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婚後男方為父母買房算父母的個人財產嗎
婚後男方為父母買房不能算父母的個人財產,應視為夫妻共有財產。但在婚後,若男方用個人財產來買房,那麼房產也算作個人財產,個人財產買房送給父母且房產證上若寫的是父母名字,肯定屬於父母的財產了。
若是哪天夫妻關系惡化,婚姻難以為繼,離婚時,也不用分割,不過,需要證明買房的錢屬於個人財產,這點恐怕很困難!
5、夫妻一方主動放棄房子。如果夫妻最終走到了離婚的地步,但夫妻一方主動放棄了房子,那麼該房子就算作另一方的個人財產了,不過,這種情況很難遇到,畢竟房子可是很貴重的!
婚後獨自買房,想要房屋產權完全歸個人所有,這就需要夫妻雙方好好協商,切不可因此而走到離婚的地步。
B. 新婚姻法解釋三 婚後男方父母出資貸款買房,房證是男方的名,按新解三是屬於男方個人財產。但怎樣證明是男
不不不,你搞錯順序了,這種情況下房產證寫的男方,就認為是男方的個人財產。如果女方要求分割房產,需要她來舉證。
另外,即使舉證的話按照解釋三也不被認同。最多隻能要求男方歸還共同還貸的部分
C. 新婚姻法婚後男方父母買房男方公積金貸款
可以認為該房產屬於男方的。但是公積金部分和該部分的升值部分要分一半給女方。
縱橫法律網-福建成毅律師事務所-周趙平律師
D. 婚後男方父母買房.貸款也是男方父母還.房產寫的是其兒子的名字.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分不到
實際出資人是對方父母
如果到法院打官司
八成就沒有你的份
我就有點想不通
為什麼我們國家結婚都要先考慮離婚後房子能不能分到一份
就不能說好好過日子
賺出來的錢興許夠買好幾套房子
E. 婚後男方父母出首付,以夫妻名義貸款買房,男方父母按揭還款,只寫男
根據《婚姻法解釋三》第七條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新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正確審理婚姻家庭糾紛案件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F. 婚後用男方父母名義買房,貸款是我和我老公,產權怎麼定
若你父母就一個孩的話
產權怎麼定終極還是你們的
否則應該公證處公證一下
G. 婚後男方父母交首付買房,登記在男方名下。以後男方父母幫還了大部分
父母參與出資購買的房屋,子女離婚後,關於房屋如何分割: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二條規定,父母在雙方結婚前的出資,視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另有約定除外;父母在雙方結婚後的出資,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另有約定除外。
在實踐中,還有一種情況:在離婚時,一方突然提出,買房子的錢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贈與的,並拿出借據證實。對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 另一方的態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認,法院一般不對該債權債務是否成立進行實質性審查,因為債權人不能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因此,法院在這類案件中,在對房屋 進行分割的同時,會告訴主張是借錢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訴。
H. 婚前男方與父母共同向銀行貸款按揭買房,婚後男方父母通過銀行轉賬幫助其提前還款,離婚時房產如何劃分
1,不管婚前婚後,如果由父母出資買的房,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則認定為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不進行分配。
3,婚前買的房子,婚後房子的升值部分與配偶無關。
4,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時應考慮對方還貸部分進行補償。
5,男方婚前買了房,婚後他擅自將房子賣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該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6,婚後夫妻以共同財產參與購買一方父母房改房時,離婚後該房子屬於一方個人財產,不參與財產分割。
I. 結婚後買房男方父母貸款買房,是屬於共有財產嗎 請根據新婚姻法回答 ,謝謝
根據婚姻法解釋三(新婚姻法)第七條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你的問題可分三種情況來看;
一:若男方父母貸款買房,且房產證寫的是男方一人名字,且後續貸款均由男方父母來還款,那麼可依照前述第七條規定得出房產為男方一人獨有;
二:若男方父母貸款買房,且房產證寫的是男方一人名字,但後續貸款由男方來還,那麼貸款應視為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償還。我認為在此處可參照婚姻法解釋三第十條的規定,在離婚分割財產時,法院可以認定該房產屬於男方,但針對夫妻共同財產還貸部分和房產增值部分,男方要給予女方充分的補償。
婚姻法解釋三第十條:「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三、若男方父母貸款買房,但房產證寫了男女方雙方名字,那麼房產屬於夫妻共同所有。
J. 婚前男方父母貸款買房(不是婚房),名字是男方的,婚後貸款由男方父母還款,這房子屬於共同財產嗎
這個房子不是婚後共同財產,而是婚前男方財產,因為這是婚前男方父母貸款買的,而且婚後貸款也由男方父母出的,與女方毫無關系,所以不屬於婚後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