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商品房買受人和共有人必須是夫妻
不一定。
是夫妻,可以直接簽署夫妻倆名字購房合同,就可以直接辦理兩人名字房產證,憑結婚證辦理。
不是夫妻關系,就需要簽署合同之前,去一次公證處,明確住房產權份額各佔多少,憑公證書,和各自身份證,戶口本,婚姻情況證明,就可以簽署兩人名義購房合同
㈡ 請問:按揭商品住房如何補辦配偶為共同"買受人"
反正是婚後買的,都一樣啦
㈢ 妻子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戶主可以是丈夫嗎
可以。
如果是夫妻共同買房貸款還款,財產所佔份額都認可的基礎上,房地產權證上寫一方或雙方的名字都可以。
不過這主要包括兩個方面:
其一,確定雙方均有公積金賬戶的情況下,應優先考慮選擇夫妻間收入較高較穩定者,同時注意年齡的限制,否則會影響到貸款期限。
其二,夫妻倆共同還款,在確定主貸款人及其配偶時,一定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定。
(3)商品房買受人是妻子貸款是夫妻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相關規定:
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㈣ 申報個人所得稅時 房子借款人是妻子 申報填寫時是否貸款人 怎麼填
申報個人所得稅時 ,房子借款人是妻子 ,申報填寫時是否貸款人,如果夫妻之間約定為共同抵扣,就填「是」
填寫納稅人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所屬年度。
根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十四條:納稅人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
㈤ 夫妻買房子老公名字貸款老婆做當證明人貸款人不還怎麼辦
如果是夫妻買房子,老公的名字辦理貸款,老婆作為證明人,現在貸款人不還貸款,那麼法院起訴後,有可能會將房子拍賣,償還貸款。
關於不還貸款。
不還貸款,貸款到期後遲遲拖欠不還;手頭緊張一直還不上;東躲西藏欠債不還,以上這些行為申請人都是要承擔一定的後果的!
1、個人徵信收到影響
欠錢不還需要繳納罰息還僅僅是第一步,之後申請人的個人徵信還會收到影響。我們都知道現在十分重視信用體系的建設,正在大力構建信用,各個地區、部門、領域的信用信息體系都在逐步落實之中,各項懲戒與激勵措施也都在不斷完善和提升,個人信用在日後的生活中將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
如果申請人還不上貸款,那麼在申請人的個人徵信報告上將留下信用「污點」,日後再想申請貸款、信用卡將處處受阻。另外,一些朋友認為找一些不上徵信的小貸公司辦理貸款不就好了,這樣自己的徵信別人也查詢不到,對於有這種想法的朋友,我想說想的太當然。
現在很多金融機構都接入了第三方徵信公司的數據,申請人在其他平台的借貸數據、購物數據、信用卡還款數據等等信息都能輕而易舉的被調取出來,一旦登上小貸公司的共享「黑名單」體系,那麼只要一家拒貸,家家都會拒貸,日後再想貸款就不可能了。
2、 受到頻繁的催收
貸款催收有三部曲:簡訊、電話、上門。前期欠款時,小貸公司的業務員會通過簡訊或電話的形式好心提醒你:應該還錢了。但是到了後期,如果小貸公司一再提醒你、催促你還錢,申請人仍然無動於衷,那麼他們可能會採取簡訊群發的形式,讓申請人的親朋好友都知道你在外面借了錢並且始終未還,讓申請人的聲譽受到損害。
另外,在貸款時有些小貸公司會讓借款人在填寫貸款資料時至少填寫幾個關系比較親近的聯系人,比如申請人的父母、親屬、朋友、同事等,有些需要申請人授權讀取手機通訊錄和運營商網上營業廳的通信記錄。當申請人還不上錢時不但你有可能會遭到「電話轟炸」,就連申請人身邊的家人朋友也有可能會收到騷擾,這將嚴重擾亂你和你家人的生活。
3. 產生罰息和違約金
無論申請人是在哪家申請的小額貸款,都會與借款機構簽訂相應的借款合同,既然簽訂了合同,當然要按照合同辦事,履行自己的還款義務。一旦合同到期後,申請人欠錢不還,那麼首先申請人遭遇到的就是罰息,並且有些機構還會按照合同內容收取一定的違約金,如果申請人還是一直都不還錢的話,那麼隨著時間的推移,申請人的罰息將越來越多,日後申請人還款的壓力也會越來越大!
除此之外,如果申請人還是不還錢,那麼催收人員有可能會上門進行催收,到你工作的公司進行討債,這樣一來申請人的工作飯碗有可能不保,得不償失!
另外,如果催收時申請人的態度十分惡劣,做出一些辱罵毆打催收員等無賴的行為,那麼你就斷送了與小貸公司之間商量的餘地,將自己逼近了死胡同!所以欠錢不還時申請人也要擺正自己的態度,積極與小貸公司協商解決問題,這樣還有可能獲得寬限期。
4. 受到法院起訴
經過一系列的催收活動後,如果金融機構發現始終催收無果,那麼他們可能會到法院提起訴訟,採用法律手段來討回貸款,在這期間申請人可能會收到法院發出的催款函、執行文書等,一旦法院宣判完畢,那麼即使申請人不願意,也必須要執行還款裁決,否則法院會查詢申請人的財產,或對其進行凍結扣押、或依法查封、或進行拍賣,總之,會用申請人所有的財產來償還欠款。
5. 情節嚴重可能坐牢
通常來說,欠錢不還這類事情屬於民事糾紛,但如果在法院執行判決下達後,借款人拒不執行裁決,堅決抵死不認,充當老賴,那就另當別論了,法院會追究刑事,情節嚴重的很有可能會坐牢,如果事情演變到這個地步,那就悲劇了。
不過總得來說,只有惡意欠款才可能要承擔刑事責任,一般非惡意欠款是不會涉及到坐牢這個程度的。不過,對於借款人來說,欠錢不還不但對自己沒有好處,而且還會連累到自己的家人朋友,實在是一件不值得的是,作為借款人還是按照自己的經濟收入與還款能力去借錢吧。
㈥ 合同上買受人是妻子,主貸款人也是妻子,丈夫是共有人,開發商跟你水電開戶名字又是丈夫的,這樣可以嗎
可以的,其實在婚姻過程中,只要是婚姻內生活相關的合同,其合同效力,都會影響沒在合同簽名里的另一半。
比如,房屋租賃合同。簽署的只有丈夫名字,沒有妻子名字。但是夫妻是一起住的。丈夫惡意拖欠幾個月租金跑了。房東可以提供夫妻一起居住的證據,以該房屋租賃是用於其夫妻生活,可申請將對方妻子都作為被告告上法庭。
我就遇到這樣的事,租客跑了,查他徵信記錄,本來就是老賴。就想提供證據證明他們是夫妻一起住在我的房子。想把他妻子也列入老賴行列。沒想到,他們居然離婚了。哈哈哈哈哈
㈦ 夫妻婚後簽購房合同,買受人只寫了丈夫的名字,請問房產證上是不是只有丈夫的名字能否加上妻子的名字
你自己多跑點路,到房管局去問一次,也可以放心。萬一是開發商嫌麻煩說假話呢。而且這樣最快,最准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