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丈夫信用貸款30萬,生意失敗。無能力還款。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嗎
材料不全,僅基於您提供的材料給予一些意見,希望能夠有所幫助。
夫妻共同債務的范圍
依我國《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原則上夫或妻一方在婚前成立的債務為個人債務,由個人財產為限來償還;婚姻存續期間成立的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由夫妻共有財產償還。這是原則,有原則就有例外,詳情如下:
1、一方婚前所負的個人債務,債權人不得向其配偶主張權利,除非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
2、婚姻存續期間夫或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原則上應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另一方能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的除外;能夠證明夫妻約定分別所有財產制,且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也除外。
3、夫或妻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後,可基於合法依據向另一方追償。
因為不知債的關繫到底是何時建立的,因此分別作出回答:
一、丈夫婚前所為。 如果是您丈夫婚前實施的貸款行為,那麼除非債權人能夠證明您的負債用於您婚後家庭共同生活,如果是用於經營,否則債權人是不能向您主張權利的。僅由您丈夫以其個人財產為限進行清償。但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43條之規定:「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從事個體經營或承包經營,其收入為夫妻共有財產,債務亦應以夫妻共有財產清償。」由此可見一方以個人名義對外從事的經營活動所負債務,因其經營收入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或已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的,該債務也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二、丈夫在婚姻存續期間所為。這就比較麻煩,如果您夫妻倆是約定分別所有財產制,且第三人知道該約定,那麼按照上「一」分配責任,但是注意,這里的「第三人知道該約定」是由夫或妻一方負證明責任,也即您要有證據證明債權人知道有該約定,不然不得對抗該債權人,也就是他可以要求你們負連帶責任。
如果不是約定分別所有財產制。那麼除非您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即他們的合同中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其實信貸一般是沒有這種約定的,而要從其他方面證明這是個人債務較難),否則為夫妻共同債務,銀行是可以要求您承擔連帶責任的。
因為夫妻共同財產、共同債務一塊確實相對復雜,詳情您可以參考以下法律規定:
《婚姻法》第十七、十八、十九條;《婚姻法解釋一》第十七條規定;《婚姻法解釋二》第二十四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43條;等等。附上相關法律:
http://law.chinalawinfo.com/newlaw2002/SLC/SLC.asp?Db=chl&Gid=35339 (婚姻法)
http://law.chinalawinfo.com/newlaw2002/SLC/SLC.asp?Db=chl&Gid=38081 解釋(一)http://law.chinalawinfo.com/newlaw2002/SLC/SLC.asp?Db=chl&Gid=50970 解釋(二)
❷ 銀行貸款夫妻連帶責任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你好,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
夫妻共同債務是指為滿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基於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對共有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
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
(二)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三)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於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
(四)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為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
(五)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
(六)因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
(七)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
(八)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九)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
(十)其他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在承擔責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償還」的責任是連帶的清償責任,不論雙方是否已經離婚,均得對共同債務以夫妻共同財產、自己所有的財產清償。債權人有權向夫妻一方或雙方要求清償債務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應承擔的份額,也不分先後順序,夫妻任何一方應根據債權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擔債務,一方財產不足以清償時,另一方負有清償責任。
若幫到請採納,謝謝
❸ 老公以他個人名譽向銀行貸款,如果我跟他離婚,這是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嗎
這筆貸款是你們夫妻之間貸的,當然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以後離婚如果他還不起貸款,銀行一樣可以要求你還,因為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任何一方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❹ 老公借錢老婆不知情是否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事實默認是家庭債務,不要忘了現在國家仍然實行家庭生產生活方式,國家允許出現非家庭的事情,需要嚴格根據實際情況分離出來,普通家庭沒機會分離出來。干違法的事談不上是債務,例如所謂的賭債,這在法律上稱之為贓款
❺ 我老公家裡背著我去貸款,到時候離婚會是夫妻共同債務嗎,他爸媽還有他一直隱瞞我,因為需要我的證件,
你作為共同還款人,此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債權人有權要求你承擔共同還款責任,無論你是否離婚。如果離婚的話,你們可以約定這筆債務由你老公來承擔,雖然不能對抗第三人,但可以在你還款後向他追償。
❻ 夫妻一方私自在銀行貸款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嗎
若夫妻一方能夠證明是個人債務,則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若不能證明,就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最高法院關於婚姻法的解釋》
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網路-婚姻法
❼ 老公貸款三千元,老婆不知道,請問這算是共同 債務嗎
算,你們的夫妻關系已經定了你要當夫妻額。
❽ 老公向別人借款後夫妻離婚,這個債務算是夫妻共同債務嗎
老公向別人借款後夫妻離婚,債務算不算夫妻共同債務,要看具體情況。
很多人在離婚之後,發覺對方在離婚之前借錢,而自己毫不知情,但是因為借錢的時候,兩個人仍然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因此債務算夫妻共同債務。這種情況下,除非能夠證明對方借錢沒有用於夫妻生活和經營,否則作為共同債務,另一方只能分擔債務。
一、在婚姻存續期間借錢,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屬於共同債務。兩個人結婚之後,雙方的關系就變成了夫妻,兩個人對外表示的是同一個家庭,對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所作所為,另一方都有承擔的責任。老公在婚姻存續期向別人借錢,然後提出離婚,借的錢如果用於了夫妻共同生活或者經營,都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兩個人哪怕離婚,也需要承擔責任,有償還債務的責任。
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債務,只要無法證明是單人債務,都算夫妻共同債務。大家對此有什麼其他看法,歡迎留言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