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請問老公婚前貸款買的房子(未還清),婚後辦房產證,房產證上可否寫夫妻兩人的名字
一般的情況是這樣的,該套住房是屬於你丈夫的個人財產的,雖然目前沒有產權證的,但是該產權證是前面購房行為的延續的,這在最高法院關於婚姻法的司法解釋中有明確的規定的.但是在婚後你們的住房的還款和住房的增值的部分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不管是由誰來還款的,因為在結婚之後雙方取得的收入是屬於夫妻財產的,除了是個人的自用的財產的,這和你的房產證上的名字沒有關系的
❷ 婚前貸款購房婚後辦房產證需夫妻共同去嗎
婚前貸款購房,婚後辦房產證需夫妻共同去,該房產屬於婚後共有財產。如果婚前房產約定為一方單獨所有,也可以單獨去辦理房產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❸ 婚前買房婚後辦理房產證必須寫夫妻兩個人的名字嗎
沒有要求,因為購房前會有單身證明,購房是個人購買,婚後辦理房產證也是屬於婚前購買,即使寫了兩個人的名字,也是屬於婚前財產。
夫妻雙方達成約定後可以將婚前房產婚後登記為兩人的名字,登記後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3)婚前貸款買房婚後辦房產證須寫夫妻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引者註:此處十七、十八條即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財產多數情況屬共有,婚前財產及其它一些符合條件的屬一方所有)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❹ 婚前買房婚後辦房產證,房產證可以寫夫妻兩人的名字嗎
婚前買房婚後辦房產證,如果是全額購置的房產,可以,如果是按揭貸款購置的房產,需要徵得銀行的同意。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一百九十一條
抵押期間,抵押人經抵押權人同意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抵押期間,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轉讓抵押財產,但受讓人代為清償債務消滅抵押權的除外。
《房屋登記辦法》
第十三條共有房屋,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登記。
共有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可以由相關的共有人申請,但因共有性質或者共有人份額變更申請房屋登記的,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
第三十二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在有關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後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一)買賣;
(二)互換;
(三)贈與;
(四)繼承、受遺贈;
(五)房屋分割、合並,導致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六)以房屋出資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分立、合並,導致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條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並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第三十四條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抵押房屋的所有權,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除提供本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材料外,還應當提交抵押權人的身份證明、抵押權人同意抵押房屋轉讓的書面文件、他項權利證書。
❺ 男方婚前貸款買房婚後辦理房產證可以加上配偶的名字嗎
結婚後購房可以在房產證上加上配偶的名字,憑房產證、結婚證、夫妻雙方身份證到房產交易所申請即可,費用只需小幾百元。婚前購房的情況按照最新婚姻法解釋,加上配偶的名字有可能與買賣一樣,要徵收所佔份額3%的契稅,只是現在還未實施,抓緊辦理。加配偶以外的人的名字只能以買賣或贈與的形式辦理。
❻ 婚前買的房子,婚後辦理房產證要夫妻兩個人的名字嗎
按照人民法院報2010年11月16日公布的《最高法院就婚姻法司法解釋徵求意見》
第十一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可將該不動產認定為不動產權利人的個人財產,尚未歸還的部分貸款為不動產權利人的個人債務。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由夫妻共同財產還貸部分,應考慮離婚時不動產的市場價格及共同還貸款項所佔全部款項的比例等因素,由不動產權利人對另一方進行合理補償。
按照規定,你的房子屬於你個人婚前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不需要你老婆的名字,也不需要她的簽字。但是這個規定可能還沒有來得及形成房產證辦理的相關更改,他們還是按照老規定辦事。建議你
1 先等一等
2 或是到法律仲裁機構、法院起訴
3 網上下載《最高法院就婚姻法司法解釋徵求意見》全文,同房管局協商
❼ 婚前買房,婚後才去辦理房產證,必須夫妻到場且寫上兩個人的名字嗎
這種情況,最好寫兩人的名字,才能認定為共同財產。否則,因購房合同是在婚前簽訂的,一般會被認定為個人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