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銀行業務中的個人金融包括什麼,要具體的回答
各家銀行不一樣,不過主流產品基本都一樣,非主流產品外資銀行要比大陸境內的多些。
主流的最常見就是存取業務,就是存款取款,存定期這些,延伸出來的有理財產品,就是將你的存款劃起走,到投資的賬戶上,約定了天數,然後約定了投資回報也就是你所能得到的利息,投資渠道一般是走貨幣資金、債權、貴金屬這些。
現在很多銀行還有結構性存款,就是在你的賬上還可以體現的理財,投資渠道就是我上面說的那幾個,但是區別是可以在你的帳戶上體現,雖然也被劃走了的,但是你開存款證明這些也是可以的。
第一種就是投資類產品,有銀行保險產品,基金、債券、貴金屬等,在銀行櫃台開立了專戶並簽約,就可以在櫃台和網銀上面進行操作了。外資銀行還有其他的投資渠道。
第二種就是信貸類產品,比如貸款、信用卡這些,開放現金敞口規模的。這個也是銀行個金的核心業務。
(1)個人貸款業務管理主要包括擴展閱讀:
按照其資產負債表的構成,銀行業務主要分為三類:負債業務、資產業務、中間業務。
1、負債業務是商業銀行形成資金來源的業務,是商業銀行中間業務和資產的重要基礎。商業銀行負債業務主要由存款業務、借款業務、同業業務等構成。
2、負債是銀行由於受信而承擔的將以資產或資本償付的能以貨幣計量的債務。存款、派生存款是銀行的主要負債,約占資金來源的80%以上,另外聯行存款、同業存款、借入或拆入款項或發行債券等,也構成銀行的負債。
資產業務是商業銀行運用資金的業務,包括貸款業務、證券投資業務、現金資產業務。
3、中間業務是指不構成商業銀行表內資產、表內負債形成銀行非利息收入的業務,包括交易業務、清算業務、支付結算業務、銀行卡業務、代理業務、託管業務、擔保業務、承諾業務、理財業務、電子銀行業務。
㈡ 信貸業務包括哪些內容
信貸業務又稱為信貸資產或貸款業務,是商業銀行最重要的資產業務,通過放款收回本金和利息,扣除成本後獲得利潤,所以信貸是商業銀行的主要贏利手段。商業銀行的貸款期限分為三種:第一,短期貸款,期限在1年以內;第二,中期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5年以內;第三,長期貸款,指期限超過5年的貸款。
㈢ 個人業務是什麼啊
個人業務:又稱「個人銀行業務」。
個人銀行業務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存款業務:個人存款業務包括本外幣儲蓄等各種存款業務和銀行發行的金融債券業務。
2、貸款業務:個人貸款業務是指銀行為個人提供的短期和長期借款業務。主要包括權利憑證質押貸款、個人住房貸款、個人耐用消費品貸款、個人住房裝修貸款、個人助學貸款、個人汽車消費貸款、個人醫療貸款、個人旅遊貸款、個人額度貸款等等。
3、支付結算:主要指銀行依託活期存款帳戶,利用結算工具,為個人客戶提供除存取款之外的消費、轉賬、匯款等結算服務,實現客戶的貨幣資金轉移和清算。
4、銀行的個人業務逐漸擺脫品種單一、服務人群狹窄的狀況,開始逐步成為許多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其中,銀行卡業務一直處在一個井噴式增長階段,購買股票基金等理財產品的人數也呈狂飆式增長,房貸產品也已經擺脫先前的單調。
(3)個人貸款業務管理主要包括擴展閱讀:
個人投資理財業務
1、是指銀行對特定客戶提供的量身訂做的、更為合理有效地管理其資產負債和其他金融事務等更深層次金融服務。包括合理安排開支、合理投資、購買保險、購置住宅等不動產及其他私人財務問題。
2、從2003年我國首款銀行理財產品面世至今,銀行理財市場已經走過了10年的發展歷程。來自銀監會的數據顯示,截至2013二季度末,我國銀行理財市場存續規模已達到9.85萬億。
㈣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的介紹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為規范 銀行業金融機構 個人貸款 業務行為,加強個人貸款業務 審慎經營 管理,有效防範風險,促進個人貸款業務健康發展,提升信貸資產管理的精細化水平,構建和諧信貸文化,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銀監會」)在綜合借鑒和吸納國內外 個貸業務先進管理經驗的基礎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法律法規起草制定。12《辦法》是我國第一部個人貸款管理的法規,主要包括:銀行業金融機構個人貸款業務的受理與調查、風險評價與審批、協議與發放、支付管理和貸後管理等相關規定,共分8章、47條;3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第72次主席會議通過,於2010年2月12日由時任銀監會主席劉明康以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10年]第2號文件形式簽發,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㈤ 貸後管理都包含哪些內容
日常管理:對所發入個人住房貸款進行跟蹤管理、查詢分析、具體包括貸款台帳、貸款日常通知、逾期催收、貸後檢查、查詢統計、抵(質)押物日常保管,直至貸款結清。
清戶撤押:當借款人按期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後,信貸部門應銷記「抵(質)押物及權證登記簿」同時填制「銀行抵押物、質押物轉出通知書」通知會計部門和抵(質)押物保管部門。會計部門、保管部門、保管部門審核無誤後據此辦理清戶撤押手續。
