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婚前一方父母出資貸款購房,離婚時如何處理
婚前一方出資貸款購房,婚後共同還貸,此種情形,夫妻共同還貸部分應當作為夫妻共有財產進行分割。詳細情況可與律師溝通!
B. 法律問題:婚前買的房子,婚後房貸是由我父母及我共同還貸
婚前買的房子首付部分所佔房子的比例屬於婚前個人財產。婚後共同還貸的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婚後,夫妻雙方的收入及債務都屬於共同財產,也就是雖然房貸是丈夫一直在還,那也是用夫妻共同財產進行的償還。至於父母幫忙償還部分,如果沒有向父母打借條,只能認為是無償援助。這種方式下,丈夫可以通過向父母打借條,那麼父母幫忙還的房貸就會成為夫妻共同債務。如果離婚,女方要求分割房屋,那麼她也有承擔債務的義務。
C. 婚前一方父母出資首付,登記雙方名下屬於什麼情況
如果產權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的,該房屋應歸夫妻雙方共有。
D. 婚前父母出資按揭買房,婚後辦理房產證,並寫兩個人名字,未來怎麼算
以產權登記確定所有權人,既然產權登記為共有或共同財產了,原則上是夫妻共同的財產。但父母的出資(在你父母提出主張時)可以按債權債務清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七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第十二條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購買該房屋時的出資,可以作為債權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E. 婚前買房問題,男方是外地人,首付由雙方父母共同出資,協議婚後貸款兩人共同承擔,
有正式協議么?我意思是買房時大家先寫了一個比如雙方父母出資的比例的比較正式的書面的東西,如果有,離婚的話,雙方父母的錢給完以後,其他的兩個人評分,因為是共同負責還款么。如果沒有,就只能考量人的誠信了,未來這個東西不好說~~
F. 婚前男方父母出資買房,婚後一起還貸款,如果以後離婚這房子屬於誰怎麼劃分具體分幾種情況
婚後一起還房貸的話,具體的還要看是誰在負責轉賬給房款這邊,肯定是有一方負責生活開銷的,這套房產呢是婚前男方父母出資買的房,屬於婚前財產,如果婚後男方還房貸女方負責生活開銷的話,離婚後房子是男方的,現在新的婚姻法規定誰拿的錢多就是誰的。
G. 婚前貸款買房,婚後由父母支付月供,離婚時房產如何判定
婚前買的房子屬於婚前財產,誰買的屬於誰的離婚時不參與分割,既然是你父母支付月供那麼房子就歸你。
H. 如果婚前父母出資買房,婚後夫妻還貸,離婚時財產應該如何分割
新的一年,民法典已經頒布,從前的繼承法、婚姻法都被廢止。在民法典的規定一下,婚前父母出資買房的資產屬於個人資產,並不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如果存在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父母只是支付首付的情況下,那麼首付的部分應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不予分割。婚後雙方還貸的部分將是兩個人的共同財產,離婚的時候應該按照比例進行分割。
很多人還沒有結婚就已經考慮到離婚的問題,然而離婚財產分割確實受很多人的關注的。明確財產如何分割才能保證自身利益,但是最美好的永遠是我們永遠不會有離婚的那一天,更不用了解離婚時的財產是如何分割的。希望全天下的夫妻都可以終成眷屬、白頭偕老,永遠沒有財產分割的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