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表見代理的條件及法律效力如何
表見代理的構成要件如下:
(1)無權代理人並沒有獲得本人的授權。在表見代理的情況下,行為人未經授權而以本人的名義實施民事行為。正是從這個意義上說,表見代理亦屬於廣義的無權代理的范圍。
(2)相對人主觀上須為善意、無過失。所謂主觀上是善意的,是指相對人不知道或不應當知道無權代理人實際上沒有代理權,所謂無過失,是指相對人的這種不知道並不是因疏忽大意或懈怠造成的。如果相對人明知行為人無代理權,或者應當知道行為人無代理權,卻因過失而不知,則他對無權代理行為亦負有責任,因此在法律上沒有必要對其進行保護。
(3)無權代理人與相對人所訂立的合同,本身並不具有無效和應被撤銷的內容。如果具有上述因素,顯然該合同應按無效和可撤銷的規定處理。
(4)須有使相對人相信行為人具有代理權的事實或理由。這一要件是以行為人與本人之間存在某種事實上或法律上的聯系為基礎的。這種聯系是否存在或是否足以使相對人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應依一般交易情況而定。
表見代理具有以下效力:
對本人來說,產生有權代理的效力,即在相對人與本人之間產生民事法律關系,本人應受表見代理人與相對人之間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約束,享有該行為設定的權利和履行該行為設定的義務。本人不得以無權代理為抗辯,不得以行為人具有故意或過失為理由而拒絕承受表見代理的後果,也不得以自己沒有過失作為抗辯。
對相對人來說,既可主張狹義無權代理,也可主張成立表見代理。主張前者,他可向無權代理人追究責任,主張後者,他可向本人追究責任。
(1)個人擔保貸款的表見代理擴展閱讀:
行為人沒有代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的,該代理行為有效。據此可以看出,表見代理的基本要件是:
1、行為人以被代理人名義與相對人簽訂合同。
2、相對人與行為人之間訂立合同應當符合和有效的要件要求。
3、客觀上須有足以使相對人相信行為人具有代理權的情形。
4、相對人必須是善意的,且無過失。
表見代理如何認定,關鍵之處在於對第3個要件的理解,即如何確定相對人有充分的理由認為代理人具有代理權。相對人的理由是相對人在主觀上的感受,通過某些事實,經過判斷,足以認為行為人是有代理權的人。但是,這種相對人的主觀判斷的確定標准,並不是主觀標准,而是客觀
B. 表見代理的代理人應當承擔什麼責任承擔不真正連帶責任嗎為什麼
1、可能是侵權責任或違約責任。
2、不叫真正連帶責任
3、原因:
1)因為表見代理的合同有效,代理人對被代理人造成損失的可以追究表見代理人的責任,可能是侵權責任或違約責任。
2)表見代理其實質也是無權代理的一種,而無權代理法律效力是表見代理合同有效,被代理人遭受損失的只能追究無權代理人的責任。此責任可能是侵權責任或締約過失,關鍵是看錶見代理的情形(表見代理是第三人有理由認為代理人有代理權,「有理由認為」的具體情形:A、曾經有過授權委託書;B、曾經有過雇員關系)來判定究竟是侵權還是違約。
C. 表見代理是否有效
表見代理應怎樣評定,表見代理的構成要件達到表見代理的三個構成要件,應評定為表見代理。
一是無權代理人沒有得到 自己的授權;
二是無權代理人同相對人中間的民事行為能力具有民事法律關系個人行為的一般合理要素和代理個人行為的表層特點,即侵權人具備有代理權的客觀性現象;
假如容許相對人反復履行決定權,會產生更不合理的結果。有專家學者覺得,無權代理合乎表見代理的構成要件,而真誠相對人認為小范圍的無權代理時,
被代理人與代理人有權利在壓力證明責任的狀況下認為表見代理創立,對於此事,大家持抵制建議,由於那樣會造成對相對人不好的不良影響,有悖表見代理規章制度的服務宗旨。
以上就是本人的詳細介紹,希望看完對你有所幫助
D. 如何認定是否構成表見代理
表見代理的構成要件:
1、表見代理應當符合代理的表面要件,即表見代理人須以被代理人的名義進行活動,與第三人締結民事關系。表見代理作為代理的一種,它就應當符合代理的表面要件。否則,則不成其為代理,而是表見代理人與第三人之間形成的民事法律關系,只對締約雙方存在法律效力,不及他人。
2、表見代理人與第三人之間的民事行為,須具備成立的有效條件,即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內容不違背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3、客觀上須有使第三人相信表見代理人具有代理權的情形,並能夠使第三人在主觀上形成該代理人不容懷疑的具有代理權的認識。
4、第三人須為善意且無過失,即第三人不是明知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而仍與之簽訂合同,也不是由於自己疏忽大意,缺乏應有的謹慎而輕易將沒有代理權的行為人認作有代理權的人,而是有正當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
5、被代理人在主觀上存在過失。
E. 什麼叫委託代理、一般代理、單獨代理、表見代理
委託代理,是代理人根據被代理人授權而進行的代理,即委託代理的代理權產生自本人的授權行為.
一般代理指在委託代理中,對代理許可權無特別限制的代理.
單獨代理是代理權屬於一人的代理.
表見代理,指雖無代理權但表面上有足以使人信為有代理權而須由本人負授權之責的代理.
F. 表見代理與一般的無權代理的區別
無權代理是指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而以他人的名義所實施的代理。無權代理包括狹義的無權代理和表見代理。狹義的無權代理是指行為人沒有代理權,也沒有使他人足以相信其有代理權的客觀事實,行為人以本人名義而實施的代理。表見代理是指行為人無代理權而以本人名義與第三人為民事行為,但有足以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權的事實和理由,善意相對人與行為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的,該民事法律行為的後果由本人承擔。無權代理與表見代理的根本區別是:表見代理的,第三人有合理理由信賴代理人有代理權。無權代理的,第三人沒有合理理由信賴代理人有代理權。(中間有卡頓,可剪輯)
G. 表見代理產生有權代理的法律效力嗎
1表見代理的條件(1)行為人雖無代理權,(2)相對人的行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權的表象,(3)相對人與善意第三人進行的、由本人承擔法律後果的代理行為。這主要是為了保護善意的無過失當事人的利益。學理界稱此種情況為「表見代理」。
2,效力方面:
表見代理的效力等同於有效代理,即不需要被代理人的追認,自始自動有效,由被代理人承擔責任。當然這里的承擔是相對於第三人而言,被代理人承擔責任帶來的損害,可以再向代理人求償。
H. 什麼是表見代理,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從事代理行為
7表見代理構成要件 表見代理是指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以後,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從事代理行為,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 表見代理的構成要
兄弟反目引起的官司, 49條規定,「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表見代理的成立,學界通說為四要件,其一是代理人必須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從事民事行為; 其二是表見代理人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