檔案管理:信貸經辦人員辦妥每筆貸款後,定期將收集齊全的有關資料整理後,將合同正本交檔案專管員,並辦理有關移交手續。合同副本留信貸部門專人保管以備日常管理。貸款本息結清後信貸部門應通知檔案專管員將檔案正式歸檔。
㈥ 商業銀行個人金融業務有哪些種類
說實話,作為金融專業的人我也不清楚。商業銀行零售產品部的應該清楚一些。下面的是網上查到的:
個人銀行業務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個人負債業務,包括本外幣儲蓄等各種存款業務和銀行發行的金融債券業務。
2.個人貸款業務,是指銀行為個人提供的短期和長期借款業務。主要包括權利憑證質押貸款、個人住房貸款、個人耐用消費品貸款、個人住房裝修貸款、個人助學貸款、個人汽車消費貸款、個人醫療貸款、個人旅遊貸款、個人額度貸款等等。
3.個人支付結算業務,主要指銀行依託活期存款帳戶,利用結算工具,為個人客戶提供除存取款之外的消費、轉賬、匯款等結算服務,實現客戶的貨幣資金轉移和清算。
4.代理業務指銀行利用自己的營業網點、結算網路等資源,為客戶提供各種代理、分銷或理財服務,包括:代扣代繳居民日常生活所支付的各種費用、代理企事業單位為其職工發放工資等代收代付業務。
5.電子銀行業務,指銀行利用先進的電子技術手段為客戶提供方便、快捷的自助服務,包括網上銀行、電話銀行、手機銀行、電視銀行、自助銀行、atm(cdm)、pos等。
6.個人投資理財業務,是指銀行對特定客戶提供的量身訂做的、更為合理有效地管理其資產負債和其他金融事務等更深層次金融服務。包括合理安排開支、合理投資、購買保險、購置住宅等不動產及其他私人財務問題。
㈦ 目前我國個人貸款業務主要有哪些
個人貸款(Personal loans),又稱零售貸款業務。個人貸款,是指貸款人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自用住房和城鎮居民修、建自用住房(不含外銷房)的貸款。貸款人發放個人住房貸款時,借款人必須提供擔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償還貸款本息的,貸款人有權依法處理其抵押物或質物,或由保證人承擔償還本息的連帶責任。
個人貸款業務主要有:
人住房貸款業務
是指銀行或銀行接受委託向在中國大陸境內城鎮購買、建造、大修各類型房屋的自然人發放的貸款。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業務主要包括自營性個人住房貸款即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包括個人一手房貸款、個人再交易貸款住房貸款即二手房貸款、個人商業用房貸款、個人住房抵押額度貸款等)、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和個人住房組合貸款。
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特色產品系列:「房易安」房屋交易資金託管業務、固定利率個人住房貸款、青春無憂等額遞增還款方式、寬限期還款方式、「存貸通」個人貸款增值賬戶、合力貸等。
個人消費類貸款業務
銀行向個人發放的用於購車、住房裝修、購買耐用消費品、教育、旅遊等消費用途的人民幣貸款。主要包括個人消費額度貸款、個人汽車貸款、個人權利質押貸款等。
個人經營類貸款業務
主要指個人助業貸款業務,是建設銀行對個人發放的用於借款人從事合法生產經營活動所需資金周轉的人民幣擔保貸款。
㈧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全文
您好!《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全文如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個人貸款業務行為,加強個人貸款業務審慎經營管理,促進個人貸款業務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設立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以下簡稱貸款人)經營個人貸款業務,應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個人貸款,是指貸款人向符合條件的自然人發放的用於個人消費、生產經營等用途的本外幣貸款。
第四條
個人貸款應當遵循依法合規、審慎經營、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
第五條
貸款人應建立有效的個人貸款全流程管理機制,制訂貸款管理制度及每一貸款品種的操作規程,明確相應貸款對象和范圍,實施差別風險管理,建立貸款各操作環節的考核和問責機制。
第六條
貸款人應按區域、品種、客戶群等維度建立個人貸款風險限額管理制度。
第七條
個人貸款用途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國家有關政策,貸款人不得發放無指定用途的個人貸款。
貸款人應加強貸款資金支付管理,有效防範個人貸款業務風險。
第八條
個人貸款的期限和利率應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第九條
貸款人應建立借款人合理的收入償債比例控制機制,結合借款人收入、負債、支出、貸款用途、擔保情況等因素,合理確定貸款金額和期限,控制借款人每期還款額不超過其還款能力。
