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以個人名義向銀行借款的利息能否進公司成本
可以算進公司成本,企業與個人借貸是有相關規定的,企業與股東,企業與個人間的借貸只要符合條件都可以算進公司成本予以稅前扣除。個人與企業借貸獲得利息還需要繳納個人利息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問題的通知 》:
一、企業向股東或其他與企業有關聯關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下簡稱稅法)第四十六條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關聯方利息支出稅前扣除標准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21號)規定的條件,計算企業所得稅扣除額。
二、企業向除第一條規定以外的內部職工或其他人員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況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根據稅法第八條和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准予扣除。
(1) 企業與個人之間的借貸是真實、合法、有效的,並且不具有非法集資目的或其他違反法 律、法規的行為。
(2)企業與個人之間簽訂了借款合同。
(1)向個人貸款產生的利息支出擴展閱讀:
《個人利息所得稅》:
1,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是指個人擁有債權、股權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利息是指個人的存款利息、貨款利息和購買各中種債券的利息。
股息,是指也稱股利,是指股票持有人根據股份制公司章程規定,憑股票定期從股份公司取得的投資利益。
紅利,也稱公司(企業)分紅,是指股份公司或企業根據應分配的利潤按股份分配超過股息部分的利潤。股份制企業以股票形式向股東個人支付股息、紅利即派發紅股,應以派發的股票面額為收入額計稅。
2,財產租賃所得
財產租賃所得 財產租賃所得,是指個人出租建築物,土地使用權、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財產包括動產和不動產。
3,財產轉讓所得
財產轉讓所得,是指個人轉讓有價征卷、股權、建築物、土地使用權、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自有財產給他人或單位而取得的所得,包括轉讓不動產和動產而取得的所得。對個人股票買賣取得的所得暫不征稅。
4,偶然所得
偶然所得,是指個人取得的所得是非經常性的,屬於各種機遇性所得,包括得獎、中獎、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質的所得(含獎金、實物和有價證券)。
個人購買社會福利有獎募捐獎券、中國體育彩票,一次中獎收入不超過10000元的,免徵個人所得稅,超過10000元的,應以全額按偶然所得項目計稅。
(1)向個人貸款產生的利息支出擴展閱讀來源:網路-個人所得稅
❷ 企業向個人借款,利息該如何支付
我理解的是,根據企業同個人的借款協議來定利息,至於通過什麼樣的渠道來支付利息並符合稅收的規定,就目前而言,每個地方的是情況不一樣的。同時,對於支付給個人的借款利息是否可以稅前扣除,到目前為止,國家稅務總局沒有統一的文件來說明,但可以以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情況作一個縱向對比並結合企業的實際來執行。
有的地方對企業支付給個的利息支出規定是不能稅前扣除的,如《大連市地方稅務局關於印發2008年涉稅業務之一的通知》(大地稅函[2008]36號)第一款第二條「企業向個人借款發生的利息處理問題 企業向個人借款支付的利息,一律不得稅前扣除。各基層局不得為貸款個人代開發票」 。
有的地方對企業支付給個的利息支出規定是可以按一定條件稅前扣除的,如《河北省地方稅務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業務問題的通知》(冀地稅函[2009]9號)第一條「非金融企業向個人借款發生的利息支出扣除問題 非金融企業向個人借款發生的利息支出,按照不超過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利息部分准予扣除」。
從實際來考慮,企業支付給個人借款利息到稅務局開票也是不太現實的,因為開票的項目裡面很難你填一個「個人資金佔用利息支出」 或其他的什麼名目。企業至多也就開一張現金支票給對方(當然,企業得為其支付給個人的利息按20%的稅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叫個人寫個收據、簽個字、按個手印之類的。
有關這個問題,不以上述分析定論,具體事宜你還是咨詢當地稅務機關。
❸ 向個人借款支付利息如何處理
》第六條規定:「納稅人在生產、經營期間,向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實際發生數扣除;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於按照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以內的部分,准予扣除。」 根據上述規定,你單位向個人借款支付的利息,不高於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以內的部分,准予在稅前扣除;高於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不得稅前扣除,應作納稅調整,調增應納稅所得額。另外,你公司向個人借款支付利息,應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代扣代繳其個人所得稅
❹ 廣東企業向個人借款,發生的利息支出如何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777號)規定,企業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問題處理如下:企業向股東或其他與企業有關聯關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下簡稱稅法)第四十六條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關聯方利息支出稅前扣除標准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21號)規定的條件,計算企業所得稅扣除額。企業向除上述規定以外的內部職工或其他人員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況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根據稅法第八條和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准予扣除。(一)企業與個人之間的借貸是真實、合法、有效的,並且不具有非法集資目的或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二)企業與個人之間簽訂了借款合同。
❺ 公司向個人借款計提的利息可否稅前列支
關於稅前准予利息支出的規定:
1、納稅人在生產、經營期間,向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實際發生數扣除;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於按照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以內部分,准予扣除。《企業所得稅條例》第六條。
2、納稅人之間相互拆借的利息支出,按上述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規定執行。《企業所得稅條例實施細則》第十條。
