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夫妻在婚前在銀行共同貸款,但女方一直沒用到一分錢,在離婚後,男方在離婚協議書上,他個人承擔一切債務
夫妻雙方簽署的離婚協議,只有對內效力,就是說,雙方可以約定由哪一方來承擔夫妻共同債務。但是這個約定僅限於你們兩人之間的責任劃分,對外不具有法律影響力,銀行依然可以要求女方還貸,女方還了後,可以找男方追償
❷ 沒有結婚我自己買的房子,自己還貸款,女方沒有出一分錢,婚後算共同
房子應是你個人財產。(因為你的情況並不符合《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條的規定內容)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五條規定: 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因此,你說的房子增值,是隨市場行情的「自然增值」,不屬於共同財產;如果有租賃收入,屬於不動產收益,應認定為共同財產。
❸ 房子是我首付及按揭一個人還貸的女方沒出過一分錢,以後房子的增值算共有嗎
最新婚姻法規定,婚前財產歸出資方。即使離婚了,對方也分不到錢。
❹ 房子是男方買的,婚後寫上夫妻的名字,還貸都是男方出,女方沒有出一分錢,那麼假如離婚後房子歸誰會給
如果房子是男方婚前買的,且所有的貸款都是男方婚前還的,那麼這個房子就是男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女方不可以分割;但是只是婚前男方付的首付,婚後還的房貸,那麼離婚時房子可能還是男方的,但是婚後房子增值的部分價值,是要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男方要支付女方一筆增值費。
❺ 男女雙方在一起的時候買的房登記雙方姓名,女方沒有出一分錢,首付和
您好,房屋產權證增加女方的名稱,視為男方對女方的贈與。按照國家法律規定,贈與已經履行了相關手續的,不能撤銷。
❻ 女方貸款買房,男方沒出一分錢,這房還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前買的肯定是女方的 結婚後買的算夫妻共同財產。因為貸款時就要求夫妻雙方簽字。男方的錢可能用家庭支出了呢!
❼ 夫妻共同貸款女方存在其它銀行的錢,會受到影響嗎
如果僅僅是辦理貸款,銀行不會到其它銀行去核查的,沒有影響的。
但如果還不上貸款,被法院強制凍結銀行資產的話,那時候再各個銀行的存款都能查出來。
❽ 夫妻去貸款可女方沒用一分錢離婚後誰來還
女方是不是沒有用一分錢,這個是要有證據的,你口說你一分錢沒有用,要是他偏偏說你用了的呢?這個不好說,因為是你們夫妻共同貸的款,按法律來講,都有責任還,當然如果這個男的願意他一個人承擔,不要你還,那就蠻好,如果他非要你還,這個官司就不好打,你很難贏。
❾ 剛剛買房老婆一分錢沒出,房貸也沒一起還,現在要離婚怎麼分配
這邊要看具體情況。
婚前購買房產在男方名下,房產是男方個人財產,婚後還貸部分是共同財產。 婚後購買房產在男方名下,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按照共同財產分割。
這邊還有相應的法律文書,你可以具體看下。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房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法釋[2003]19號)規定: 第二十條 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第二十一條 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後,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