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婚前交的購房首付婚後簽的購房合同和辦的貸款算共同財產嗎
以正式的商品房購買合同為主吧,我們買的房子的正式發票應該是和購買合同一塊下來的,但是我覺得樓主應該在合同上寫房產共有人是你的名字比較好。。。
Ⅱ 婚前一方以個人名義付首付款、簽購房合同、辦按揭貸款,婚後至今未取得房產證,
可以寫兩個人的名字 產權出來也是兩個人的名字 貸款也要兩個人一起貸,有個主貸人。 沒結婚證一樣可以一起買房一起還貸。
Ⅲ 婚前一方以個人名義付首付款、簽購房合同、辦按揭貸款,婚後取得房產證,這樣的房子屬夫妻共同財產嗎
在法定的意義上是屬於個人財產的,非夫妻共有!
以現在的婚姻法,結婚之前買的,有其中一方(甲方)付的首付,離婚後首付仍歸甲方所有;婚後共同還貸的,另一方(乙方)享有房屋總值扣除首付(或含前期還貸)之後的房屋權利價值.也就是升值部分歸雙方所有.
Ⅳ 婚前首付 購房合同為兩人 婚後貸款
1:簽訂合同之後即生效。(合同里表明是兩個人的名字)
2:屬於兩個人的共有財產。(貸款額度審批下來:《共同貸款》,因為在繳納的稅款辦理了房產證,產證、不動產發票和稅款上都是兩人的姓名)。
3:屬於婚後財產:如果一方想出售此房:需經過您的同意出售證明才可。否則不能進行出售等事項。
4:至於首付款和定金收據的簽署名:這個沒什麼事。打一比方。大首付款的時候您沒有時間去,您直接把錢交給老公去、或者說定金收據您沒有時間那隻能是您老公自己去了,沒什麼事情,即便是以後打官司,這個房產也是您兩個人的,不可能是他一個人的。放心他不敢自己把房產出售或者是干點別的事情,出租的話您如果不同意也沒法出租。》
Ⅳ 婚前簽購房合同,婚後辦理貸款手續,房產雙方共有嗎
他這么做徵得你的同意嗎?否則就太不地道了,如果你能證明婚後一直是兩人在還貨款的,婚前你也出了錢的,房子還是你們共有的,但你必須平時留意保存很多證據,一般他是賴不掉的,但想想也心煩啊
Ⅵ 婚前一方以個人名義付首付款,簽購房合同,辦按揭貸款,婚後取得房產證,這樣的房子屬夫妻共同財產嗎
那要看房產證在誰的名下
Ⅶ 婚前交首付,婚後簽購房合同,財產怎麼算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Ⅷ 婚前一方以個人名義付首付款、簽購房合同、辦按揭貸款,婚後取得房產證是夫妻兩人的的名字
當然不是夫妻共同財產了,屬於個人財產的,婚前購房以原始購房發票為主,產權證自然也是依據,但是以較早的那個為主,同時以房地局備案為主,那可是最早的,如果想共有財產,需要婚後攜帶結婚證辦理下,把你名字加上就可以了
Ⅸ 婚前一方購房,僅付首付,辦貸款,簽購房合同,一個月後結婚,婚後夫妻共同承擔貸款,這也視為個人財產嗎
一般來說 算個人財產,但是結婚年數超過7年的話,就屬於2個人的共同財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