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婚後老公貸款給父母買房,房產證寫父母名字,那麼這個房是婚後財產嗎...
分不了房子。
但是如果是以婚後出資作為首付,女方可分得首付的一半。
第十二條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購買該房屋時的出資,可以作為債權處理。
補充問題中:
別的房子是誰的房子?
⑵ 婚後買房寫的父母名字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屬於父母的財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2)婚後貸款買房可以寫父母名字嗎擴展閱讀:
在確定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時,應當注意以下問題:
(1)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只限於夫妻一方或雙方在婚後所得的財產。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所得的個人財產,不因婚前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
(2)後所得的財產,是指財產權權的取得時間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即從婚姻關系發生效力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時止。
(3)夫妻共同財產與個人財產的關系。對於夫妻一方婚後所得的財產,除了依照婚姻法第18條規定或者夫妻約定歸一方個人所有以之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因此,對於某些婚後所得的財產,夫妻一方主張應歸其個人財產的,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對於無法確定到底為一方的婚前財產還是婚後所得的財產,也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⑶ 子女已婚商業貸款買房房產證上可以寫父母的名字嗎
一、只要是購買住房,任何時候都可以提取公積金。
二、父母買房,可以提取子女的住房公積金;子女買房,也可以提取父母的住房公積金。出台不久的政策明確規定了這項。
三、只要房產證上有你的名字,那麼今後再買房時,就屬於第二套了,這是肯定的。
四、如果你父母確定現在時購房,今後財產也歸你,不如現在就寫你的名字,否則今後要交遺產稅和過戶需要不少錢呢!當然,如果從炒房角度來說,那麼你父母可以不寫上你的名字,你結婚後買的房子就是第一套了。各有各的想法,見仁見智吧!
祝好運!
⑷ 婚後貸款買房可以只寫一個人的名字嗎
可以的。並且婚後購買的房子只要夫妻兩個人沒有特別的約定,均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即使寫在房產證上寫一個人的名字,還是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
⑸ 婚後買房要寫男方父母的名字嗎 – 手機愛問
一、按照新婚姻法規定,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雙方婚後共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的房屋產權,均為共同財產。 二、新婚姻法對於婚後房產權屬問題的其他幾種情況: 1、夫妻雙方婚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房屋產權
⑹ 婚後夫妻自己花錢貸款買房寫男方父母的名字,以後怎麼過戶到我們名下
既然已經寫在男方父母名下,那麼房產便屬於他們,
你們想過過戶,最簡單的就是直接去交稅辦理過戶手續,這樣最簡單最合適。
另外還可以讓男方父母用贈予的形式過戶給你們,但是這樣以後如果你們要賣這個房,那麼就要交20%的個人所得稅。這個比較貴,不劃算。
⑺ 婚後貸款買房可以只寫一個人的名字嗎
新婚姻法婚後買房寫一方名字屬於共同財產的:
1、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2、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買的房子屬夫妻共有,離婚時,有一方想擁有房屋所用權的,評估單位進行評估,然後對另一方進行分配;如果雙方都想擁有房屋所有權的,雙方進行競價;如果雙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進行拍賣,然後進行分配。
