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按揭房夫妻之間如何進行公證
只要在房產證上把你的名字加上去就行了!這樣房子就是你們共同擁有的。
費用方面只有辦證費用。
具體是去當地辦產證的部門辦理,需要帶的資料也需要具體咨詢一下。
② 丈夫的個人貸款妻子用可以做公證嗎
可以,夫妻雙方去公證處公證就可以了。
准備相關資料:
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薄,已婚的還要帶上結婚證。(已婚也可補辦)。
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等能證明財產屬性的證明等。
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協議書的內容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個人基本情況、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狀況、歸屬,上述婚前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等。一般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空缺,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後,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
③ 去公證處辦理委託丈夫貸款買房需要准備的證件
如果要委託他人代為辦理出售房屋事宜,需要夫妻二人意見一致,並准備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等材料,另外還要事先要徵得受委託人的同意,提供受委託人的身份證。將材料准備齊全之後,其本人要來到公證處提出辦理委託公證的申請,由公證員為其辦理委託公證即可。」
准備委託家人代為買房的,要准備什麼材料?公證員告訴記者,委託辦理購房的,需要提供夫妻二人的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單身的提供單身證明)、受託人身份證,同時提供擬購買房屋的基本材料即可,如房屋所有權證的復印件、商品房買賣合同、認購書等等。如需要貸款,還要弄清楚要在哪個銀行貸款,這些都是要寫在委託書裡面的
希望能幫到你!
④ 夫妻間分期付款的房子需要公證給女方怎麼辦理
任何協議和公證,不代表戶住房產權發生轉移,
只要沒有辦理過戶,沒有辦理女方一人名義房產證,沒有辦理產權權益公證,住房不是女方一人所有,
建議是,住房貸款還清之後,辦理女方一人名字房產證,
然後,夫妻倆憑結婚證,戶口本,身份證,到本地公證處,辦理住房 產權權益公證,明確胡住房歸女方一人,雙方簽字,按手印,做個公證,就可以了
⑤ 貸款買房,夫妻有一方不能到場,怎樣辦理委託公證
公證費肯定是有的,公證費一般是3%左右。委託公證,但是辦理委託公證的時候還是得夫妻雙方到場的。意思是有一方到不了,到不了的話就全權委託另一方去簽字或者干什麼事情會交代清楚?但是必須得雙方都到場。
⑥ 夫妻雙方貸款委託公證需要那些資料
是否有房產做抵押貸款,如果有,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戶口、結婚證原件與復印件;
2、房產證原件與復印件;
3、受託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⑦ 夫妻一方委託貸款簽字貸款委託公證書怎麼辦理
直接到公證處辦理,大概委託的事項就是:委託面簽、簽署與貸款相關的文件、辦理抵押登記等等這些。一般公證處都有範本,如果實在沒有我可以給你發一份。
⑧ 我想把家裡的房子跟我老公去公證處及房子的貸款做公證 以免離婚的時候打麻煩 都需要什麼手續 無知勿進
如果一個不小心,你們准備離婚了。請看仔細閱讀下面8種離婚分割房產的情況:
1、婚後共同買房:夫妻雙方婚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房屋產權,離婚後房屋如何分割?
首先,明確產權,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共同財產。其次,明確產值,即房屋價值,按市場價計算,不按當初購房合同金額計算。再次, 分清權益部分和債務部分。如果涉及貸款,先要將貸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說,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給未得房一方房屋價值的一半,得房方單獨償還剩餘的本金及利息。
2、灰姑娘嫁土豪型: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離婚時房屋如何分割?
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那麼該房屋是婚前財產。因此,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連毛毛都分不到。
3、一起苦哈哈還貸型:夫妻一方婚前通過按揭貸款購房,取得了房產證,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後如何分割?
雖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購得,但婚後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償還貸款的部分,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外,應當視為共同財產。需要說明的是,共同還貸部分,不論是由一方用個人工資還貸,還是用雙方工資還貸,均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當然,如果一方確能證實,其還貸資金來源於個人婚前財產,那麼該部分不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比較復雜的情況。
4、繼續苦哈哈還貸款型: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後才取得房產證的,婚後雙方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後如何分割?
房產證雖然是物權憑證,是證明房屋權屬關系的法定憑證,但並不是意味著婚後取得房產證的房屋就應當是婚後財產,還是要將財產來源細分為婚前婚後兩部分進行分割。跟上面的第5種情況相同。
5、閃婚閃離型: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後共同還貸,或一方用個人財產還貸但房屋升值,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房屋如何分割?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的所有權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產權證後,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訴。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關解釋明確,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歸屬的范圍包括:(1)購買福利性政策房屋;(2)購買商品房; (3)購買經濟適用房。購買以上三種房屋,在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法院不宜就該房所有權直接判決。
6、有爹媽摻合型:父母參與出資購買的房屋,子女離婚後,房屋如何分割?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二條規定,父母在雙方結婚前的出資,視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另有約定除外;父母在雙方結婚後的出資,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另有約定除外。
在實踐中,還有一種情況:在離婚時,一方突然提出,買房子的錢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贈與的,並拿出借據證實。對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態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認,法院一般不對該債權債務是否成立進行實質性審查,因為債權人不能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因此,法院在這類案件中,在對房屋進行分割的同時,會告訴主張是借錢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訴。
7、房產證上2+1型:房產證上有第三人的名字,離婚後房屋如何分割?
比如,房產證上除了有夫妻雙方的名字外,還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對此,法院一般不會將其主動追加第三人,而是採取如下措施:(1)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對房屋部分的財產分割不予審理, 由當事人另案起訴;(2)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將案件中止審理,告訴當事人另行提起析產之訴,後根據析產的判決結果,對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進行分割。
8、准夫妻買房型:婚前雙方出資購房,但婚前取得的房產證上只有一方的名字,離婚後房屋如何分割?
在上述情況下離婚時,房產證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認另一方購房時出過資,認為房屋屬於其婚前個人財產,不作分割。在不能證實自己有出資且不是贈與給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權益法院是無力保護的。也就是說,即使另一方出了錢,但不能證明出資行為,法院也無法判決一方給予適當補償。
⑨ 夫妻的貸款的房子公證書怎麼寫
公證書可以公證為夫妻共有財產,或根據還貸繳納首付比例進行夫妻分比例佔用房產,夫妻協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