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的父親65歲貸款兩萬塊錢家裡沒能力還 被銀行起訴 法院本人一直沒去 會怎麼
首先,請把沒能力還款和老賴區分開來
無償還債務能力是指一個人經濟破產,確實無力償還債務,這個叫沒能力還款,法院是不可能把你怎麼樣的,至於私下和債務人怎麼協商解決就是你們自己的事情了,這個時候你可以稱作:徵信黑戶,而不是老賴!
老賴是指有能力償還債務缺拒絕還錢,被法院判定強制執行拒不執行或者利用法律漏洞轉移財產的,都會列入老賴名單,這樣的情況會影響子女教育問題,國家的這個政策相當到位,因為咱們中國人自古就是兒女為重,這個政策目前為止是試點,沒有全面開放,也沒有特別強制執行,不過以後一定會成為老賴的恐懼,除非你成為老賴前離婚,把子女給了配偶並且戶籍分出去,不然真的會成為子女一生的遺憾,想想看,你孩子考上清華北大了,你老賴……那感覺,能把孩子直接逼跳樓!
PS:目前都說老賴限制多,可是真正看過新規的人就會發現,都是心理壓力,比如
1:限制飛機,高鐵乘坐,全文是不允許乘坐商務倉及以上座位,經濟倉不限制,你是能坐的。高鐵同要求,不得乘坐一等座及以上座位,二等座是可以買的……
2:不得消費五星級標准酒店,這個……找個朋友給你開都行,雞肋……
3:列入老賴名單會對子女教育長生影響,這個最嚇人,可以目前太不完善,就是一個標題,你去離婚,孩子給了愛人,就特么解決了……
對付老賴,任重道遠,自古以來,政府對這些人的限製作用就微乎其微,不是一天能改變的,不然也不會出現民間暴力催收了,這個就是近年嚴打的涉黑,對老賴最有用的就是這個(惡人還需惡人磨)不過對守法公民影響更大,希望徵信系統能夠越來越完善,保證更多人的合法權益!
Ⅱ 父母貸款被起訴子女有連帶責任嗎
情節嚴重者會影響到子女上重點學校,只要貸款之後沒有發生過父母賬戶向子女賬戶轉移資金,或者過戶轉移財產的行為,銀行是無權劃轉兒子賬戶資金的。
貸款逾期的影響:
產生罰息,加收50%的利息;
產生不良信用記錄,影響今後的貸款和辦理信用卡;
無法享受貸款優惠,甚至已申請不到貸款;
拉近黑名單,子女無法上重點學校;
銀行發律師函,到法院起訴;
判決下來後,會強制執行;
情節嚴重者將受到法律制裁;
影響個人職業生涯。
Ⅲ 父母貸款還不上被銀行起訴對子女有影響嗎
沒有影響的,根據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11條的規定:「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2)」從該規定可以看出在借款人個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的前提下,只要符合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就可以獲取貸款;
另外,該辦法亦未對借款人父母具有不良信用記錄的情形做出禁止性貸款的規定,也就是說借款人不會因為父母存在不良信用記錄而影響其個人的信用狀況。
Ⅳ 給父母擔保貸款,父母無力償還,法院起訴,怎麼處理最好
你給父母做擔保貸款,父母無力償還的情況下,那麼你替父母把貸款還上比較好,畢竟你是他們的子女,你們也有義務還款。
Ⅳ 銀行貸款無力償還,被告上法院後會怎麼處理會不會要求我還
銀行會綜合考慮你的情況,如果有能力償還,將強制執行,例如拍賣名下房產,有價證券,汽車等資產
Ⅵ 父母因民間債權被告法院,該方的孩子在經濟上會受牽連嗎
查封車輛是為了保證你的權力,以便於順利執行來償還你的債權。\r\n目前來說不要在意此事,建議及時申請強制執行,如果經處理後車輛價款仍然不能抵償你的債權的話,法院執行局會繼續為你執行剩餘部分的。
Ⅶ 父親以我名義貸款還不上,我被起訴了該怎麼辦
根據您所述的情況,您與對方締結了借貸合同關系。合同一經簽訂就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均應遵守和全面適當履行。現在您逾期還款,已經違約,據此對方是可以起訴您要求償還本金及相應利息的。當然,您可以與對方協商或者通過法院調解,如果對方同意延期還款或者提供抵押物進行擔保的,那法律也不禁止。另外,關於是否是高利貸的問題。如果月息為兩分,則年利息為24%。根據將於今年9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26條的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據此,不屬於高利貸。以上建議供您參考。
Ⅷ 父母因民間借貸被法院起訴對子女就業有影響嗎
父母因民間借貸被法院起訴從法律上對子女講是沒有影響的。父母與子女在法律上都是獨立的個人。
借款的返還
借款的返還期限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注釋2]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借款展期
借款人可以在還款期限屆滿之前向出借人申請展期。出借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借款與利息、費用等的償還順序
借款人除償還借款外還應當支付利息和費用的,當其給付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時,並且當事人沒有約定的,應當按照實現債權的有關費用、利息、借款的順序抵充。
利息
借期內利息
1.能否得到支持的不同情形
A.沒有約定利息的,出借人主張支付借期內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B.利息約定不明的,分為兩種情況。屬自然人之間借貸的,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間的借貸外,出借人主張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民間借貸合同的內容,並根據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
2.利息的支付期限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注釋4]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1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並支付;借款期間1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1年時支付,剩餘期間不滿1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並支付。
3.計付利息的上限