(7)婚後貸款買房可以寫父母名字嗎擴展閱讀: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父母要證明婚後的出資,是對子女個人的贈與。最簡單粗暴的方法就是到公證處辦理公證,只要贈與人和被贈與人到場就可以。也就是說,只要父母和子女到場,子女的配偶則不需要到場。
除此之外,父母可以以書面形式,寫下「茲證明,某人於某年某月某日出資多少給某人用於購房,是對某人個人的贈與,而非對其夫妻雙方的贈與。」的證言,公證員在核對了贈與人的出資證明後,證明此次贈與行為合法有效。以後如果夫妻鬧離婚,公證書也能作為證據,以保護父母的財產。
⑻ 婚後買房,房產證可以加父母名嗎
產權人同意,並滿足以下條件可以加名:
1、在房屋未還清住房貸款的情況下,需要銀行同意變更貸款合同。
2、無房貸情況下,需要徵得產權人同意,非夫妻關系需要立定贈與協議,並公證後可以辦理加名。
房產證上只能寫一個人的名字,但是可以添加共權人,共權人添加的時候,可以明確每個人的份額。可以在房屋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房屋產權證的同時,辦理房屋共有權證,在這個證書上可以同時填寫幾個人的名字。
其作用是證明此房屋的產權是為幾個人所共有。如果是夫妻雙方買房,則不需要,因為只要有任一人的名字,都屬於共同財產。
新婚姻法婚後買房的規定
一、不管婚前婚後,如果由父母出資買的房,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則認定為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二、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不進行分配。
三、婚前買的房子,婚後房子的升值部分與配偶無關。
四、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時應考慮對方還貸部分進行補償。
五、男方婚前買了房,婚後他擅自將房子賣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該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六、婚後夫妻以共同財產參與購買一方父母房改房時,離婚後該房子屬於一方個人財產,不參與財產分割。
⑼ 已婚,可以用自己的公積金給父母貸款買房嗎房子寫父母名字
您好,父母做產權人,子女替父母貸款。
a.子女替父母貸款佔用子女額度的:父母無公積金繳存,或公積金繳存額度太少不夠貸款,佔用子女額度以子女的貸款年限為准。貸款額度=(月繳存額/繳存比例0.15+月繳存額)12*年限;與賬戶余額 15 倍計算後,取低值;
b.子女替父母貸款不佔用子女額度的:父母都已退休,並且之前沒用過公積金貸款,退休前在大連市正常繳存公積金。其貸款額度按照已退休且在本市繳納住房公積金的父親或母親,在子女申請貸款前一個月的退休工資,與子女的貸款年限等情況來計算。即:貸款額度=退休金高、繳存過公積金且未申請過貸款的父親或母親一個人的退休月工資0.1512*貸款年限;
c.備件:父母與子女(若子女已婚還需子女配偶)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公積金卡、父母與子女的親屬關系證明、及四人(父親、母親、子女及子女配偶)的徵信報告(不佔用子女額度的還需提供父母的退休證與退休金存摺)。感謝您的提問,希望能夠幫到您。
⑽ 婚後買房,房產證可以加父母名嗎
1、另一半產權沒有確認:因為房子快還清款項了,我跟我爸說起這個房子產權問題,我爸沒有要想過這個房子產權問題,他如果老了或者過世後另外一半產權怎麼分配的問題,只是說到時看看。我父親身體很不好,近幾年都有住院好幾次,所以我想趁這些事情之後跟他溝通,都被他打太極推脫了。我和我老婆是有些擔憂的,因為我的房子是款項接近200W,我爸媽當初資助了20W,寫上我爸的名字,並且是在婚前買下來的。裝修和還貸是我和老婆共同承擔的,除去了升值外,我們承擔了80%的款項。我家兄弟姐妹3個,如果我爸不確定了另一半產權比例,到時直接當遺產,我需要跟弟弟妹妹還有母親來分配這一部分的產權,讓我覺得特別麻煩。而且直接平分,對我來說很不公平。
2、房子居住問題: 按照我和老婆的想法,結婚後我爸媽應該住在老家,不會跟我們住一起。
但是事實上正因為有個這個房產證的名,我爸媽二話不說就直接搬進來住。住一起之後,生活習慣和觀念不同,搞得矛盾重重。而且父母以大家長自居,對我們生活干涉很嚴重。所以我特別後悔當初加名的做法,按我們的收入完全可以自己買房,所以一段時間我和老婆都覺得在這個房子上被綁架進來,心裡很不痛苦。因為這件事情上我沒仔細考慮利弊,我被我老婆埋怨了很長時間。
所以,你老公想加他爸媽名字,真的很可能會發生像我們這種情況,就是老人以主人自居,想怎麼怎麼樣就怎麼樣。比如我的兄弟姐們來我們這里住,從來不打招呼,因為爸媽就住這里。我心裡確實很憋屈,出最大份的錢,一點話語權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