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朋友名下和父母共有一套房,已婚,是否還能再購買一套房子,首付比例
上海的住宅項目是認房又認貸的,認房是在上海名下有沒有房子,貸是在全國范圍內的住宅項目貸款,包括商貸和公積金貸款,如果兩者都沒有,是作為首套,首付是35%:任一條件不符,屬於二套,首付為70%。
非上海戶口:必須滿足兩個條件——1.購房之日前63個月滿足60個月的社保或納稅
——2.必須以家庭為單位購買
上海戶口:個人名下可擁有一套房,家庭名義可擁有兩套房產
上海戶籍,限購政策單身情況分析:
單獨名下有房,不可購買住房
單獨名下無房,和父母在2011年1月30號之前共有不超過2套(含2套),可購買一套住房
單獨名下無房,和父母在2011年1月30號之前共有超過3套(含3套),不可購買住房
結婚情況分析:
一、夫妻雙方都是上海戶籍
a、夫妻雙方在2011年1月30日之前各自和父母共有不超過2套(含2套)可買2套住房。
b、夫妻一方在2011年1月30日之前和父母共有3套,另一方無房,可買一套住房。
c、夫妻一方在2011年1月30日之前和父母共有3套,另一方與父母共有1套,可買一套住房。
d、夫妻一方在2011年1月30日之前和父母共有3套,另一方與父母共有2套,可買一套住房。
e、夫妻一方在2011年1月30日之前和父母共有超過4套(含4套),不可購買住房。
二、夫妻雙方有一方是上海戶籍,另一方是非上海戶籍
a、購買首套房產證可單獨上非上海戶籍一人,但需提供滿5年社保或滿5年個稅。
b、購二套房產證必須上海戶籍的人上產證,否則限購。
註:滿5年社保或滿5年個稅是指簽合同當月不算,往前推算63個月中社保或個稅正常繳納滿60個月
② 上海戶口,與父母11年之前共有一套房,現在夫妻共有一套房,有公積金貸款,置換再買房怎麼算
上海戶口,結婚前與父母11年前共有房產不佔資格,夫妻共有一套房產,有一次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置換,情況為首套二貸,首付比列不低於70%,公積金還清後,夫妻二人至多可貸80萬,沒有補充公積金
③ 婚前和父母共有一套(父母和我名字),2011年前產證。自己獨立有一套,2011年後產證。都沒有貸款
可以用以老婆名義
④ 與祖父母共有1套房子,與父母也共有一套房子,都是2011年前的,還能買1套房還是2套房
上海戶口2011年之前與父母共有的兩套及以內的房源數,是不會佔用個人購房資質的;
但與祖父母共有的一套房子,是會佔用個人購房資質的
所以,
按照您的情況——
如果是未婚,名下屬於已經有一套房了,就被限購無法再次購買了
如果是已婚,且名下除這兩套房子之外無其他房產,則以家庭為單位可以以二套的名義再次購買一套住宅
【具體資質判定情況】
⑤ 男朋友上海戶口名下一套2011年之前跟父母共有的房子,一套自己名下的房子,婚後購房首付多少
男朋友上海戶口,婚後可再買一套70年產權的住宅,但是算二套,首付70%(普宅50%)
具體情況如下:
上海戶口2011年之前跟父母共有的兩套及以內的房子,不佔用各人的購房資質
男朋友目前單身,有一套自己名下的房子,目前也限購
二位結婚後,以家庭為單位,還有一套房子的購買名額
首付比例根據首二套情況而定:
首套:35%
二套:70%(普宅50%)
首二套判斷的標准:認房又認貸
認房:認上海地區70年產權的住宅項目
認貸:認全國范圍內的貸款記錄
【】
⑥ 2011年前和父母共有的房屋為什麼還會被限購
與父母共有一套住房嗎,再買就是二套買入,規定二套房買入,90平以下契稅1.5%,90平以上契稅2%,二套買入首付是40%。
⑦ 2011年購二手房新政策,夫妻雙方分別與父母共有產權,再購買新房算第幾套
我推測你們應該是北京戶口吧 如果他們分別是一個家庭有一套房 房本上並沒有您弟弟和弟妹的名字 他們買房就屬於首套 因為家庭中年滿18歲的子女 都可以單獨立戶 用他們的名字買房就屬於首套 如果90平米以下1%契稅 90平米以上 140平米以下1.5%契稅 非普3% 如果房產證上有他們的名字(我覺得這種可能性很小)去城鄉建設委員會做個更名 變成父親或母親的名字 買房也按首套 反之就是二套 契稅3% 以前過戶是看屬幾次貸款 二次貸款3% 現在認房又認貸 名下有房 不管全款還是貸款 契稅都是3%
⑧ 已婚。名下與配偶共有一套房,與父母共有二套房,這些房子都是2011年上海房產限購政策出台前購買,請
新出台的政策說第一套貸款還清還算是手套,既然你共有兩套,把其中一套你的名字去掉,另外一套已經還清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