3、納稅人向本單位職工以及向其他個人借款而發生的經營性借款利息,也是按上述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規定執行。(地方性規定)
4、納稅人從關聯方取得的借款金額超過其注冊資本50%的,超過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稅前扣除。(國稅總局國稅發[2000]84號《關於印發〈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的通知》)
以上條款,看看能否對你有用。
❻ 企業向個人借款的利息是否可在所得稅前扣除
答:企業向個人借款,向其支付利息,若是取得收據不能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企業可要求個人到稅務機關代開發票,取得正規發票,方可按規定在稅前扣除
拓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
(1)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777號)規定,企業向除第一條規定以外的內部職工或其他人員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況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和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准予扣除:
(一)企業與個人之間的借貸是真實、合法、有效的,並且不具有非法集資目的或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二)企業與個人之間簽訂了借款合同。
因此,公司向職工借款並對職工支付利息,該筆利息支出符合上述規定的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2)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准予稅前扣除。
鑒於目前我國對金融企業利率要求的具體情況,企業在按照合同要求首次支付利息並進行稅前扣除時,應提供「金融企業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情況說明」,以證明其利息支出的合理性。
(3)《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了企業所得稅前扣除項目的范圍,「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及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4)《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企業為購置、建造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經過12個月以上的建造才能達到預定可銷售狀態的存貨而發生的借款,在有關資產購置、建造期間發生的合理的借款費用,應當作為資本性支出計入有關資產的成本,不得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後期通過折舊的方式予以分期攤銷。
(5)(財稅〔2016〕36號文件規定:貸款服務,是指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業務活動,各種佔用、拆借資金取得的收入,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
(6)《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關聯方利息支出稅前扣除標准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21號),企業實際支付給關聯方的利息支出,不超過以下規定比例和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計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的部分不得在發生當期和以後年度扣除;
企業實際支付給關聯方的利息支出,其接受關聯方債權性投資與其權益性投資比例為:
(一)金融企業為5:1;
(二)其他企業為2:1.
因此公司支付股東的利息金額能否稅前扣除一定要注意債權性投資與其權益性投資比例是否超過了2倍
參考鏈接: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例條例
❼ 公司向個人借款支付的利息如何做賬呀
借:財務費用
貸:現金(銀行存款)
不過不能所得稅扣除的,這個利息費用要納稅調整繳納企業所得稅的
❽ 我公司向個人借款,支付利息的時候應該記入什麼會計科
1、借入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短期借款
2、按期計提利息時
借:財務費用
貸:應付利息
3、支付利息時:
借:應付利息
貸:銀行存款
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代扣代繳)——應交個人所得稅
4、上交稅款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代扣代繳)——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5、歸還本金時
借:其他應付款/短期借款
貸:銀行存款
6、個人向公司借款的會計分錄:
借:其他應收款——XX個人
貸:庫存現金
7、其他應收款科目核算企業除買入返售金融資產、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長期應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
寫會計分錄的步驟:
(1)第一:寫會計分錄要先借後貸;借和貸要分行寫,並且文字和金額的數字都應錯開;在一借多貸或一貸多借的情況下,要求借方或貸方的文字和金額數字必須對齊。
如下圖所示:
(2)第二:貸方記賬符號、賬戶、金額都要比借方退後一格,表明借方在左,貸方在右。
(3)會計分錄的種類包括簡單分錄和復合分錄兩種,其中簡單分錄即一借一貸的分錄;復合分錄則是一借多貸分錄、多借一貸以及多借多貸分錄。
❾ 向個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個人需要提供發票嗎
計提利息不需要,支付的時候最好讓個人到稅務代開個,要不然就通過銀行委貸安全
❿ 企業向個人借款發生的利息支出可以稅前扣除嗎
答:企業向個人借款,向其支付利息,若是取得收據不能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企業可要求個人到稅務機關代開發票,取得正規發票,方可按規定在稅前扣除。
提醒
(1)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資本化的利息支出,不得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2)企業支付個人借款利息屬於債權性股息所得,按照《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應當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
(3)個人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應該繳納增值稅;
(4)若是該借款屬於公司向股東的借款,那麼支付股東個人的利息就要須按企業關聯方利息支出稅前扣除的標准扣除;
(5)企業與個人之間要簽訂借款合同,並在借款合同中註明借款的用途必須是用於公司正常經營,從而體現企業與個人之間的借貸是真實、合法、有效的,並且不具有非法集資目的或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這是利息費用能否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的最基本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