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小貸公司可以作為通道為企業發放委託貸款嗎
建議你網路搜下財貸幫,我經常跑廣東省內的,有留意過這個公司專門負責銀行貸款的,而且利息也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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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委託貸款業務屬銀行的什麼業務呢
委託貸款是銀行傳統的中間業務產品,銀行早先開展的委託貸款多屬「一對一」的業務,還沒有發展到集合委託的程度。
委託貸款業務是指信託機構接受委託人的委託,在委託人存入的委託存款限度內,按其指定的對象,用途期限,利率和金額發放貸款,負責到期代為收回貸款本息的信託業務.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金融信託投資公司委託貸款業務規定》和《金融信託投資機構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所謂委託貸款系委託人指明項目的貸款,為代理業務,貸款的經濟責任由委託人承擔的貸款。
㈢ 什麼叫委託貸款
委託貸款是指信託機構按委託人指定要求所發放的貸款。這種貸款的資金來源是特約信託存款,貸款的對象、數量和用途均由委託人決定,信託機構只負責辦理貸款的審查發放、監督使用、到期收回和計收利息等事項,不負盈虧責任。信託機構只按契約規定收取一定的手續費。
目前企業將委託貸款廣泛運用於現金池和第三方委託貸款之中。在現金池業務中,由於是在集團內部進行資金的借貸,因此在此業務中可能產生的風險系數幾乎為零。
委託貸款的借款對象范圍不斷擴大,以前多是規模較大、資質較好的地方融資平台,現在一些縣級、區級融資平台也加入到借款的行列。浙江富潤委託興業銀行向諸暨市投資建設發展有限公司發放一筆1.5億元的貸款,用於城市維護建設、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等;鹿港科技委託興業銀行張家港支行向張家港金茂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發放2億元委託貸款,張家港金茂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由張家港市國資委投資。
(3)小貸公司和銀行的委託貸款擴展閱讀:
委託貸款申請條件
委託人及貸款人應當是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主管機關)核准登記的企(事)業單位,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已在業務銀行開立結算賬戶;委託資金來源必須合法及具有自主支配的權利;申辦委託貸款必須獨自承擔貸款風險;需按照國家地方稅務局的有關要求繳納稅款,並配合受託人辦理有關代征代繳稅款的繳納工作;符合業務銀行的其他要求。
㈣ 自營貸款與委託貸款的區別。
自營貸款:是指商業銀行以所籌集的資金自主發放的貸款.指貸款人以合法方式籌集的資金自主發放的貸款,其風險由貸款人承擔,並由貸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自營貸款期限最長一般不得超過10年,超過的應當報中國人民銀行備案。
商業銀行發放貸款的種類主要為自營貸款。
委託貸款簡單說就是一方向另一方貸款,委託第三方(商業銀行)進行管理。商業銀行不承擔貸款損失風險,只負責按照委託人所指定的對象或投向、規定的用途和范圍、定妥的條件(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貸款。委託貸款被用作是繞開公司間借貸禁令的一種方法。
㈤ 小額貸款公司發放委託貸款會計科目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1.匯出存款並支付相關的手續費
借:短期投資-委託貸款
財務費用-手續費
貸:銀行存款
2.每期期末企業計提利息
借:短期投資-應計利息
貸:投資收益
3.稅務處理
借:投資收益
貸: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
借:銀行存款
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
貸:短期投資-應計利息
4.收回貸款本金時
借:銀行存款
貸:短期投資-委託貸款
㈥ 公司和公司之間能否借款根據相關規定說應該通過銀行辦理委託貸款,如果不通過銀行,會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當前,我國的金融法規禁止公司、企業之間的借貸。中國人民銀行頒行的行政規章《貸款通則》第六十一條規定:企業之間不得違反國家規定辦理借貸或者變相借貸融資業務。
顯然,我國以強制性規定的形式禁止公司、企業之間的借貸,即使變相借貸融資也是被禁止的。除上述法律規定外,最高人民法院(下稱最高院)頒行的司法解釋也否定了公司、企業間借貸行為的法律效力。
委託人及貸款人應當是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主管機關)核准登記的企(事)業單位,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已在業務銀行開立結算賬戶;委託資金來源必須合法及具有自主支配的權利;
申辦委託貸款必須獨自承擔貸款風險;需按照國家地方稅務局的有關要求繳納稅款,並配合受託人辦理有關代征代繳稅款的繳納工作;符合業務銀行的其他要求。
㈦ 公司為什麼要做委託貸款,為什麼不公司之間直接借款
企業從銀行等金融機構借款,其合理利息費用是可以在稅前扣除的
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即不超標的利息准予扣除。 超出部分就不能扣除了
㈧ 公司的委託貸款與貸款的區別
1、性質不同。
委託貸款業務中,受託人具有財產管理性質,主要根據委託人的指示轉移委託財產;
貸款業務中,受託人通過類似銀行的貸款業務,為委託人投資。
2、形式不同、
委託貸款合同須由委託人、受託人和借款人簽訂三方協議,或者分別由委託人與受託人、受託人與借款人簽訂內容一致協議。
貸款合同糾紛的當事人僅為委託人和受託人。
3、確定借款合同內容的主體不同。
委託貸款合同中,借款合同內容、(包括借款人、借款期限、借款利率等)由委託人指定。
貸款合同中,委託人對於借款合同很少干預,借款合同獨立於信託合同,借款合同的具體內容由受託人確定。
4、責任和風險承擔不同。
委託貸款中借款人負有直接向委託人還款的義務,貸款風險由委託人自行承擔;信託貸款合同糾紛中,借款人是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其沒有直接向委託人還款的義務。
貸款中款項的安全由信託機構負責,風險由信託機構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