第十條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依照本辦法對個人貸款業務實施監督管理。
第二章受理與調查
第十一條
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貸款用途明確合法;
(三)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
(四)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十二條
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以書面形式提出個人貸款申請,並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夠證明其符合貸款條件的相關資料。
第十三條
貸款人受理借款人貸款申請後,應履行盡職調查職責,對個人貸款申請內容和相關情況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進行調查核實,形成調查評價意見。
第十四條
貸款調查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一)借款人基本情況;
(二)借款人收入情況;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人還款來源、還款能力及還款方式;
(五)保證人擔保意願、擔保能力或抵(質)押物價值及變現能力。
第十五條
貸款調查應以實地調查為主、間接調查為輔,採取現場核實、電話查問以及信息咨詢等途徑和方法。
第十六條
貸款人在不損害借款人合法權益和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可將貸款調查中的部分特定事項審慎委託第三方代為辦理,但必須明確第三方的資質條件。
貸款人不得將貸款調查的全部事項委託第三方完成。
第十七條
貸款人應建立並嚴格執行貸款面談制度。
通過電子銀行渠道發放低風險質押貸款的,貸款人至少應當採取有效措施確定借款人真實身份。
第三章風險評價與審批
第十八條
貸款審查應對貸款調查內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准確性進行全面審查,重點關注調查人的盡職情況和借款人的償還能力、誠信狀況、擔保情況、抵(質)押比率、風險程度等。?
第十九條
貸款風險評價應以分析借款人現金收入為基礎,採取定量和定性分析方法,全面、動態地進行貸款審查和風險評估。
貸款人應建立和完善借款人信用記錄和評價體系。
第二十條
貸款人應根據審慎性原則,完善授權管理制度,規范審批操作流程,明確貸款審批許可權,實行審貸分離和授權審批,確保貸款審批人員按照授權獨立審批貸款。
第二十一條
對未獲批準的個人貸款申請,貸款人應告知借款人。
第二十二條
貸款人應根據重大經濟形勢變化、違約率明顯上升等異常情況,對貸款審批環節進行評價分析,及時、有針對性地調整審批政策,加強相關貸款的管理。
折疊第四章協議與發放
第二十三條
貸款人應與借款人簽訂書面借款合同,需擔保的應同時簽訂擔保合同。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當面簽訂借款合同及其他相關文件,但電子銀行渠道辦理的貸款除外。
第二十四條
借款合同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明確約定各方當事人的誠信承諾和貸款資金的用途、支付對象(范圍)、支付金額、支付條件、支付方式等。
借款合同應設立相關條款,明確借款人不履行合同或怠於履行合同時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
第二十五條
貸款人應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有效防範個人貸款法律風險。
借款合同採用格式條款的,應當維護借款人的合法權益,並予以公示。
第二十六條
貸款人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規范擔保流程與操作。
按合同約定辦理抵押物登記的,貸款人應當參與。貸款人委託第三方辦理的,應對抵押物登記情況予以核實
以保證方式擔保的個人貸款,貸款人應由不少於兩名信貸人員完成。
第二十七條
貸款人應加強對貸款的發放管理,遵循審貸與放貸分離的原則,設立獨立的放款管理部門或崗位,負責落實放款條件、發放滿足約定條件的個人貸款。
第二十八條
借款合同生效後,貸款人應按合同約定及時發放貸款。
第五章支付管理
第二十九條
貸款人應按照借款合同約定,通過貸款人受託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對貸款資金的支付進行管理與控制。
貸款人受託支付是指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和支付委託,將貸款資金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
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將貸款資金直接發放至借款人賬戶,並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
第三十條
個人貸款資金應當採用貸款人受託支付方式向借款人交易對象支付,但本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的情形除外。
第三十一條
