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夫妻一方貸了信用卡,去世了,另一方沒有能力還,怎麼辦
信用卡還不上了怎麼辦
1.態度很重要,主動到發卡行當地卡部說明實際情況。一定不要躲避,否則銀行會認為你在惡意拖欠。就算不能全額還款,也要盡量還一部分表示誠意。
2.信用卡欠款出現以下情況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a經其他催收方式催收無效,透支本息超過1000元的;
b掌握欠款客戶存款及其他財產信息,需經法院凍結和判決的;
c因欠款不還而遭同業起訴,需共同參與清收的。
3.逾期記錄會自動進入人民銀行的徵信系統,各銀行不需要上報。結清欠款後也不會撤銷不良記錄,只會在結清後的24個月在系統里被覆蓋。徵信系統只能查詢到最近24個月的記錄。
⑵ 夫妻共同還貸,一方突然死亡後,另一方是否可以只還一半
夫妻共同還貸,一方突然死亡後,其還款方式要根據具體情況:
一、夫妻一方死亡前,有遺囑繼承的,如果繼承者繼承了財產,那麼繼承財產者就有替之還貸的法定義務,如果繼承的財產不夠還貸,餘下的由夫妻中另一方還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十三條 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二、夫妻一方死亡前,沒有遺囑繼承的,按照法定繼承處理遺產,其遺產由夫妻中另一方繼承。
同時,因為夫妻的債務屬於共同債務,那麼夫妻中的另一方,有法定的還款義務。
⑶ 夫妻貸款一方死亡現在無力還款
女方要承擔一半,另一半是被繼承人生前債務,從被繼承人的遺產中償還,或由繼承人在遺產繼承范圍內償還
貸款業務的條件:
1、年齡在18到65周歲的自然人;
2、借款人的實際年齡加貸款申請期限不應超過70歲;
3、具有穩定職業、穩定收入,按期償付貸款本息的能力;
4、徵信良好,無不良記錄,貸款用途合法;
貸款需要准備資料:
1、有效身份證件;
2、常住戶口證明或有效居住證明,及固定住所證明;
3、婚姻狀況證明;
4、銀行流水;
5、收入證明或個人資產狀況證明;
6、徵信報告
⑷ 夫妻雙方貸款後一方死亡,貸款還不上怎麼辦
夫妻雙方貸款時,一般情況下應該有物品抵押或者有擔保人才能貸款,所以夫妻雙方一方死亡後,貸款還不上時,抵押的物品就會被拍賣,或者由擔保人進行償還。
⑸ 夫妻雙方貸款後一方死亡,貸款還不上怎麼辦
千方百計的應當歸還,如果是房貸,可以考慮退房、變賣。
⑹ 夫妻一方借款後意外死亡債務還要還嗎
我們知道,夫妻結婚後,財產都是共同財產。那麼債務呢?債務是不是也是兩個人該共同承擔的,當其中一方死亡後,其配偶是否應該為債務人還債呢?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這一條可以通過目的性擴大解釋為:婚姻關系解除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所以借款者如果是以個人名義借夫妻共同債務的(夫妻關系另一方認可),那麼未死亡一方則須對此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是有義務償還的。如果死亡一方以個人名義借個人之債的。那麼另一方當然沒有義務償還(《合同法》規定,雙方合同不得對抗第三方)。當借款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首先應及時協商解決。因為協商解決有利於維護雙方的感情,有利於以後繼續合作,而且協商解決簡便、迅速、耗費少、便於執行,因而是一種常用方法。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⑺ 夫妻一方借款後死亡,另一方需要償還嗎
夫妻一方借款後死亡,另一方需要償還。因為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六條 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應當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⑻ 夫妻雙方銀行貸款,一方去世怎麼辦
你好,如果是當時共同簽約簽字的,就得剩下的,需要在世的一方償還。這樣的一般都是共同擔保,銀行不是傻的,都考慮到這樣的問題。希望能幫到您。
⑼ 夫妻貸款買房一方去世後貸款由誰來還清
法律問題:夫妻貸款買房,貸款未還清男方死亡,剩餘貸款由誰還?女方還請貸款後,可以直接注銷抵押嗎?房產不更名過戶對住房有影響嗎? 劉律師:男方去世,用男方的財產先償還夫妻共同債務男方應承擔的債務,房子應該遺產來處理,女方必不能獨占該房產 孟律師:一方死亡,涉及到繼承問題。看有幾個繼承人,作為配偶可以償還銀行貸款。還款的這部分可以作為配偶乙方的財產。至於過不過戶,不影響,只是不能直接買賣。要買賣必須過戶。 趙律師:如果女方是共同還款人的話,是要償還的,還清後可以辦理注銷。 如果您有法律問題,請進入首頁撥打法律咨詢電話,進行律師在線咨詢。 相關知識——繼承權的取得 (1)取得繼承權的根據 公民取得繼承權必須具備三個方面的根據:一是法律根據,即法律的規定或者立遺囑人的合法有效的遺囑的指定;二是事實根據,即被繼承人死亡和遺產的存在;三是身份根據,即與被繼承人有法定的親屬關系。其中,身份根據是反映繼承權本質的基礎性根據。 (2)繼承能力 繼承能力指公民作為繼承人取得遺產繼承權的權利能力,亦即公民作為繼承人取得遺產繼承權的資格。 任何生存的公民都有繼承權利能力。繼承開始時已經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被宣告死亡)的人沒有繼承能力 。 如果相互有繼承關系的幾個人在同一事件中(如自然災害、交通事故)死亡,不能確定死亡先後時間的,推定沒有繼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繼承人的 , 如幾個死亡人輩分不同,推定長輩先死亡;幾個死亡人輩分相同,推定同時死亡,彼此不發生繼承,由他們各自的繼承人分別繼承 。 在繼承關系中有一個例外,即出生時是活體的胎兒也具有繼承能力。我國《繼承法》第28條規定:「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胎兒出生時是死體的,保留的份額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⑽ 貸款人死了配偶要還嗎
你好,是需要還的,一般分為三種償還責任制
第一就是配偶償還,對於配偶一方死亡後,另一方應該承擔債務責任。
第二就是子女償還,如子女繼承了父母的遺產,則在遺產繼承范圍內承擔還款義務;
第三就是繼承人償還,繼承人可以是配偶,子女,也可以是兄弟姐妹,父母或其他人。如果繼承人繼承了債務人的相關遺產,就應該對被繼承人的債務承擔一定的債務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