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夫妻離婚,有貸款的房子能過戶給另一方嗎
貸款購買的房子未還清貸款前是不能過戶和買賣的。只有還清貸款才能過戶和出售。要想過戶也可以,另一方全額還清貸款就可以過戶了。
B. 夫妻離婚,雙方貸款怎麼樣能轉到一個人名下
一般來講,貸款給你的銀行不會同意轉到一個人的名下。因為這樣的風險。實際上就轉嫁在一個人的頭上。總不如兩個人分擔來的保險。即便是離婚,銀行也不會同意把你的。婚前兩個人的貸款。轉加到一個人身上。除非你把貸款還清,然後再有一個人。重新辦理貸款的手續。
C. 夫妻共同貸款離婚能轉到一個人名下嗎
夫妻共同公積金貸款,離婚以後,需要徵得貸款銀行和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同意,可以把公積金貸款轉入一方名下。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九十一條 抵押期間,抵押人經抵押權人同意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抵押期間,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轉讓抵押財產,但受讓人代為清償債務消滅抵押權的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章合同的變更和轉讓第七十七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D. 夫妻離婚後,按揭的房子怎麼過戶給對方
需要把按揭還清以後再過戶給對方,如果實在不能把按揭結清,則需要借款人向銀行提出申請要求,把自己抵押了房屋轉讓給對方,同時對方要和借款銀行簽訂新的借款合同,並變更借款人和抵押物,這個手續操作起來比較麻煩,不如直接還清按揭,過戶簡單。
先轉貸款再過戶
夫妻離婚後按揭的房子想過戶給對方,需要先轉貸款再過戶,因為夫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產是屬於夫妻二人的共同財產,而且辦理的按揭也是夫妻雙方共同承擔的,在離婚以後這個按揭就要歸一方承擔,也就是獲得房產的一方,這是可以向銀行提出申請,申請變更借款人或抵押物,借款人變更到一個人名下房產也過戶到這個人名下,這是需要銀行的配合,如果與銀行達不成協議就無法順利過戶。
E. 離婚後房貸怎麼轉給一個人
離婚協議書中已經寫明房子給她,貸款女方還,夫妻之間更名非常簡單,可以隨意更名,基本沒有費用,法院判定過的離婚協議有法律效力的,需要拿離婚證和協議書戶口本身份證去辦理。
女方要有還款能力,單位開工資證明,貸款她還也好辦。
只是貸款算是你們兩個都有過房貸記錄。
(5)夫妻離婚貸款可以轉給對方嗎擴展閱讀:
轉按揭的流程:
1、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2、買方、賣方、律師事務所三方簽訂《轉按揭交易安全保證合同》;
3、買方交納房屋價格30%的首付款(按交易價格與評估價格孰低的原則,一年內免評估,以原購買價為准);
4、賣方的貸款銀行書面同意提前一次性還款的確認函(包括所欠資款本息、還款帳號);
5、買方據前述文件及個人資信文件向貸款銀行申請二手房按揭貸款(提出貸款申請,律師初審,銀行復審);
6、賣方向買方實際交付房屋;
7、銀行復審通過後放款,向賣方的銀行劃款;
8、賣方收到款項後,與原貸款行解除貸款合同和抵押登記,與買方、律師一同辦理過戶、並且抵押給買方的貸款銀行;
9、買方的貸款銀行將30%的首付款付給賣方。
F. 夫妻共同按揭一套房,離婚時可不可以轉成一個人的
可以的,房子轉給一個人是屬於財產分割,按揭貸款轉給一個人是屬於債務分割,雙方可以自行協商,協商不了的由法院裁定,具體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6)夫妻離婚貸款可以轉給對方嗎擴展閱讀:
夫妻雙方對房屋所有權的主張,法院裁定的情況: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補充規定》
第二十條 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夫妻雙方債務主張,法院裁定的情況: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補充規定》
第二十四條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夫妻一方與第三人串通,虛構債務,第三人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從事賭博、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中所負債務,第三人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G. 夫妻離婚,有貸款的房子能過戶給另一方嗎
夫妻雙方離婚了,有貸款的房子,他也是可以過戶的,把房子過戶的時候把這個貸款人也一並過戶了,這就可以了。
H. 離婚後,可以把房貸轉給對方來嘗還嗎
共同財產的債務需要雙方共同償還,若一方沒有能力需要私下協商。
一、共同債務范圍
現行《婚姻法》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以共同財產償還。」這里「共同生活所負債務」的提法在立法時似無明顯問題,但現在看來含義偏窄,應強調履行法定扶養義務所負債務和因共同經營所負債務都是共同債務。夫妻為共同生活、共同經營和履行法定扶養義務所負的債務,是共同債務。
二、債務的清償
夫妻共同債務應先於個人債務清償。夫妻一方的個人債務由本人負清償責任。共同債務應當在離婚前用共同財產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由夫妻雙方以個人所有財產均等償還;如雙方有爭議,或不能全部清償的,償還辦法由人民法院判決。人民法院審理夫妻共同債務的償還問題,應通知債權人到庭。
共同債務理應在離婚時由共同財產償還,但在司法實踐中往往有判決先分割共同財產再在離婚後分別償還共同債務的情況。因此,有必要在立法中明確償還的先後和辦法,並規定只有在共同財產不足清償,個人所有財產也不足以清償應償份額時,或者是雙方有重大爭議時,才應由人民法院判決。在共同財產不足以清償共同債務時,個人財產應優先償還共同債務是離婚時債務清償的一項原則,也有必要規定在法條中。另外,由於共同債務的清償直接關繫到債權人的利益,審理這方面的問題時自應通知債權人到庭,以避免造成新的糾紛。這也符合《民事訴訟法》第56條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