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買房貸款時夫妻雙方有一方在銀行有定期存款但不取可以貸款嗎
可以啊,這個跟貸款沒有關系的!
不是說你家裡沒錢才需要貸款!
而是你需要更多的錢才去貸款!
你有存款,銀行還更樂意貸款給你!
❷ 買房子銀行要求存定期才給貸款這怎麼辦
買房子銀行要求存定期才給貸款,是因為收入證明不夠,需要存款進行財力證明。按揭貸款中人們最關心的是條件及程序.
首先辦理按揭貸款需要提供的資料:
1、申請人和配偶的身份證、戶口原件及復印件3份(如申請人與配偶不屬於同一戶口的需另附婚姻關系證明)。
4、申請人家庭收入證明材料和有關資產證明等,包括工資單、個人所得稅納稅單、單位開具的收入證明、銀行存單等。
5、開發商的收款帳號1份。
❸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是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嗎
貸款房屬於夫妻共有財產。
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但是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有幾種特殊情況,需要注意:
1、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可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2、婚後一方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一般認為是對雙方的贈與。除非父母出資時的書面約定或聲明,證明此出資只是贈與自己子女的。
3、婚後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4、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不能達成協議的,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5、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法院不予支持。購買該房屋時的出資,可以作為債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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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兩夫妻只存款在一人名下以後好貸款嗎
婚後共同貸款買房,只登記在一人名下,這屬於共同財產。
因為該套房子是倆人結婚後用共同積蓄購買的,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故不論該房產是登記在一方名下還是在雙方名下,其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特別提示:
1、認定房屋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並不是以房產證上記載的是雙方姓名還是一方姓名為標准。婚後只要是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產,不論是登記在雙方的名下還是丈夫或者妻子一方的名下,都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2、房產登記在雙方名下和一方名下,在法律後果上存在的主要區別。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的房產發生對外轉讓時,需要夫妻雙方作為轉讓方共同簽字認可。在辦理房產過戶時,需要雙方共同到場。而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房產對外轉讓時,只需要一方作為轉讓方簽字認可。登記過戶時,一方到場即可。從這個意義上說,將夫妻雙方一並登記為產權人,雖然在今後房產轉讓時,手續要繁瑣一點,但可以有效地避免一方以較低的價格惡意轉讓房產,從而有助於加強夫妻雙方對房產的共同控制力度。
❺ 夫妻同時貸款買的房子,在銀行兩個人都開了戶,還款時用誰的卡還都可以么
夫妻同時貸款買了房子,在銀行兩個人都開了戶,還款時還是有一個主還人了,不能兩個人的都進行還款,要麼貸款時的時候是有一個主貸人的,主貸人也就是說是主要的還款人,只有當主貸人,還款還不上的時候,這種協助貸款的人才要進行一個還款,
因此就是說我們,我說是夫妻共同購房,也是要樹立一個主貸人用主貸人的名義進行個還款,俺最說還款時間不存在,同時用兩個人的銀行卡去進行一個還款
❻ 買房貸款時夫妻雙方有一方在銀行有定期存款但不取可以貸款嗎
1、事實證明買房在結婚後都屬於婚後財產~可是現在新物權法出台後,房產誰的名字誰就可以買賣~
2、銀行貸款就是公積金和商業貸款兩種~你們結婚了,公積金可以貸滿雙方的總公積金額~一方貸二十萬,兩個人共可貸40w。但前提是不能超過房價的二成或三成~這是由各地銀行不同而不同~
3、參照第二條你就知道了~誰的名字誰賣~
❼ 現在貸款買房需要有定期存款嗎
不需要!只要你能夠開具收入證明,有足夠的銀行流水賬就已經足夠。其實銀行貸款只要是優質的客戶,他都很願意貸款給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