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婚後男方父母出資首付買房貸款,房產證寫男方父母的名字,但是由男女
你好,首先房子寫的是男方父母的名字,那麼房子從法律角度上來說產權是屬於男方父母的。但是如果到時後女方有證據表明共同還貸的事實,那麼離婚後房子還是屬於男方父母的,但是應該給一部分錢給女方。
B. 新婚姻法婚後單獨一方父母買房寫一個人名字,之後再加名字有用嗎
加名字有用,加上後就是共同的財產。
C. 婚後男方父母出首付買房,寫夫妻雙方名字,男方要是加附加條件用女方簽字嗎
因為這是事實,因此要求並不過分,畢竟首付是二人婚姻之外的,所以女方簽字並不損失什麼。
D. 新婚姻法關於婚後男方父母出錢買房付首付,由男方一方還貸,並在房產證上添加女方名字,請問離婚後是否屬
1 雖然是男方父母付首付以及男方還房貸,只要權屬加上女方名字,屬於男方對女方的自願贈與行為,此房就是夫妻共同財產。
2 離婚時當然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E. 婚前男方父母出首付款買房寫男方名,婚後加女方名字,且婚後男方父母還貸款,若離婚照最新婚姻法怎麼分配
不屬於共同財產 婚前男方首富 購買房子 房子屬於男方 如果離婚,且婚後房子貸款是你們共同分擔的 這樣離婚 法院會把你們婚後共同承擔的一部分 進行分割,而房子是男方父母購買 且婚後貸款還是由男方父母承擔,那麼你得到的只不過是一部分經濟補償,而沒有權利分割房產 好像是這樣的 即使房產證上有你的名字 但房貸你沒有承擔過,.也沒有經濟補償..
F. 已訂婚,男方父母出首付買房只寫男方名字,有貸款,女方要求加名字合理嗎
按新婚姻法規定,婚前誰首付購房誰擁有產權,對方只擁有婚後共同還貸部分,而不是產權的部分,所以女方要求產權加名字是不合理的。
G. 結婚後男方父母出資買房,寫了男方一人名字,之後如果房產證上再加上女方名字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結婚後,男方父母出資買房,房產證上是男方的名字,你想在房產證上另外加上女方你的名字。
房產證上另加名字法律上沒有效,房產證名字變更要到辦證處重新更改名字才能生效。
H. 婚後男方父母買房.貸款也是男方父母還.房產寫的是其兒子的名字.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分不到
實際出資人是對方父母
如果到法院打官司
八成就沒有你的份
我就有點想不通
為什麼我們國家結婚都要先考慮離婚後房子能不能分到一份
就不能說好好過日子
賺出來的錢興許夠買好幾套房子
I. 婚後夫妻自己花錢貸款買房寫男方父母的名字,以後怎麼過戶到我們名下
既然已經寫在男方父母名下,那麼房產便屬於他們,
你們想過過戶,最簡單的就是直接去交稅辦理過戶手續,這樣最簡單最合適。
另外還可以讓男方父母用贈予的形式過戶給你們,但是這樣以後如果你們要賣這個房,那麼就要交20%的個人所得稅。這個比較貴,不劃算。
J. 男方貸款買房可以加女方名字嗎
貸款未還清不能加名字。有貸款的房子不可以增加共有人,除非提前將銀行貸款還清,因為在自己貸款的時候,房產證一直在銀行做抵押,這時候是不能辦理產權的任何手續的。
因為抵押中的房產加名或減名為影響抵押權人押品風險,夫妻之間增加共有人只需80元登記費,夫妻以外的關系人或非關系人只能通過買賣份額的方式增加共有人。
《擔保法》第四十九條。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並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
(10)婚後男方父母貸款買房加名字擴展閱讀
夫妻共有財產和個人財產范圍:
《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共有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夫妻一方的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