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婚前貸款買房如何證明婚後共同還款
還貸應當是每月把月供存到固定的還貸賬戶,如果不是你的名字,最好你寫代理人,簽你自己的名字並保留存款憑證。關於婚前購買房產婚後共同還貸的問題,最好雙方協商好簽訂協議來明確相關的事項。
② 我們夫妻二人都是開發區農行的公積金,選擇按揭買房共同還款。憑一張還款憑證能否提取雙方公積金。
貸款是用的誰的名字?如果是雙方的,應該可以用。如果只是個人的,憑結婚證也應該可以的。打電話給公積金管理中心吧
③ 婚後共同還貸的部分和升值的部分,起訴時,怎麼證明
一、夫妻一方婚前通過按揭貸款購房,取得了房產證,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後房屋的分割雖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購得,但婚後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償還貸款的部分,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外,應當視為共同財產。需要說明的是,共同還貸部分,不論是由一方用個人工資還貸,還是用雙方工資還貸,均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當然,如果一方確能證實,其還貸資金來源於個人婚前財產,那麼該部分不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二、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後才取得房產證的,婚後雙方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後房屋的分割房產證雖然是物權憑證,是證明房屋權屬關系的法定憑證,但並不是意味著婚後取得房產證的房屋就應當是婚後財產,還是要將財產來源細分為婚前婚後兩部分進行分割。三、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後共同還貸,或一方用個人財產還貸但房屋升值,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房屋的分割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的所有權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產權證後,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訴。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關解釋明確,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歸屬的范圍包括:(1)購買福利性政策房屋;(2)購買商品房; (3)購買經濟適用房。購買以上三種房屋,在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法院不宜就該房所有權直接判決。
④ 夫妻雙方都有公積金可以一起還貸嗎
可以。
1、夫妻雙方是可以同時使用公積金貸款的。在申請貸款的時候,需要夫妻雙方提供身份證、結婚證、購房繳款憑證、雙方的收入證明、購房的合同、首付款證明、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等材料。不過每個貸款住房公積金夫妻雙方的具體貸款額度是由貸款銀行及房改委資金管理結合借款人償還貸款的能力綜合確定。
2、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夫妻雙方共同辦理公積金貸款,那麼這個貸款額度就是以兩個人繳存的公積金余額來計算,遠比一個人申請貸款的額度要高。但是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的確定是按照不可以高於夫妻雙方還款能力的系數計算。
3、不過夫妻雙方共同申請公積金貸款確實能夠減輕獨自一人貸款的壓力,但是在會在雙方離婚時產生很多糾紛,所以夫妻雙方申請人在保護自己的個人權益還要衡量利弊。而且夫妻雙方要沒有貸款過住房公積金或者是已經還清之前貸款的公積金才能夠申請。
公積金貸款買房流程:
1、公積金住房公積金貸款相關材料准備齊全,然後攜帶資料到貸款經辦部門辦理初審及相關評估,按照規定需要對借款申請人進行個人信用評估的,借款申請人需在貸款經辦部門工作人員的監督下在信用評估《授權書》上簽字。
2、貸款經辦部門工作人員會向借款申請人開具《抵押物評估通知單》,然後借款人要到住房公積金管理核心指定的評估機構申請抵押物評估。貸款經辦部門工作人員依據借款申請人提供的貸款所需材料及有關機構的評估結果進行復審,工作人員將通過借款申請人提供的聯系方式與借款申請人進行電話核實、確認。
3、在申請通過以後,貸款人需要持住房公積金貸款面簽所需材料到貸款經辦部門辦理簽字手續,對於需要繳納評估費及擔保費的借款申請人需先到指定櫃台繳納費用並領取發票。借款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抵押人、出質人在貸款經辦部門工作人員的指導下完成《借款合同》等相關合同單據的簽字手續。然後等待銀行放款後到銀行領取借款人相關合同單據就可以了。
⑤ 貸款還款憑證上可否添加共同還款人的姓名
若你指的是銀行的還款憑證
則:還款憑證只是證明你的還款情況,這和添加共同還款人沒有什麼關系。
若是用公積金辦理的貸款,則後期可以添加配偶的公積金做共同還款人,方便提取雙方的公積金賬戶。其他情況貸完款之後再添加共同還款人已經沒有什麼意義了。
若是私人的還款憑證
則:是可以添加的,相當於添加保人是一個性質的,法律是認可的。
⑥ 後拿房產證共同還銀行貸款買房 這樣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一、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二、新婚姻法對於婚後房產權屬問題的其他幾種情況:
1、夫妻雙方婚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房屋產權,離婚後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確產權,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共同財產。其次,明確產值,即房屋價值,按市場價計算,不按當初購房合同金額計算。再次,分清權益部分和債務部分。如果涉及貸款,先要將貸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說,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給未得房一方房屋價值的一半,得房方單獨償還剩餘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離婚時房屋的分割
