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買房貸款的營業執照是老公爸爸的、那房產證上是寫他爸爸名字還是我老公名字錢是我老公出的
那要看用營業執照是你老公的就業證明,還是其他方面的,我們住房貸款的時候用到了營業執照,因為我們自己開公司的,公司營業執照寫的我一個人的名字,房產證是寫我和我男朋友的,貸款的銀行說如果出了工作證明,其實也不需要營業執照的,應該寫誰的名字和營業執照應該沒有關系吧,不過具體的可以問下貸款銀行
⑵ 婚後貸款買房房產證上該寫誰(夫妻)的名字比較好
1、如果是以夫妻雙方的名義貸款買房,夫妻雙方的名字都必然都出現在房產證上。2、如果是以男方父母的名義給你們貸款買房,單獨以妻子的名字上房產證,除非男方父母特有錢或瘋了,所以能把妻子的名字和老公的名字一起寫上去是最好的選擇;3、如果是女方的父母為你們貸款買房,男方的名字最好也能上去。這么說的吧,夫妻雙方的名字都在房產證上誰都不吃虧,如果只有一個人的名字,萬一將來離婚,有一方是要吃虧的。
⑶ 婚後老公貸款給父母買房,房產證寫父母名字,那麼這個房是婚後財產嗎...
分不了房子。
但是如果是以婚後出資作為首付,女方可分得首付的一半。
第十二條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購買該房屋時的出資,可以作為債權處理。
補充問題中:
別的房子是誰的房子?
⑷ 婚後貸款買房,男方父母和男方出首付,房產證只寫男方名字
這是最傻的了。嫁給貸款買房的男人,婚後一起還房貸是最傻的了。以後萬一離婚了,女的只能分到少部分錢,房子升值沒你的份兒。還有,公婆給老公買房子的,兒媳沒有義務一起贍養公婆,房子沒你的份,養公婆還不如自己好吃好喝呢。他們用養老的錢來給兒子買房,卻要小倆口養著,以後房子沒你的事了,這買賣也做得太劃算了。
說一現實的笑話:一對男女買房100萬,男方付30萬首付,婚後還貸幾年後女方居家教子。10年後雙方離異,房子增值到300萬,產權歸男方,女方得到4萬貸款,並酌情補償10萬。40歲人老珠黃的女方帶著14萬默默離開,40歲一枝花的男人坐擁豪宅春風滿面。。。
要知道出軌的男人比騙財產的女人多,家庭裡面女人奉獻的比男人多...
⑸ 婚後買房寫了父母與老公名字 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住房是婚後分期付款購買,婚姻法規定,不管登記人是你夫妻倆誰名字,住房產權都屬於婚後共有財產,一人一半產權權益。
離異,住房產權你倆一人一半,
一方父母出資首付,屬於對你倆債權,你倆分割完畢住房產權,需要依照分得的份額,償還父母出資款!
婚後還貸,屬於夫妻共有財產,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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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婚前貸款買房寫的老公和公公的名字,婚後辦理產權證可以加上我的名字嗎
加名字應該相當於房子過戶,繳稅大概一萬多,婚後就要考慮去掉你公公的名字,兩個過日子他摻合進來干什麼,給兒子買房子還不應該嗎?你和你老公慢慢商量,不要吵鬧,真過日子是兩個人的事,不應該有第三者插足家庭事物,包括各自父母,他們可以提供意見,但不是決策。
⑺ 婚前按揭貸款買房,房產證寫男方名子和其父母名子有什麼區別嗎
婚前購置的房屋屬於個人財產,婚後共同還貸部分屬於共同財產。實踐中有些地方在處分財產時候,將考慮婚前支付與婚後支付的比例,分割房屋增值部分。
如果登記在父母名下,則屬於父母的財產,即便償還月供,也不能分割增值。
⑻ 婚後,買房房產證上寫老公和他母親的名字,作為妻子的有份嗎
明確的告訴你,只要不是你公公婆婆付全款買的房,或者婚前買的房。你都有份。只是多少而已。放心
⑼ 我和老公用公積金貸款買房 產權證上能寫我們父母的名字嗎
不可以,公積金貸款有規定,房產證名字必須是貸款人本人,若是夫妻雙方都有公積金(必須提供登記證)可以辦理貸款代扣,房產證上的名字就是簽訂購房合同上的名字,只有在登記的情況下才可以是夫妻雙方的名字。辦理帶看的賬戶必須是房產證的名字最多是夫妻兩個人。
⑽ 我和我老公現在買房子,首付是他父母給的,名字也是寫的他父母的,那這個房子是不是就沒我們的份,如果...
您好,這個問題我來給你解答。
首先祝你和老公幸福。你婆婆公公出的錢,名字也是他們的,這個房子就是你婆婆公公的。你沒有份。給你們住而已。如果寫你老公的名字,婆婆公公出的錢,那麼房子為這三人所有。還是沒有你的份。
不知道你是否參還房貸,要是每個月的房貸都由你來還,即使房子首付和名字都是你婆婆公公的,你只要有還房貸的單據,那麼房子是你和你婆婆公公所有。但不是平均所有。誰出的錢多,歸誰的部分就多。
現在新婚姻法實施了,財產分的很清楚的,無論男方女方想獲得對方的財產很難。
我覺得,要想以後不出毛病,這個房子還是你們兩口子買吧,你們倆人貸款,房產證寫你們夫妻倆的名字,你們夫妻倆每月共同平攤房貸,這樣以後不出毛病的。
我看你婆婆公公的意思是買個房子他們拿著,給你們兩口子住,要是有問題他們收回房子,沒有什麼損失的。我覺得這樣也行,你們倆口子好好過日子,老的給房子住,不也很好嗎,怕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