,極大減輕了經濟負擔。因為有房子作為抵押物,銀行一般都會同意。
2.申請延長還款年限
由於還房貸是長期行為,如果覺得每月的還款金額實在是太多,也可以向銀行申請延長年限,例如之前的貸款年限為15年,每月還款9427元,將還款期限延長為30年後,每月的還款金額為6368元,這樣一來,也能極大的減輕經濟壓力。
3.向銀行申請其他貸款
目前很多銀行都為房貸客戶推出了專門的貸款產品,例如浦發銀行的「安居貸」、中信銀行的「房產抵押綜合授信、平安銀行的「循環貸」等。當目前資金鏈緊張時,也可申請短期貸款作為臨時周轉。
❸ 按揭買房還款一年,現在想退房怎麼辦
般情況購房者退房情形主要包括幾種情況: 1/延期交付房屋發商與購房合同約定交房卻遲遲發商入住通知根據現《司解釋》規定發商經購房催告三月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購房權要求發商退房並要求返訂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發商發手續全導致合同效. 發商必須證件齊全才能蓋樓、賣房 發商證件全屬於違操作與買房簽署合同屬於效合同由於效合同發商應返購房交納房款 3/發商未經購房同意擅自變更設計. 購房與發商簽訂合同般都約定發商變更設計前必須經購房同意否則發商構違約購房權退房發發商未經購房同意擅自變更房屋戶型、朝向、面積等關設計情況購房依據合同約定要求發商退房 4/房屋面積誤差超3% 交房房屋實測面積與簽約暫測面積誤差比絕值超3%購房提退房並要求退賠利息 5/房屋質量合格導致嚴重影響使用 根據新司解釋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居住使用購房提退房並要求發商賠償損失認主體結構質量合格依照關規定委託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 6/房產權清楚存抵押、聯建或其經濟糾紛 發商售房屋前所售房屋抵押或賣給購房房抵押給購房查明認定購房合同效要求退房外造購房合同效見情形發商未取預售許;房屋共財產未經其共權書面同意;該房屋權屬爭議司機關、行政機關依裁定、決定查封或其形式限制房屋權利等情形 7/遲延辦理房屋所權登記 根據買賣合同約定或律規定應辦理房屋所權登記屆滿超由於發商原導致辦理房屋所權登記 8/按揭合同辦理 歸責於事雙事由未能訂立按揭合同辦理按揭貸款 9/建工程轉讓發商欲轉讓建工程應書面通知購房者購房者權接通知起30內要求退房 望采
❹ 按揭買的房子,已經付過2年房貸,現在我不想要了.想賣掉.我該怎麼處理
如果是你按揭購買的房子,已經還了兩年的房貸,現在你不想要了,那麼是可以把貸款房子賣掉的,你可以用買房者的首付款,把房貸一次性還完,然後再由買房者,重新申請買房貸款。
貸款房賣掉。
有些人在買房之後按揭的貸款還沒還清,但是因為某些原因想要賣掉房子,那麼這種情況可行嗎?沒還清貸款的房子是否可以買賣呢?
即按照規定,按揭貸款買房的,應在辦理產權登記後,辦理房產抵押登記,銀行作為抵押權人,會得到《房屋他項權證》。
在辦理房產抵押登記後,《房屋所有權證》由房屋買受人收執,而銀行所持有的是《房屋他項權證》。已辦理抵押登記的房產,在貸款未還清之前房產檔案中一直有抵押登記的記錄,是不允許買賣的。
那為什麼聽說有些人仍然交易了?需要先明確一點,購房人必須取得房屋所有產權才能出售,也就是說首先要確定是否有房產證。所以這里可以分幾種情況來對待。
1、轉按揭
轉按揭是比較簡單的方法,把個人住房出售或轉讓給第三人而申請辦理個人住房貸款變更借款期限、變更借款人或變更抵押物的貸款。
在二手房買賣中就是把個人住房出售或者轉讓給第三人來辦理個人住房貸款變更借款期限、變更借款人或變更抵押物的貸款。需要注意的是,需要委託中介代理公司向銀行方面申請轉按揭事宜,銀行不接待個人辦理申請二手房轉按揭業務。
2、用買方的首付款繳清剩餘貸款
比較常見的方式,適用於原房主貸款額度較低或者已經還了大部分貸款,剩餘還款數目不大的情況。
一般來說,買房能夠接受首付房產總成交額的30%至40%,賣房可以利用購房者的這些首付將剩餘的貸款結清,然後撤銷房產的抵押登記,進行下一步交易。
3、利用銀行貸款來繳清剩餘貸款
如果上面兩種方式行不通的話,賣家可以考慮用名下的抵押物(如其他房產),以結清按揭貸款。
如果想在賣房之前還清貸款,或買方看好但不願意購買貸款未繳清的房產,可以採取這種方式。前提是房主有銀行認可的抵押物(如其他房產)用來向銀行申請貸款。這樣賣方通過抵押向銀行貸款來付清想要出售的房產貸款,賣房之後等買家付了房屋全款再還清銀行抵押貸款。
所以,貸款沒還完,還是可以賣掉房子的。不過要清楚是否有房產證,無產權證房屋買賣風險大。購房者如果買了無證的房子,只有房屋的使用權而沒有房屋的所有權,因此購買時一定要警惕。
❺ 買房首付已經交了、貸款也是還了一年、中途放棄怎麼辦
像你說的這種情況,處理起來是比較麻煩的。首先要看購房合同上面是如何規定的。因為從本質上來說,這屬於違約行為。想要中途撤銷估計比較難。而且可能還會遭受到比較重大的經濟損失。所以你應該和對方進行協商處理。盡量減少自己的損失。
❻ 買房按揭手續都辦好交了幾個月錢了不想要咋辦
你的買房按揭手續都辦好了,已經交了幾個月的月供了,如果你不想要了,這種情況下只能把房子轉賣給別人,不能退房了。
貸款房賣掉。
有些人在買房之後按揭的貸款還沒還清,但是因為某些原因想要賣掉房子,那麼這種情況可行嗎?沒還清貸款的房子是否可以買賣呢?
