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在辦貸款的時候隱瞞婚姻事實是屬於騙貸嗎
只要你還清了 就算知道你隱瞞了 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不了了之 就怕你不還 或者不能全部償還 肯定以你的隱瞞婚姻事實為突破口投訴你騙婚
⑵ 雙方買賣貸款貸款又迴流屬於騙貸嗎
既然能貸到款,就說明你不是騙貸 一般操作手法是: 你得拿你現在的房子去作抵押,然後辦理抵押貸款,這是一種可行的方法。 一般是要用房產證做抵押,銀行需要對你的房產做評估,然後才能確定給你貸多少錢,以及貸款年限。
⑶ 雙方離婚又冒充夫妻到銀行貸款是不是騙取貸款罪
這種情況應該屬於詐騙。
但是呢,如果他到銀行里以夫妻的名義貸款的話,銀行都要驗證你的結婚證。所以如果他給你貸款的話,應該也是有他們自自己的失誤,他們也是有責任的。
⑷ 我想把房子賣給妻子,然後貸款干別的。觸犯法律嗎算騙貸嗎
你好,房子是按照登記有效並證明是否屬於你。如果貸款的那套房子寫的是你的名字或者是你們共同所有,那就意味著你有一套房子。那再買房就屬於二套,如果原先那套房子沒有你的信息,那就屬於一套了。
⑸ 丈夫私自偽造配偶同意書過戶,婚前有貸款房子,婚後共同還貸,能否起訴丈夫詐騙,金額比較大,私吞不屬於
第十一條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購買、支付合理對價並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另一方主張追回該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處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損失,離婚時另一方請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你可以直接起訴男方,這是新婚姻法規定。
⑹ 因為缺錢,丈夫把房子贈予妻子,然後再銀行做的交易貸款,算騙貸嗎
不算這叫合理規避,符合規章制度,法律程序,這個沒有問題的,這種現象很常見,這么操作不影響銀行合規審查,能正常通過,貸款,後期只需要正常付息就可以了。
⑺ 夫妻之間,丈夫貸款給了妻子,妻子,當保人,中介公司都是妻子朋友,算不算詐騙,因開店貸款,款到店沒開
是屬於詐騙。一,丈夫貸款妻子不能當擔保人,妻子通過關系當擔保人違規。二,貸款用途是開店,但款到後店沒開。貸款用途屬虛構事實。所以這筆貸純屬詐騙。
⑻ 什麼情況屬於騙貸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 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 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 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商業銀行法》第八十條 借款人採取欺詐手段騙取貸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於問題的解釋》(1996.12.16 法發[1996]32號)
四、根據《決定》第十條規定,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構成貸款詐騙罪。
《決定》》第十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是指:
(1)為騙取貸款,向銀行或者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行賄,數額較大的;
(2)揮霍貸款,或者用貸款進行違法活動,致使貸款到期無法償還的;
(3)隱匿貸款去向,貸款期限屆滿後,拒不償還的;
(4)提供虛假的擔保申請貸款,貸款期限屆滿後,拒不償還 的;
(5)假冒他人名義申請貸款,貸款期限屆滿後,拒不償還的。
《決定》第十條規定的「其他特別嚴重情節」是指:
(1)為騙取貸款,向銀行或者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行賄,數額巨大的;
(2)攜帶貸款逃跑的;
(3)使用貸款進行犯罪活動的。
個人進行貸款詐騙數額在1萬元以上,屬於「數額較大」;個人進行貸款詐騙數額在5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個人進行貸 款詐騙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特別巨大」。
⑼ 房貸時離婚 後來貸款時是已婚,用離婚證貸款屬於騙貸嗎徵信上顯示離婚,其實已婚算騙貸嗎
不算!因為審批是有時效性和過程的!但通常時間會很短!但無論怎麼到時按時還貸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