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兩夫妻信用卡負債率很高,現申請銀行抵押貸款有影響嗎
負債不是問題,負債不還或者拖欠才是問題。沒有問題貸款就沒有影響。抵押貸款一般只能貸到抵押物價值的八成左右,不及時還款就充作抵扣,影響就更小。
② 夫妻一方信用良好,有負債30多萬。會影響另一方申請房貸嗎
應該會有影響吧,因為你們夫妻倆嗎?已經負債30萬了。再申請房貸就不好申請啦。這個好像銀行有規定。要審核你們夫妻兩個。
③ 夫妻雙方有一方信用卡負債高 影響另一方房貸申請嗎
會。按照已婚人士辦理買房貸款的話,銀行是需要貸款人同時提供夫妻雙方的徵信報告,要是雙方當中有一方個人徵信報告出現不良記錄,那麼房貸申請都將會受到影響。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獲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產生的債務由夫妻共同承擔。夫妻雙方在法律上是一個經濟實體,商業銀行在考察個人信用狀況以決定是否發放貸款時,要同時考察貸款申請人本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狀況。因此,一個家庭良好的信用,也需要夫妻雙方共同維護。
要是以夫妻雙方一方徵信沒有問題,並以此名義申請房貸也是極大可能會被拒貸。因為你的配偶要是有過信用卡逾期等情況,銀行就會懷疑你的家庭還款能力以及信用程度,申請房貸自然也就可能會被拒貸。若是夫妻雙方有一方有「連三累六」的逾期記錄,那麼房貸就一定會被拒貸,另外存在累計六次逾期還款記錄同樣也是會被拒貸。
所以在辦理房貸的時候,不僅僅要考慮到個人的徵信記錄是否良好,夫妻另一方的徵信情況也要考慮在內,因為銀行調查貸款人的徵信記錄是以家庭為單位的。
④ 我們夫妻純公積金貸款,我做為次貸人有小額貸款4萬元,還有信用卡負債,會影響純公積金貸款嗎
會啊,公積金貸款不同公積金中心計算方式不同,就幾種方式以公積金賬戶余額繳納額,以家庭收入,兩種聯合起來共同計算的方式。但是如果有負債的話,都會影響自己的公積金貸款額度。
⑤ 貸款負債有一百萬左右,影響夫妻買房不
不影響,負債是負債買房時商業行為不是一碼事。你要是貸款肯定會有影響。買房就不會
⑥ 夫妻雙方貸款買房,主貸人月收入超過房貸月還款額五倍左右,另一方徵信有未清負債,是否影響房貸審批
這個應該沒有什麼影響,主要看擔保公司的實力問題。你應該懂的。負債比不是蠻高就沒有問題。沒有逾期問題。收入證明和銀行留水蓋過月供,問題不大。問題還是擔保公司實力問題。
⑦ 夫妻一起貸款買房,一方徵信記錄不是很好,就是負債有一點高。
夫妻一起貸款買房,一方徵信記錄不是很好,就是負債有一點高,只要二人正常收入的50%大於每月還貸金額就可以了。
⑧ 老婆信用卡負債高且有小額貸款會否影響老公貸款
貸款是根據您的綜合資質進行評估的,會綜合考慮您的收入情況、負債、信用記錄,還款能力等,是否可以審批通過需以貸款經辦行實際結果為准。
溫馨提示:目前申請貸款的渠道較多,在貸款過程中,一定要注意防範風險,為了保障資金安全,防止套路貸等,建議您全面了解清楚後通過自身判斷自主選擇正規銀行或正規貸款平台,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合理借貸。
平安銀行有推出多種貸款產品,不同的貸款產品貸款要求,利率,辦理流程不同。其中新一貸信用貸款,無抵押,無擔保,手續簡單,審批快,額度3-50萬,年齡要求23-55周歲。您可以登錄平安口袋銀行APP-金融-貸款,進行了解及嘗試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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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 夫妻名下外債有20萬還能貸車嗎
民間借貸20萬只是個人與個人之間的債務,而約束力在合同上表現了!銀行又不清楚你這個私人借貸問題,如果你其他銀行借過貸款,並且還未還清,一般你要貸款,難度大,銀行放貸的經理,也不敢給你放貸款啊,除非你家裡面的可執行財產很多!
⑩ 夫妻一方貸款算不算共同債務
夫妻在離婚上訴期間一方的貸款是否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關鍵要看所貸款項是否用於夫妻共同生活支出。舉證責任由貸款一方承擔。夫妻共同債務是指為滿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基於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對共有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包括夫妻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負的債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可以看出,對於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對第三方發生的債務,在承擔責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償還」的責任是連帶的清償責任,不論雙方是否已經離婚,均得對共同債務以夫妻共同財產、自己所有的財產清償。債權人有權向夫妻一方或雙方要求清償債務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應承擔的份額,也不分先後順序,夫妻任何一方應根據債權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擔債務,一方財產不足以清償時,另一方負有清償責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精神,即使當事人的離婚協議對債務作出約定,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雖然約定其共同債務只由一方承擔,但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對於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所欠債務未用於夫妻共同說的,一般不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後,基於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