採用貸款人受託支付的,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在使用貸款時提出支付申請,並授權貸款人按合同約定方式支付貸款資金。
貸款人應在貸款資金發放前審核借款人相關交易資料和憑證是否符合合同約定條件,支付後做好有關細節的認定記錄。
第三十二條
貸款人受託支付完成後,應詳細記錄資金流向,歸集保存相關憑證。
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個人貸款,經貸款人同意可以採取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
(一)借款人無法事先確定具體交易對象且金額不超過三十萬元人民幣的;
(二)借款人交易對象不具備條件有效使用非現金結算方式的;
(三)貸款資金用於生產經營且金額不超過五十萬元人民幣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三十四條
採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貸款人應與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事先約定,要求借款人定期報告或告知貸款人貸款資金支付情況。
貸款人應當通過賬戶分析、憑證查驗或現場調查等方式,核查貸款支付是否符合約定用途。
第六章貸後管理
第三十五條
個人貸款支付後,貸款人應採取有效方式對貸款資金使用、借款人的信用及擔保情況變化等進行跟蹤檢查和監控分析,確保貸款資產安全。
第三十六條
貸款人應區分個人貸款的品種、對象、金額等,確定貸款檢查的相應方式、內容和頻度。貸款人內部審計等部門應對貸款檢查職能部門的工作質量進行抽查和評價。
第三十七條
貸款人應定期跟蹤分析評估借款人履行借款合同約定內容的情況,並作為與借款人後續合作的信用評價基礎。
第三十八條
貸款人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和借款合同的約定,對借款人未按合同承諾提供真實、完整信息和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支付貸款等行為追究違約責任。
第三十九條
經貸款人同意,個人貸款可以展期。
一年以內(含)的個人貸款,展期期限累計不得超過原貸款期限;一年以上的個人貸款,展期期限累計與原貸款期限相加,不得超過該貸款品種規定的最長貸款期限。
第四十條
貸款人應按照借款合同約定,收回貸款本息。
對於未按照借款合同約定償還的貸款,貸款人應採取措施進行清收,或者協議重組。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一條
貸款人違反本辦法規定辦理個人貸款業務的,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貸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可採取《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的監管措施:
(一)貸款調查、審查未盡職的;
(二)未按規定建立、執行貸款面談、借款合同面簽制度的;
(三)借款合同採用格式條款未公示的;
(四)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的;
(五)支付管理不符合本辦法要求的。
第四十二條
〖貸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除按本辦法第四十一條採取監管措施外,還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八條規定對其進行處罰:
(一)發放不符合條件的個人貸款的;
(二)簽訂的借款合同不符合本辦法規定的;
(三)違反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
(四)將貸款調查的全部事項委託第三方完成的;
(五)超越或變相超越貸款許可權審批貸款的;
(六)授意借款人虛構情節獲得貸款的;
(七)對借款人違背借款合同約定的行為應發現而未發現,或雖發現但未採取有效措施的;
(八)嚴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審慎經營規則的其他情形的。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三條
以存單、國債或者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的其他金融產品作質押發放的個人貸款,消費金融公司、汽車金融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發放的個人貸款,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銀行業金融機構發放給農戶用於生產性貸款等國家有專門政策規定的特殊類個人貸款,暫不執行本辦法。
信用卡透支,不適用本辦法。
第四十四條
個體工商戶和農村承包經營戶申請個人貸款用於生產經營且金額超過五十萬元人民幣的,按貸款用途適用相關貸款管理辦法的規定。
第四十五條
貸款人應依照本辦法制定個人貸款業務管理細則及操作規程。
第四十六條
本辦法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四十七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