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律師您好!婚後貸款買房,首付是男方父母交的,貸款時寫男方的名字,但是女方跟著共同還貸款
女方共同還貸款的有房子的一部分。如果房產證是男方名字,房子首付部分屬於男方個人所有,貸款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房子歸男方所有,男方要補償女方婚後還貸部分和婚後房子升值部分補償;如果是兩個人名字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要注意保留自己共同還貸款的證據。
B. 婚後男方父母出首付,以夫妻名義貸款買房,男方父母按揭還款,只寫男
根據《婚姻法解釋三》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新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正確審理婚姻家庭糾紛案件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C. 婚前男方與父母共同向銀行貸款按揭買房,婚後男方父母通過銀行轉賬幫助其提前還款,離婚時房產如何劃分
1,不管婚前婚後,如果由父母出資買的房,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則認定為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不進行分配。
3,婚前買的房子,婚後房子的升值部分與配偶無關。
4,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時應考慮對方還貸部分進行補償。
5,男方婚前買了房,婚後他擅自將房子賣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該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6,婚後夫妻以共同財產參與購買一方父母房改房時,離婚後該房子屬於一方個人財產,不參與財產分割。
D. 婚後用男方父母名義買房,貸款是我和我老公,產權怎麼定
若你父母就一個孩的話
產權怎麼定終極還是你們的
否則應該公證處公證一下
E. 婚前男方父母貸款買房,婚後男方再貸款買房算二套房嗎
只要
房產證
是男方家長的名字,沒有男方的名字,夫妻再買房,就是第一套房的
如果有男方的名字,
那麼再買房,就是第2套的了。
F. 我們是婚後買房,男方父母首付,裝修及按揭貸款雙方共同承擔,房產證是男方名字,這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1 婚姻法新解釋三:婚後,父母出自給子女買的房子,屬於子女的個人財產。所以,如果你老公的父母能拿出證據說明是他們出的首付,那麼房子就是你老公的個人財產
2 鑒於你和你老公共同還貸,所以如果離婚的話,你可以得到還貸部分的一半,相當於還貸的部門是屬於你們的共同財產
題外話
既然嫁了何必要求加名呢?另一個角度就是既然娶了何必去在乎名字呢,畢竟都是一起貸款。這種事情提到檯面上,多少會有些傷感情,特別是一方想加,另一方卻不願意。老實說,挺傷感情的,不管是對男方還是女方。
順便,我想罵一下樓上那位什麼都不是的玩意兒,居然能把大男子注意怪到農村或者北方人。最鄙視地域歧視了。說白了只是活在自己生活中的廢物而已。
G. 婚前男方父母貸款買房(不是婚房),名字是男方的,婚後貸款由男方父母還款,這房子屬於共同財產嗎
這個房子不是婚後共同財產,而是婚前男方財產,因為這是婚前男方父母貸款買的,而且婚後貸款也由男方父母出的,與女方毫無關系,所以不屬於婚後共同財產
H. 結婚後買房男方父母貸款買房,是屬於共有財產嗎 請根據新婚姻法回答 ,謝謝
如果男方父母貸款買房,房產證上只寫明男方一人的名字,屬於婚前購買情況,屬於男方財產
但是婚後的按揭還款部分,屬於雙方共有的財產
如果出現家庭離婚財產糾紛時
男方應就還款部分給予女方補償
I. 婚前男方父母按揭買房,貸款寫的男方名字,婚後男方父母還款,離婚房產怎麼分配
按你說的這些情況,如果都有詳細的證明材料,證明買房行為發生在結婚證頒發之前,那就證明這個財產屬於婚前財產。又有銀行記錄證明還款人和款項來源,盡管寫的是男方名字,而且是負資產,負資產差額(也就是銀行貸款)是由男方父母逐漸補齊的,這個過程中盡管財產上寫的是男方名字,實際財產的所有人仍然屬於男方父母。從這兩點上來說,第一點,這是婚前財產,第二點男方不是財產的所有者,所以這個房產,從法律上離婚時不會進行分配,也就是說女方不享有此房產的分配權。
J. 婚後貸款買房老公父母付首付,房產證是老公名字我倆一起還房貸,但是每次都打到他卡里,怎麼證明我倆一起
你這種情況,除非你老公父母買房時經過公證,指明是給你老公買的,那這種
情況肯定沒你的份。但如果沒有這個,無論房產證是誰的名字,都算是夫妻共
有財產。
現在房子是你們共有的,還款是一起還,但因為是打到你老公帳戶,你有所擔
心這個問題,那你可以考慮這個月由你老公交,下個月由你交,交完後有帳戶
做為憑證,這不就解決問題了嗎?
大師是不是很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