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本人名下有套房,未貸款,婚前老公買了套房現還貸中,想把本人名下的房過戶給父母,是否能貸款再購房
可以,
走買賣或者贈與!!!
然後你再買房算二套房,二次貸款,首付6成,利率上浮。
Ⅱ 男朋友要給他父母貸款買房,我要和他一起當房奴嗎
你這樣和他生活在一起會很累的,要背上他們一家的包袱。而且看起來,你男朋友的經濟實力不怎麼樣。現在就看你有多愛他了。如果愛他,那你就要做好把他整個家都承擔過來的准備。如果還不到那一步,還是好好考慮一下吧。畢竟以後的日子還長著呢。。。
Ⅲ 婚前要貸款買二手房當婚房,房產證能否辦理到兩人名下
可以的,現在房產證上都是加名容易減名難,沒結婚你們也可以是共同共有一套房屋的,但結婚之前買的也可以是按份共有,按照你們的約定進行,至於要規避什麼法律問題,暫時倒是沒有的
Ⅳ 我婚前用公積金貸款給父母買了房,現在早已還清,現在婚後想買自已的婚房,算第二套房嗎
那完了,你們2個在買房就屬於第3套房了。因為房子不是以貸款為根據的,而是以房產為根據的,可以給你出個主意。你和你老公都把房子過戶給各自父母,房產證上是他們的名字,而你和你老公戶口要從各自家遷出來。就行了。
Ⅳ 房屋交易咨詢 父母和我的兩套房子如何交換產權現在的婚房是父親名下,父母的房子是我貸款買的。
你說的我暈暈乎乎,仔細看了半天才明白。先理順一下
1、你現在住的房子房產證是你父母的名字,你父母住的房產證是你的名字,而且有貸款。如果相互換名字太麻煩,而且要過戶出過戶費,其次你有貸款沒還清之前是不可以過戶的。如果你不怕過戶費用高,你可以把貸款還清後,辦理過戶把名字調過來,沒有其他辦法只能過戶。
2、無論你是否過戶,只要你辦理過貸款,再買房就是第二套房,不過,現在的政策緊,以後也有可能不按這個算,其實,一套、二套只是現在的利率不一樣,以後說不定一樣利率呢。不會影響你的公積金貸款,其實你現在就可以提取公積金的,因為你有房貸。
Ⅵ 嬰兒剛1周歲,婆家在外貸款有貸款現無力償還背著我,和我老公將婚房過戶到他人名下,我有正式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問題,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根據上述原則,結合審判實踐,提出如下具體意見:
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6、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
Ⅶ 我和老公買的房子,有房貸,想過戶給自己父母,需要怎麼辦理呢怎麼樣可以花最少的錢呢
建議直接做過戶,如果過戶完仍需要貸款的話,建議做交易類按揭,但是會涉及到你父母的年齡和貸款年限的問題,猜測你的父母年齡一般會超過50歲,一般是無法貸款30年的,所以需要看你的具體情況出具體的貸款方案的。
關於費用問題,首先稅費是無法避免的,這個是必須要交的;其次贖樓費是無法避免的,也是要交的,最後是按揭服務費的問題,這個要看具體情況的。。
如有疑問,請追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