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房產證寫父母的名字但是貸款是子女可以嗎
房產證可以寫父母的名字,但也必須寫貸款人的名字。即出三本房產證,父母各一本,貸款人一本。
1、如果是以父母的名義買,直接辦子女的房產證是不可以的;
2、可以辦完父母名字的房產證後,父母再贈與給子女就可以了。
3、辦理贈與公證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贈與人身份證、戶口本注意:贈與人已婚的,夫妻雙方要帶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未婚的,要帶身份證、戶口本、單身證明。
(2)、受贈人帶身份證、戶口本,受贈人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監護人代理。
(3)、房屋產權證、土地證。
(4)、贈與合同。
(5)、贈與雙方本人到公證處。
Ⅱ 父母買房貸款房產證上可以寫子女名字嗎
可以辦理。
需要住房貸款還清,有房產證,契稅證明,土地證。
由父母把一部分產權買賣,或贈與子女,使得子女成為住房共有人,才可辦理房產證加上孩子名字。
Ⅲ 以父母的名義按揭買房,房主可以只寫我一個人的名字嗎
可以只寫你一個人的名字。
現在我國按揭貸款購房的還款人主要有兩類:
一、購房人就是還貸人:購房人本人符合貸款的各項條件,可以用自己的名字購房並貸款。
房產證上面的名字,就是購房者本人的名字,也是貸款人的名字。
二、購房人不是還貸人:房產證的名字可以和貸款人的名字不一致。
房產證上的名字是說明這個房屋的產權歸屬,貸款合同中的貸款人是房屋貸款的主要還款人,這兩個名字可以不是一個人。
《婚姻法司法解釋》 第七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
(3)以父母名義貸款買房可以寫子女名字嗎擴展閱讀
按揭買房辦理條件
一、借款人所需條件
1.、年齡在18-60歲的自然人(港澳台及外籍亦可)
2、具有穩定職業、穩定收入,按期償付貸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的實際年齡加貸款申請期限不應超過70歲
二、需要提供的資料:
1、申請人和配偶的身份證、戶口原件及復印件3份(如申請人與配偶不屬於同一戶口的需另附婚姻關系證明)。
2、購房協議書正本。
3、房價20%或以上預付款收據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申請人家庭收入證明材料和有關資產證明等,包括工資單、個人所得稅納稅單、單位開具的收入證明、銀行存單等。
5、開發商的收款帳號1份。
三、借款人應提供的材料
1、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外地人需暫住證和戶口本
2、結婚證/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單身證明2份
3、收入證明(銀行指定格式)
4、所在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5、資信證明:包括學歷證,其他房產,銀行流水,大額存單等
6、如果借款人為企業法人的還必須提供經年檢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章程、財務報表。
四、特殊情況
外籍人士購房所需資料:
台灣人-------大陸往來通行證(台胞證)、戶籍藤本(可證明婚姻狀況)、在京購房審批表、抵押公證書(委託辦理後期領房本及抵押登記)
香港人-------香港身份證、結婚證、抵押公證書(委託辦理後期領房本及抵押登記) 韓國人--------護照中文翻譯公證、名字中文翻譯公證、戶口本中文翻譯公證(可證明婚姻狀況)、抵押公證書(委託辦理後期領房本及抵押登記)
其他國籍------護照中文翻譯公證、名字中文翻譯公證、結婚證中文翻譯公證、抵押公證書(委託辦理後期領房本及抵押登記)
Ⅳ 父母買房貸款,房產證可以只寫子女名字嗎
這樣的情況、可以是可以 不過這邊是看情況而定 就是你目前是多少歲? 正常情況下、你要這樣做的話 需要你達到法定的年齡20或者22周歲 然後你父母以擔保人的名義貸款 你沒有達到法定的年齡 就要把你父母的名字也寫在產權證上面 這個也是要看銀行方面的評估了
Ⅳ 父母以成年子女的名義買房,房產證寫子女的名字,貸款可以以父母的名義嗎
若准備通過招行申請個人住房貸款,需滿足當地購房政策,申請者的年齡加貸款年限不得超過70歲。同時,需提供用途證明、申請者的身份證明、收入證明等證明材料,具體情況請聯系個貸經理咨詢。
若准備在招行申請個人貸款,一般需申請人本人到櫃台當面簽約貸款合同,不可代辦。
Ⅵ 用子女的名義貸款買房,房產證能寫父母的名字嗎
房產證可以寫父母的名字,但也必須寫貸款人的名字。即出三本房產證,父母各一本,貸款人一本。
注意:
1、如果是以父母的名義買,直接辦子女的房產證是不可以的;
2、可以辦完父母名字的房產證後,父母再贈與給子女就可以了。
3、辦理贈與公證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贈與人身份證、戶口本注意:贈與人已婚的,夫妻雙方要帶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未婚的,要帶身份證、戶口本、單身證明。
(2)、受贈人帶身份證、戶口本,受贈人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監護人代理。
(3)、房屋產權證、土地證。
(4)、贈與合同。
(5)、贈與雙方本人到公證處。
按揭借款人(購房人)的權利義務主要還包括以下幾方面的內容:
1、享有佔有、使用擔保財產的權利。除非當事人另有特別明確的約定,借款人(購房人)是擔保財產的佔有、使用以及收益的權利人。同時,按揭借款人(購房人)負有妥善保管及維護保養的義務。需要注意的是,有些銀行在按揭貸款合同中會特別約定未經按揭貸款人(銀行)同意,按揭借款人(購房人)不得將擔保財產或者財產權利轉讓、出租、贈與、拋棄、重復設定擔保物權或者用以清償其他債務,並約定了相應了違約責任。
2、享有債務履行完畢後,贖回擔保財產或者財產的權利。一旦按揭借款人如約清償了其所負的債務,其即刻享有此項贖回權。
3、在按揭貸款合同存續期間,按揭借款人(購房人)享有查閱、復制按揭貸款人持有的相關權利憑證及文件的權利,但是此項權利的行使必須限於合理的范圍之內。如購房人為了辦理房產證及辦理抵押登記需要向按揭貸款人借出購房合同的原件及借款合同原件。
Ⅶ 父母貸款買房,房產證上寫子女的名字可以嗎
父母買房,子女貸款,房產證是完全可以寫子女的名字的。。。
購房寫房產證名字,是根的居購房人自已決定房產證寫誰的名,可以寫父母名字,也可以寫子女名這子,也可以全部都
寫上的,這是其它人沒有權利干涉的。
這需要子女與父母協商好,寫誰都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