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夫妻共同商業貸款購房後夫妻兩能一起提取公積金嗎
可以的,夫妻共同商業貸款購房後夫妻兩能一起提取公積金。
『貳』 夫妻雙方公積金貸款買房,可以只用一個人的名義貸款,另一個人的公積金可以提取么
可以,以重慶為例,職工或其配偶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在貸款期限和償還額度內的,可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職工或其配偶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可每年提取一次,提取總額不得超過當年應償還的貸款本息額。
(2)夫妻雙方貸款買房公積金提取擴展閱讀:
提取公積金所需資料
職工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首次辦理時,需提供《房地產權證》或房地產管理機關登記有效的《重慶市商品房預售(預購)合同》、《重慶市商品房抵押貸款合同》或借款合同;以後各次辦理時,只需提供中心列印的「重慶市住房公積金還貸支取憑證」、近期個人住房貸款還款憑據。
配偶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除需提供本款上述資料外,還需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
『叄』 夫妻雙方都有公積金,想一方取出做首付,另一方做按揭貸款,可以怎樣操作
您好!關於公積金提取情形,每個城市的規定各不相同。建議您咨詢公積金管理中心客服熱線,核實是否可以提取公積金支付房屋首付。
以深圳為例,常見的公積金提取有以下幾種情形: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圍內具有所有權的住房、購買具有所有權的住房、支付本市范圍內住房租金、償還本市范圍內具有所有權的住房的貸款本息。其他的還有銷戶提取和非銷戶提取(非銷戶提取包括: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職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
建議您咨詢公積金管理中心,統一客服:12329,核實是否可以提取公積金支付房屋首付。
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應當滿足的條件:
職工本人為公積金貸款申請人,配偶應當為共同申請人;父母在本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可以為共同申請人。
除配偶、父母、子女外,職工購買的住房有其他權利人的,職工不能以該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
職工購買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住宅類)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申請人和參與計算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的共同申請人在申請當月之前連續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補繳的月份不計入此6個月),且申請時屬於正常繳存狀態;(共同申請人參與額度計算的,也同樣需要滿足上述條件。如果不滿足以上條件,只能作為共同申請人,但不參與額度計算)
2.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在本市未發生公積金貸款或者已經還清公積金貸款;申請人的父母作為共同申請人的,其父母雙方均應當在本市未發生公積金貸款或者已經還清公積金貸款;
3.申請人和參與計算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的共同申請人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狀況良好;
4.申請人已按規定支付購房首付款;
5.申請人提供符合本規定要求的擔保;
6.貸款申請符合國家、省和本市房地產市場管理政策要求;
7.符合公積金管委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如何辦理公積金貸款:
(1)新建商品房(一手房)和保障房公積金貸款由受託銀行相關網點受理櫃台辦理。
(2)存量商品房(二手房)公積金貸款由中心管理部(福田、龍崗、寶安)受理櫃台辦理。
能辦理公積金貸款的受託銀行有7家,分別是:工行、農行、中行、建行、交行、招行和平安銀行。
公積金貸款要求貸款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到公積金貸款受理櫃台辦理,不接受他人代辦。
新建商品房(一手房)現房和已備案的期房,職工可先通過公積金中心網站查詢預售房源受理銀行,再與銀行網點聯系辦理。無需預約。
存量商品房(二手房)需先在公積金中心網上申報預約,再到中心管理部受理櫃台辦理公積金貸款。
商轉公貸款需先在公積金中心網上申報預約,再到受託銀行指定經辦網點受理櫃台辦理公積金貸款。
若您仍有疑問,建議您咨詢招行「客服在線」https://forum.cmbchina.com/cmu/icslogin.aspx?from=B&logincmu=0,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
『肆』 夫妻一方公積金貸款買房後,另一方公積金提取額度有什麼限制嗎
夫妻雙方用公積金貸款買房後,另一方公積金提取額度以支付購房款或歸還貸款所需資金為准,超出范圍則不能支取
『伍』 住房公積金貸款夫妻雙方都可以取嗎
是的,可以雙方共同提取還貸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關規定應該具備下列條件:
(一)職工所在單位和職工本人每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二)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購買」是指職工買下住房,擁有所購住房的所有權,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鎮居民經房地產管理機關、城市規劃管理機關等部門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對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設計、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構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職工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7、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大致手續如下:
(一)首先向本單位提出申請,單位審核個人提交的相關證明後,符合提取條件的,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並加蓋預留印鑒。
(二)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連同有關證明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給本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公積金中心(以下簡稱為開戶的公積金中心)進行審批。公積金中心完成審批和錄入業務後,在單位填寫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上加蓋公積金審批專用章。
(三)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中心已審批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以及單位填寫並簽章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轉賬憑證」,到開戶的公積金中心辦理轉賬業務,公積金中心將職工申請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賬至其單位基本結算賬戶,由單位取出支付給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