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夫妻貸款後離婚第二年轉貸用另一方簽證嗎
夫妻貸款後離婚第二年轉貸(展期),需要另一方簽字的。否則離婚的一方無需承擔展期後的還款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二百零九條借款人可以在還款期限屆滿之前向貸款人申請展期。貸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Ⅱ 離婚了向銀行貸款有效嗎
銀行沒有責任,因為共有人貸款就要雙方共同去簽名。
房屋的共有人,不一定需要是夫妻雙方,
也可以是兄弟、姐妹、父子、母子等等。
還可以是生意的合作夥伴,
或者是兩個沒有任何關系的人,
都可以是房屋的共有人。所以就算是夫妻離了婚,
也可以以共有人的名義去貸款,
不一定是需要夫妻的。
Ⅲ 夫妻關系內有銀行貸款,離婚後怎麼還
夫妻共同貸款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1、離婚時雙方具有共同財產的 , 對於已屆清償期的共同債務應由共同財產償還。共同財產清償債務後剩下的部分 , 由雙方分割。在此情形下 , 夫妻共同債務因清償而消滅。
2、雙方共同財產不足清償 , 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 ,或離婚時尚未到期的共同債務,一方或雙方不願意提前清償 , 則由雙方協議確定各自所應承擔共同債務的份額。在此情形下 , 雙方的債務清償協議除非經債權人同意並免除其連帶責任,僅具有對內的效力 ,不過是雙方約定各自分擔的債務份額 , 並不因此而產生對外的效力。
3、雙方協議不成時 , 由人民法院判決。法院根據雙方的經濟狀況 、經濟能力及照顧女方和直接撫養子女一方的原則 , 判決雙方按一定比例承擔債務或者讓具有較強經濟能力的一方單獨承擔債務。在此情形下 , 法院判決確定的是雙方各自分擔的債務的份額 , 也僅具有對內效力 , 並不能因此而認為法院的判決具有將連帶債務變更為按份債務的確定力。
4、離婚後 , 一方因清償超過自己分擔部分的給付額 , 致另一方同免對債權人的清償責任 , 有權向另一方請求償還其各自分擔的部分。此即連帶債務人間的求償權。
Ⅳ 夫妻離婚後 還在還貸中的房子如何轉貸
夫妻離婚後,財產分割往往是比較令人糾結的,而其中最麻煩的就是房產的歸屬問題。在房產決定歸誰後,還需要辦理產權變更,那麼問題就來了,還在還貸中的房子能進行產權變更嗎?又該如何辦理房產轉貸呢?
其實,根據規定,還在還貸中的房子是不能進行產權變更的,但夫妻離婚的產權變更可以和銀行上了,前提是需要到銀行跟銀行協商變更貸款人,即轉貸,並重新簽訂住房貸款抵押合同。
總之,在這種情況下必須要徵得了銀行的同意才能完成貸款的轉移,而銀行考慮到會承擔的風險,可能會拒絕變更貸款人。
夫妻協議離婚按揭房怎樣轉貸?
可以與貸款銀行協商,變更貸款人,重新簽訂住房貸款抵押合同。
1、夫妻離婚,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都應該一起納入分配。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夫妻二人關系存在期間,若是夫妻之間一人以個人名義負債買房,那房屋的按揭貸款的負債應該由夫妻雙方共同來承擔。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夫妻雙方經過協商達成協議,由其中一方進行房貸償還的,可以到銀行辦理轉貸手續。
轉貸不是我們自己想辦理就能隨便辦理的,很多夫妻就是因為無法完成在銀行的貸款變更手續,所以離婚的時候沒有辦法完成對房子的分割。轉貸必須要夫妻兩個人親自到銀行當面和工作人員進行溝通,因為操作起來是非常的繁瑣的,相關的材料證明全部都得重新變更。
Ⅳ 夫妻銀行貸款離婚後可以把貸款分割嗎
婚姻存續期間取得財產收入,以及存款,不管登記人是夫妻哪一方,只要雙方沒有事先特殊書面約定,都是婚後共有,一人一半權益。
離婚時雙方可以協議分割共有財產。
離婚時沒有協議分割分配的存款,可以離婚之後再分割分配,達不成相關協議,可以起訴解決。
Ⅵ 中國銀行貸款夫妻間是否可以轉貸,什麼樣的流程
在一定條件下,中國銀行個人貸款的借款人可以變更。詳細變更條件、手續請詢貸款經辦網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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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銀行對於離婚貸款是怎麼處理的
婚內財產由雙方協議,如協議不成,由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判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Ⅷ 夫妻離婚銀行貸款怎麼辦
1、夫妻離婚,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都應該一起納入分配。
2、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夫妻二人關系存在期間的話,若是夫妻之間一人以個人名義負債買房,那房屋的按揭貸款的負債應該由夫妻雙方共同來承擔。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4、夫妻雙方經過協商可由其中一方進行償還,可以到銀行辦理轉貸手續。
Ⅸ 如果夫妻雙方辦了貸款,還貸期間離婚了,債務判給一方,去銀行該怎麼辦轉貸手續
這種情況需要夫妻雙方持法院判決書去銀行辦理手續,可能需要按照銀行要求提供一些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