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夫妻雙方共同貸款建房丈夫離家出走留下五萬元貸款妻子無力償還用山林可以抵押貸款嗎
,據我所知,夫妻雙方共同貸款建房,如果想用抵押貸款的話,那麼必須夫妻雙方都要到場,並且雙方要簽字才可以。如果一方到場想用山林抵押貸款的話,估計是不行了。
『貳』 夫妻共同房屋,一方離家出走不回來,另一方交不起房貸,該如何通過法律,把房子賣掉,減輕生活壓力!
這非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的問題。建議自行找到買家,然後用買家提前支付的錢款還清房貸,之後再辦理過戶等所需手續。
『叄』 夫妻雙方有一方離家出走多年另一方購房是否算夫妻共同財產
房本上都有誰的名字?如果沒有就一個人的財產,如果有就是共同財產。
『肆』 老婆離家出走1年多,老公個人承擔房子按揭,離婚房子怎麼判
如果夫妻未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進行約定,則婚後購買的房產為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伍』 夫妻一方貸款在另一方不同意的情況下會負連代責任嗎
要看是什麼貸款。小額消費貸款,銀行不會在意配偶是否知情或同意。購房抵押貸款,銀行審批時很看重申請人的婚姻狀況、家庭贍養人口及總收入等情況。已婚的,一定會讓配偶到場並在借款合同上簽字,表示知情與同意。18年前遇到個案例:男人向工商銀行抵押貸款買了一處房產,夫妻兩人住進去了。過後,該男人不還按揭款,並躲開了。銀行上門沒遇見本人,則要求他妻子配合繼續履約還款。她推說不知情(男人借款買的房),以此逃避責任。銀行人當場警告她,即便算你過去不知情,現在給你出示了材料,你該知情了。銀行要處理這房了,既然不知情,是無關人員,請即刻搬離該房屋。沒過幾天,他家就乖乖地還款了。從此往後,該銀行就修訂了貸款制度,強調在借款合同上必須有夫妻雙方的簽字,且當場對簽字過程照相,留下記錄存檔。後來其他的銀行也陸續這么跟進了。
『陸』 夫妻一方離家出走己三年,有套夫妻共同房產,另一方是申請失蹤,死亡還是離婚為
1、可以宣告失蹤,法律後果是為其財產設立代管人,進而可以起訴離婚;也可以只申請離婚;申請宣告死亡不可以。
2、《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51條: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訴至人民法院,只要求離婚,不申請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蹤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對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達訴訟文書。
1989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2條: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找確無下落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四款規定:「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柒』 夫妻共同貸款老公還不上老婆離家出走跑路躲著可以不用還了嗎
當然不可以啊!老公還不上,老婆有義務和責任去還貸款。躲得了初一躲不過十五。建議你歷史還貸款,避免對你們的個人徵信造成影響,從而影響到下一代的生活。
『捌』 按揭房是雙方夫妻共同財產,一方可以自願退出嗎
1、在法律的角度來說,如果是夫妻共同向銀行貸款的,其中一方是不能退出的。因為做為出借人的銀行不會同意。
2、如果是實踐的角度來說,雙方協商完畢即可。但是夫妻的協議不能對抗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