即按照規定,按揭貸款買房的,應在辦理產權登記後,辦理房產抵押登記,銀行作為抵押權人,會得到《房屋他項權證》。
在辦理房產抵押登記後,《房屋所有權證》由房屋買受人收執,而銀行所持有的是《房屋他項權證》。已辦理抵押登記的房產,在貸款未還清之前房產檔案中一直有抵押登記的記錄,是不允許買賣的。
那為什麼聽說有些人仍然交易了?需要先明確一點,購房人必須取得房屋所有產權才能出售,也就是說首先要確定是否有房產證。所以這里可以分幾種情況來對待。
1、轉按揭
轉按揭是比較簡單的方法,把個人住房出售或轉讓給第三人而申請辦理個人住房貸款變更借款期限、變更借款人或變更抵押物的貸款。
在二手房買賣中就是把個人住房出售或者轉讓給第三人來辦理個人住房貸款變更借款期限、變更借款人或變更抵押物的貸款。需要注意的是,需要委託中介代理公司向銀行方面申請轉按揭事宜,銀行不接待個人辦理申請二手房轉按揭業務。
2、用買方的首付款繳清剩餘貸款
比較常見的方式,適用於原房主貸款額度較低或者已經還了大部分貸款,剩餘還款數目不大的情況。
一般來說,買房能夠接受首付房產總成交額的30%至40%,賣房可以利用購房者的這些首付將剩餘的貸款結清,然後撤銷房產的抵押登記,進行下一步交易。
3、利用銀行貸款來繳清剩餘貸款
如果上面兩種方式行不通的話,賣家可以考慮用名下的抵押物(如其他房產),以結清按揭貸款。
如果想在賣房之前還清貸款,或買方看好但不願意購買貸款未繳清的房產,可以採取這種方式。前提是房主有銀行認可的抵押物(如其他房產)用來向銀行申請貸款。這樣賣方通過抵押向銀行貸款來付清想要出售的房產貸款,賣房之後等買家付了房屋全款再還清銀行抵押貸款。
所以,貸款沒還完,還是可以賣掉房子的。不過要清楚是否有房產證,無產權證房屋買賣風險大。購房者如果買了無證的房子,只有房屋的使用權而沒有房屋的所有權,因此購買時一定要警惕。
❼ 買房首付沒付完,銀行按揭已辦理下來了,現在不想要了怎麼辦
在你辦理銀行按揭手續簽字以後,你在法律上銀行就已經是你的債權人,而買的房子就是抵押品,現在你首付即沒有付完,還不想要房子,那你只能找到第三方願意承擔你買房還按揭貸款責任的人,你已經付出的首付款肯定是拿不回來了,是不是需要補償新買家更多的條件就看你的本事,當然你也可以直接斷供,讓銀行把房子收回拍賣,不足部分銀行掛賬作為你的債務。
❽ 按揭房.按揭付了一年不想要了.想賣掉.怎麼辦
你好
我是房產公司的
你這個房子可以賣的,假如你是100買入的,再100萬賣出即可。需要找到一個一把付清的人,找個房產中介做擔保,讓買房子的先掏錢把現在房子的貸款還清,剩下的錢讓他在過戶的時候付給你就好了。
❾ 交了房子首付款不想要了可以退嗎
退當然可以,但前提是需要承擔違約責任和相應額度的違約金,並且要通過和開發商協商並且達成一致意見的情況下,簽訂了購房合同的房子才能辦理相應的退房手續,如此來看在簽訂購房合同並且交了首付款的情況下,即便遇到外部因素的影響,還是應該盡可能地予以解決而避免出現退房的情況,畢竟造成的經濟損失還是相對較大的。
總的來說,對於已經簽約交了首付款的購房合同來說,受到的法律保護是雙方面的,無論是購房者還是開發商都不例外,既然想要退房就必須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不過在簽合同的時候有特定條款的情況除外,當然現實生活中開發商幾乎是不可能提供這種額外條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