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婚後共同貸款買的房子,貸款未還清,離婚怎麼分割財產
我在和第二任妻子結婚前,貸款買了一套住房。婚姻存續期間曾共同還貸。現在我們離婚了,離婚時,我不知道該住房屬於我的個人財產,以為是完全共有財產,所以,離婚協議上答應給她10萬元。現在我知道,婚後我們共同還貸部分屬於共同財產,我應該補償她我們婚姻存續期間共同還貸數額的50%,如果共同還貸10萬元,我應該給她5萬元加同期利息。我想咨詢,她是否有權利索要該住房增值部分?法律是否有這樣的明文規定?法院會如果判決?還有,我們離婚後現在這套住房的貸款還沒有還清。我認為,鑒於我們的情況,她不應該得到該套住房的增值部分,理由是,她沒有履行完義務(還貸)就離開了,該住房是我的住所沒有變現(賣掉),因此,我應該只給她婚姻存續期間共同還貸數額的50%。我的觀點法院是否支持?我准備起訴進行重新分割,也想請你們的哪一位律師作為我的代理律師。麻煩哪位律師指點迷津。謝謝!!!在線急等。
② 夫妻共同還的房貸,一旦離婚,怎麼分割財產
夫妻之間共同買房,共同還貸,就屬於是夫妻的共同財產,離婚的時候就可以擁有一半的房產權利。
首付不是自己付的,就只能分割你們夫妻共同房貸的金額。夫妻的共同財產,夫妻才能夠相互擁有,離婚的時候就是夫妻的共同財產可以分得一半。
③ 離婚時房子怎麼分,夫妻共同還貸的房屋如何分割
現在有新婚姻法,如果離婚後,房款部分誰出了多少就得到多少,如房子歸男方所有,那麼他只需還給你們共同還貸時你所償還的一部分即可。如果房子歸你,那麼你需支付男方父母的首付款項,以及夫妻共同還貸時,男方所還的一部分款項
④ 如果夫妻離婚貸款房子怎麼分配
房產只登記在了一方名下,在這種情況下,除非未登記一方有證據證明購房時有出資行為,則法院一般會判決房屋歸屬登記方名下。因此,在感情好的時候一定也要明算賬,不要以為感情好就會一直好,等到感情煙消雲散,勞燕分飛後悔就來不及。婚前雙方或一方支付首付,婚後雙方還貸,尚未取得產權證的。根據我國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離婚時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的且雙方有爭議解決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處房屋所有權歸誰,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哪方居住使用。待到取得產權證後,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訴。
⑤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離婚後如何分配。
這個具體就得問中國人民銀行了,買房時你可以拿著貸款的手續和離婚財產分割的手續去銀行,如果第二次貸款的銀行認可你屬於首套房,那就可以低息,否則就是屬於二套房了。
看你的運氣了。
⑥ 婚內共同貸款買房,現要離婚該如何分割
婚後購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平分。當初購房、裝修女方父母出資可以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