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個人住房貸款提前部分還款,選擇還款額度不變,縮短還款期限,剩餘部分貸款需要重新簽訂協議嗎
貸款利息不會變,提前部分還款只是借款金額發生變化了,利息是按照新的借款金額計算的,縮短還款期限可以跟銀行申請,不需要重新簽合同。
⑵ 急急急,房貸合同已簽訂,利率上調,銀行要求從簽,我該怎麼辦(請說明詳細些)謝謝。
可以拒絕。如拒絕大致有兩種結果,其一放棄在該行貸款並主張銀行違約賠償,其二是接受銀行重新簽訂合同的要求。
首先貸款合同已經簽訂意味著雙方合意的達成,即雙方認可關於本宗房貸的一切權利、義務,當然包括貸款利率。
如果銀行要求重新簽訂貸款合同,其本質是毀約,那麼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違約責任,具體責任的界定應根據合同約定內容為准。
作為借款方的你,首先可以主張繼續履行合同,即按照約定貸款利率繼續執行合同,或者同意重新簽訂合同但要求銀行做出相應賠償。
銀行因利率變化要求重新簽訂合同,其實是一種缺乏契約意識的無理變現。即便利率上調也應以貸款申請時間為節點,差異處理存量業務。已經簽訂貸款合同的顯然不適用於上浮利率的追溯,因此重新簽訂貸款合同即不合理又不合規。
實際操作中,考慮近期銀行個人住房貸款額度緊張,借款人處於相對弱勢的地位,如果銀行態度強硬很可能導致貸款被拒。所以,如何處理應認真考慮,願意承擔換行重新申請貸款的結果可以要求銀行做出違約賠償後解除合同,如果不願意重新申請貸款那麼只能接受銀行的要求。
⑶ 提前還部分房貸後,後面我是怎麼計算的銀行那邊會重新簽合同嗎可不可以申請縮減貸款年限
若是在招行辦理的個人住房貸款,一般要求前往經辦行或當地的貸後服務中心申請提前還款。關於房貸提前還款的預約、辦理、金額/時間限制、是否有違約金/手續費等相關規定,由於各分行有所差異,您可以查看您的貸款合同,也可以直接聯系貸款經辦行或貸後服務中心確認。
「提前還款」後,是根據您的剩餘本金、貸款利率和還款方式重新計算以後的月供金額。目前,一般是採用「保持月供金額不變,縮短貸款期限」,具體情況建議您通過經辦行再詳細確認。
⑷ 9月簽了購房合同、貸款合同,現在銀行沒放款,10月新的貸款政策出來,銀行讓我重新再去簽合同屬於違法嗎
這種情況可以看當時合同的規定,如果合同中說可以協商、可以根據情況調整的話,那就不違法法了;對方有違規違法行為可以舉報起訴。
⑸ 貸款改期,住房貸款簽約30年,還了兩年,現在想改為貸10年,可以嗎
可以去銀行申請,如果銀行同意就可以,不同意就不成,決定權在銀行.
⑹ 六月辦的農業銀行的住房貸款,現在突然通知我重新簽合同,是說利息上
合同有明確生效日期的,以合同為准。像這種合同雖然你簽訂了但未審批之前合同不生效,利率上調屬於不可抗力的事由銀行可以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重新簽訂合同。如果合同生效後,銀行漲息屬違約行為。
房屋按揭貸款程序:
1、購房者購買的商品房必須是與銀行簽訂有按揭協議的房地產開發公司的商品房;
2、與房地產開發企業簽訂購房合同,並按總購房價款的20%付清首期款項;
3、向銀行遞交住房按揭貸款申請,並提交相關資料;
4、銀行對借款人及提供的資料進行調查,對符合條件的由銀行通知借款人到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5、對所購房屋按貸款期限辦理保險;
6、借款人將所購商品房抵押給銀行,房地產企業與相關部門辦理抵押登記,並將《房屋他項權證》遞交銀行保管。
⑺ 我的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簽完字了,聽說就等放款了,放款要帶什麼,要我做什麼呢
在家等著就行了。
銀行的錢直接給開發商,開發商收到錢後會給你一張發票的,叫你去取。
銀行也會告訴你,錢給開發商了,你要從下個月開始還款了。
⑻ 個人住房貸款的簽約流程是怎樣的
中國銀行住房按揭貸款流程:借款人提供申請資料 ↓ 中國銀行 ↓銀行審核正式簽約購房合同、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合同 ↓ 辦理合同的公證 ↓ 辦理保險業務 ↓ 辦理產權抵押登記 ↓ 銀行發放貸款 ↓ 借款人還款 ↓ 貸款還清後,辦理抵押 ↓ 房產注銷登記手續
⑼ 10月8號後簽訂的固定利率個人住房商業貸款合同可以在2020年3月重新簽訂LPR+固定基點合同嗎
這個是可以的
央行這次就是這么要求的
2020年1月1日前金融機構已發放的和已簽訂合同但未發放的參考貸款基準利率定價的浮動利率貸款(不包括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自2020年1月1日起,各金融機構不得簽訂參考貸款基準利率定價的浮動利率貸款合同。
⑽ 按揭貸款,銀行審核通過後,與銀行簽約之後,什麼時候拿到貸款合同與購房合同
哈嘍,大家好,我是棉言麻語,每天都會有不同的精彩資訊分享給你。
今天我們就來討論一下,按揭貸款是什麼?與銀行簽約後多長時間可以拿到合同?
下面我們來具體說一下按揭貸款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