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老公為他的父母接力貸買房 我作為共同還款人 我怎樣維護我的權益
答:1)如果你確實不願意,你可以不同意不簽字;2)如果你同意,打算簽字,可以讓你公婆寫一份借款協議,這樣當你們的婚姻有變動時可以維護自己的權利;3)如果你老公是獨子,你作為共同還款人也是有共同繼承權的,如果不打算離婚盡可以把心放肚子里。
㈡ 請教下各位好心人:老公婚後以他婚前的房產去銀行做低押貸款給他父母買房,這樣的債務屬夫妻共同債務嗎
你的問題包含兩個部分需要釐清的:1、所購房屋出資權益和產權;2、貸款債務的界定。
若兩者聯系,則好辦,現在是兩者是存在分離的,這樣就稍微復雜一點。
首先婚後以婚前財產作抵押貸款,可以視作個人債務,但是婚內貸款銀行有自己的要求,即夫妻雙方共同承擔責任,若是單身,則要求開具單身證明。這種情況下簽約以後,若你們夫妻無異議,則共同承擔銀行貸款債務,並且購房,登記在他父母名下。兩者可能性,第一,視同他個人債務和個人對父母的贈與(房產),你跟他共同承擔的債務,實際上是你幫他承擔了還款,這個還款部分,若離婚,應該對你共同出資部分進行補償。但是在婚內,應該視同他個人債務。
另一種可能性,即視為你們雙方的債務,則房產是你們共同贈與父母的,但是涉及出資部分和抵押權的差異,抵押不改變房產熟悉,他的婚前財產還是他的,婚後共同還款部分視同共同出資,
你有有權利主張所購房產的處置權,不過你已同意寫他父母名字,則視同你們共同的贈與行為。
㈢ 老公瞞著我貸款給他家裡貸款
這樣的老公趁早離了吧,免得被帶入泥潭。看一個人的家庭可以看到他的品格,不懂得尊重另一半的,不值得珍惜
㈣ 婚後,老公想給父母買房,落他父母的名,這算誰的財產
如果房產證上寫公公婆婆的名子,就是你公公婆婆的財產,民法上視為贈與,就是說你們買房子送他們,產權自然歸他們。
如果只寫你老公的名字,就是你們的共同財產,民法上視為借用,就是你們把房子借給他們住,產權自然歸你們。
你維護你權利的辦法:1、要麼勸說寫你老公的名字。2、要麼把你們四人的名字全寫上。3、想不出來了
辦法不好請多多見諒
㈤ 婚後一方貸款給父母買房,離婚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房產在夫妻雙方任何一方名下就屬於共同財產。雙方平均分配
㈥ 婚後丈夫與其父母貸款買房妻子有份嗎
必須的。不管是為誰買房,只要涉及到了債務問題(貸款)就必須借款人及配偶共同簽字。假設一方要放棄所有權(比如你說的,買給父母的),那麼也需要放棄的一方簽署放棄聲明。所以,只要貸款購房(商貸和公積金貸款)都必須經由配偶同意才行。一次性付款的話,就無所謂了。付款人簽字就可以了。
㈦ 婚後用男方父母名義買房,貸款是我和我老公,產權怎麼定
若你父母就一個孩的話
產權怎麼定終極還是你們的
否則應該公證處公證一下
㈧ 婚後老公貸款給父母買房,房產證寫父母名字,那麼這個房是婚後財產嗎...
分不了房子。
但是如果是以婚後出資作為首付,女方可分得首付的一半。
第十二條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購買該房屋時的出資,可以作為債權處理。
補充問題中:
別的房子是誰的房子?
㈨ 老公用公積金貸款給他爸媽買房,辦理時需要我簽字嗎
不需要.只是需要填寫你的公積金帳號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