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女朋友婚前想給父母買房,婚後繼續給父母還完房貸,我該怎麼看待
這個問題需要釐清幾個問題:
1、婚前為父母置業。這個屬於婚前財產。與你無關。這個屬於她的自由。
2、還貸存續時間。如果還貸在你們結婚之前完成,當然最好。如果在婚後她還在還貸,那婚後她的收入算作家庭收入的一部分,與你有關,需要徵得你的同意。
3、家庭收支的合理安排。如果你們結婚了,大家要共同承擔家庭的開支。而不是你妻子不管家裡的支出,全部由你來出,這樣就不合理。當然這看你怎麼看了。
個人意見,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❷ 婚前貸款買房,婚後由父母支付月供,離婚時房產如何判定
建議:父母要用以自己名字開立的銀行卡來付月供,即以轉賬的方式交每個月的房貸,這樣就可以證明是父母在交房貸。
主要看房產證的名字。婚後還貸部分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要看證據了。
如果是父母的名字,父母付首付月供,這房產是父母的,不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不會分割房產。
如果是夫妻雙方或一方的名字,則要看購房時間,是婚前還是婚後,婚前購房,房產證是自己孩子的名字,則是一方的婚前財產,離婚不參與分割。婚前購房,寫的夫妻雙方的名字,則是父母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婚後買房,寫的是夫妻雙方或一方的名字,是夫妻共同財產,均分。
如果是夫妻雙方或一方的名字,則要看購房時間,是婚前還是婚後,婚前購房,房產證是自己孩子的名字,則是一方的婚前財產,離婚不參與分割。
(2)女生婚前貸款買房給父母住突然懷孕了擴展閱讀:
房屋問題
一、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處理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購買、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買、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離婚時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20條規定: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司法實踐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實際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
對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價分給一方,另一方取得補償。在確定房屋分給哪方時,應考慮雙方住房情況、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在雙方條件等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婚後雙方對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進行修繕、裝修、原拆原建,離婚時未變更產權的,房屋仍歸產權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屬於另一方應有的份額,由房屋所有權人折價補償另一方;進行過擴建的,擴建部分的房屋應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如離婚後沒有住處,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
❸ 女生婚前父母給貸款買房,如何避免如發生意外,房子繼承人變成老公
自己完全手寫立個遺囑,寫明房產由父母繼承。也可以去公證處辦理一個公證遺囑,這樣效力最高
另外如果房產婚後還貸款,如果男方出資了,萬一離婚可以要求還款和增值部分的補償。這個需要寫夫妻財產協議,寫明婚後女方或者女方父母還款,房產屬於女方個人財產,離婚時男方不得要求分割
《婚姻法》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❹ 婚前女方按揭買房婚後女方父母還了全部貸款
婚前女方按揭買房應該由夫妻雙方共同還款。父母沒有還款義務。
❺ 婚前按揭買房給父母住離婚歸屬 急
婚前購房是個人財產,但婚後的還款屬共同財產,如離婚,此部分應該給付對方以補償。
如果合同中是你與父母三方的名字,則不改變此房產你名下部分是你個人財產的性質,如婚後的還款也是你個人承擔包括用公積金承擔則此部分屬共同財產,如離婚,此部分應該給付對方以補償。
❻ 女性在婚前貸款買房,這個現象說明了什麼
女性在婚姻中是弱勢群體。丈母娘要求女婿買房,是為了給自己的女兒有一些保障。畢竟在婚姻中,女性因為要承擔懷孕生子以及育兒的重任,對自己的事業會有很大的影響。新的婚姻法對女性的權益保障方面沒有很大的提升,很多女性開始為了保障自身權益未雨綢繆。
❼ 女生婚前買房給自己父母住過分嗎
女生婚前的房子屬於她個人的私人財產,她給她的父母住一點問題都沒有。
❽ 男友在結婚前要給父母換房,本來之前的婚房沒有貸款,這回父母入住婚房,我倆再買就要貸款,大家幫我分
如果之前的房子男方家已經全款給了錢買下來,那麼房子給他父母住也沒什麼問題。反正這房子說到底與你一點關系都沒有。
個人給你的建議是,既然要貸款買屬於你們倆的房子的話,那就無論從首期還是之後還貸款,你們倆都共同承擔,雙方家各出一半的錢,房子就寫你們小倆口的名字。彼此各不相欠,也互相有個保障。因為單純只是男方出錢買房的話,房子之後就與你半點關系都沒有了。但如果你也有出錢的話,你也可以名正言順擁有房子的產權,這樣對於你來說才是一種真正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