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那麼該房屋是婚前財產。因此,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過按揭貸款購房,取得了房產證,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後房屋的分割
雖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購得,但婚後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償還貸款的部分,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外,應當視為共同財產。需要說明的是,共同還貸部分,不論是由一方用個人工資還貸,還是用雙方工資還貸,均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當然,如果一方確能證實,其還貸資金來源於個人婚前財產,那麼該部分不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後才取得房產證的,婚後雙方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後房屋的分割
房產證雖然是物權憑證,是證明房屋權屬關系的法定憑證,但並不是意味著婚後取得房產證的房屋就應當是婚後財產,還是要將財產來源細分為婚前婚後兩部分進行分割。
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後共同還貸,或一方用個人財產還貸但房屋升值,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房屋的分割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的所有權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產權證後,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訴。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關解釋明確,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歸屬的范圍包括:(1)購買福利性政策房屋;(2)購買商品房; (3)購買經濟適用房。購買以上三種房屋,在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法院不宜就該房所有權直接判決。
⑦ 我們夫妻二人都是天津開發區農行的公積金,選擇按揭買房共同還款。憑一張還款憑證能否提取雙方公積金
公積金要還款一年後才能提取,去還款銀行列印一張最近一年的還款明細,以及貸款合同、結婚證,然後就可以提取你們2個人的公積金了。
⑧ 夫妻的公積金可以共同還房貸嗎
可以,
去貸款銀行申請,
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貸款的規定:
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貸款(簡稱「沖還貸」)方法:
1、一次性還款法(簡稱「年沖」)——提取住房公積金余額一次性歸還貸款余額,重新計算月還款額並繼續按月還款的方法。
2、逐月還款法(簡稱「月沖」)——每月直接從提取還貸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提取用於歸還當月住房貸款本金和利息的方法。
採用一次性還款法,委託人每年只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用於還貸;採用逐月還款法,委託人每月可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歸還當月住房貸款本金和利息。提取的住房公積金金額不足時,借款人應及時補足還款金額。提取住房公積金也可歸還商業性住房貸款。提取還貸時間由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公布。
辦理場所: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或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貸款的,借款人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貸款業務申請、變更或終止時,借款人應向其住房公積金貸款放款銀行提出申請;
2、在委託期內發生提取還貸人變更(借款人除外),或者變更提取還貸方法,可向原貸款放款銀行提出申請,並簽訂變更協議,辦理提取還貸方法變更在原委託協議滿一年以後生效;委託人的增減變更不受此限;貸款本息結清前,提取還貸人可以與貸款放款銀行終止委託,但在一年內不得就該筆貸款再次辦理提取還貸委託;
3、借款人申請經濟適用住房貸款後發生還款困難需要增加補充還款人,借款人的,可向原辦理經濟適用住房貸款的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提出申請。經補充還款人同意,並由上海市公積金中心業務受理網點核准,簽訂相關補充協議後,借款人的父母、子女、兄弟和姐妹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余額可專項用於經濟適用住房貸款的還款。
辦理要件:
1、借款人申請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貸款業務需提供:借款人、借款人配偶以及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積金賬號、身份證、婚姻關系證明、戶口簿和借款人最近一次的貸款還款憑證;
2、借款人申請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貸款業務的變更或終止,原所有委託人應帶好借款合同、身份證、戶口簿和原《委託書》。
辦理時限:提前與辦理網點預約,申請資料齊全符合辦理條件的,辦理期限不超過3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