A.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B.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C.借貸雙方對前期借款本息結算後將利息計入後期借款本金並重新出具債權憑證,如果前期利率沒有超過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債權憑證載明的金額可認定為後期借款本金;超過部分的利息不能計入後期借款本金。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24%,當事人主張超過部分的利息不能計入後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按照前述方法計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間屆滿後應當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過最初借款本金與以最初借款本金為基數,以年利率24%計算的整個借款期間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支付超過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逾期利息
1.約定的,從其約定,但以不超過年利率24%為限
出借人與借款人既約定了逾期利率,又約定了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出借人可以選擇主張逾期利息、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也可以一並主張,但總計超過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區分不同情況處理
A.既未約定借期內的利率,也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資金佔用期間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B.約定了借期內的利率但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內的利率支付資金佔用期間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3.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可要求返還
沒有約定利息但借款人自願支付,或者超過約定的利率自願支付利息或違約金,且沒有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當得利為由要求出借人返還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
4.利息的預先扣除
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並計算利息。
5.提前償還借款的利息計算
借款人提前償還借款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應當按照實際借款的期間計算利息。
(8)父母貸款被告法院擴展閱讀:
民間借貸效力
生效條件
1.當民間借貸合同的當事人均為自然人時
自然人之間的民間借貸合同是要物性合同,自出借人提供的借款被借款人接受時成立[注釋5]。在借款協議達成後,借款提供前,出借人可以將允諾撤回,借款人無權要求法院強制出借人履行諾言,提供借款。
出借人提供借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視為具備合同法關於自然人之間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A.以現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時;
B.以銀行轉賬、網上電子匯款或者通過網路貸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資金到達借款人賬戶時;
C.以票據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據權利時;
D.出借人將特定資金賬戶支配權授權給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對該賬戶實際支配權時;E.出借人以與借款人約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並實際履行完成時。
2.當民間借貸合同的當事人非均為自然人時
按照法律規定,除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外,民間借貸合同自合同成立時生效,但當事人另有約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注釋6]在司法實踐中,部分地方法院以案件審理指導意見等規范性文件的形式對除自然人之間之外的借款合同的生效時間作出了規定,如《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浙高法【2009】297號)第十條規定:「依法成立的民間借貸合同,自款項實際交付借款人或者借款人指定、認可的接收人時生效。」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合同糾紛案件若干意見》(滬高法民一【2007】第18號)第2條規定:「債權人依據借條起訴債務人還款的糾紛,對借條是形式審查還是實質審查,應視情況區別處理。民間借貸合同具有實踐性特徵,合同的成立,不僅要有當事人的合意,還要有交付錢款的事實……」
無效情形
1.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又高利轉貸給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業借貸或者向本單位職工集資取得的資金又轉貸給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借款人借款用於違法犯罪活動仍然提供借款的;
4.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的;
5.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效力性強制性規定的。
需要說明的是,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貸行為涉嫌犯罪,或者已經生效的判決認定構成犯罪時,民間借貸合同並不當然無效。民間借貸合同的效力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四條的規定認定。
Ⅸ 我父親近日因貸款問題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父母已離婚,我一直在
財產分割與誰提出離婚的無關,原則照顧婦女、兒童和無過錯一方,個人婚前財產歸個人所有。婚後平均分割。如果不存在哪方過錯,不存在賠償,如果生活困難,可以要求對方給付一定金額的經濟幫助,具體由法院裁決。如果不是協議離婚,最好到法院去解決,法院也可以協議,也可以判決離婚。但「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法院裁決是否同意雙方離婚的依據,你要有充分的證據證明。財產婚前沒有登記不要緊,法院覺得有需要會到你家去清點你們的財產,如果有財產轉移現象,就要提供證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