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夫妻買房共同貸款都有貸款記錄嗎
可以,銀行只對貸款本人進行審查,房貸是用房子做抵押的,基本上都沒什麼問題。
Ⅱ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離婚後過戶一方後,另一方還有貸款記錄嗎,還能按照首套房政策買房嗎
1,夫妻共同貸款買房離婚後過戶一方後,另一方的貸款記錄是存在的,但是名下是沒有房產記錄的。所以也是可以享受首套房購房待遇的。
2,首套房指購買僅擁有一套住房。中國人民銀行規定我國城市居民購買第一套住房享有按揭貸款利率優惠。
3,查詢首次購房信息,以購房合同中的購房人為查詢依據。受理個人首次購房信息查詢時,需審核查詢人身份證明、商品房預(現)售合同或存量房買賣合同(本人不能親自查詢時,受託人應提交本人身份證原件、委託人身份證原件)。
4,以購房人為單位,基於購房產權信息系統的界定標准,規定在產權登記信息庫中,無產權登記記載的,或者有產權登記,但是產權來源是自建、繼承、贈與、房改、經濟適用房、拆遷安置房的,都屬於首次購房,房產局產權市場處將給予出具《首次購房證明》。標准還規定,查詢個人購房信息的地域,只限於出具《首次購房證明》機構所登記的區域范圍。
Ⅲ 結婚前買房 婚後一起還貸算有貸款記錄嗎
是夫妻共同財產。
婚前夫妻一方貸款買房,婚後夫妻一起還貸,該房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如果婚前一方已還了部分房貸,婚後夫妻一起還清了剩餘房貸。夫妻一起還貸的部分,屬夫妻共同財產;婚前一方單獨還貸的部分,為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
《婚姻法》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Ⅳ 作為共同還款人再買房算是有貸款記錄么~~~~~~
是的,是有貸款記錄的。
在貸款上可以參與允許范疇的貸款,如新政策貸款,及非共貸外其他貸款。
也叫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在銀行貸款業務中普遍存在,最典型的為在住房按揭貸款中,夫妻或者房屋的共同買受人作為共同借款人向銀行申請貸款,有關個貸制度明確規定:共同借款人可以是所購買房屋的共有權人,也可以是符合貸款要求的其他自然人。在實際工作中,房屋的共有權人作為共同借款人,由於其共有權人與共同借款人的趨同性,較好理解和把握。
Ⅳ 夫妻共同的按揭房子 雙方徵信報告都會顯示信息嗎
會的,夫妻共同按揭,意味著雙方共同是借款人,徵信報告上是會顯示貸款信息的。
徵信信息的來源:
徵信機構從信用信息產生的源頭採集信息,具體來說,徵信信息主要來自以下兩類機構:
提供信貸業務的機構。主要是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小額貸款公司等專業化的提供信貸業務的機構。
其他機構。包括個人住房公積金中心、個人養老保險金等機構。
此外,上述部分機構還提供個人的地址、聯系方式等基本信息,而這些信息是由個人在辦理業務時提供給這些機構的。
徵信報告上展示的內容:
目前個人信用報告有三個版本,分別為:
1、個人版:供消費者了解自己信用狀況,主要展示了信息主體的信貸信息和公共信息等。包括個人版和個人明細版。
2、銀行版:主要供商業銀行查詢,在信用交易信息中,該報告不展示除查詢機構外的其他貸款銀行或授信機構的名稱,目的是保護商業秘密,維護公平競爭。
3、社會版:供消費者開立股指期貨賬戶,此版本展示了您的信用匯總信息,主要包括個人的執業資格記錄、行政獎勵和處罰記錄、法院訴訟和強制執行記錄、欠稅記錄、社會保險記錄、住房公積金記錄以及信用交易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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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徵信報告的收費:
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自2016年1月15日起,個人到櫃台查詢自身信用報告,每年第3次起的收費標准由每次25元降低至10元,通過互聯網查詢及每年前2次到櫃台查詢繼續實行免費。
對不良徵信信息有異議的處理辦法:
需要您本人親自到現場提出異議申請,屆時,帶上您自己的有效身份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就可以了,其中復印件要留給查詢機構備查。
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包括:身份證、軍官證、士兵證、護照、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台灣同胞來往內地通行證、外國人居留證等。另外,在查詢時,您還需如實填寫個人信用報告異議申請表。
Ⅵ 未婚兩人共同按揭買房 兩人的徵信記錄中都會有這筆按揭貸款記錄嗎
只有一人有記錄。
只要領了結婚證之後在買房都算共同財產, 辦貸款需要兩個人同時到場。 並且兩個人的資料都不能有問題,徵信也是查兩個人的。
申請條件
1、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同時具有按期歸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所購住房全部價款20%以上的自籌資金,並保證用於支付所購住房的首付款;
4、具有銀行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或質押,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為償還貸款本息、並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人;
5、具有購房合同或協議,所購住房價格基本符合銀行或銀行委託的房地產估價機構的評估價值;
6、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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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的信用檔案是由個人徵信局一類的徵信機構製作的。個人徵信局主動替所服務的區域范圍內的所有居民製作信用檔案。
個人徵信局製作的個人信用檔案受到法律的限制,法律原則是既滿足信用經濟發展信用信息的需要,又要維護個人隱私不受到侵犯。因此,法律嚴格規范製作個人信用檔案的徵信機構的業務操作,包括信息採集。
借款人應提供的材料
1、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外地人需暫住證和戶口本
2、結婚證/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單身證明2份
3、收入證明(銀行指定格式)
4、所在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5、資信證明:包括學歷證,其他房產,銀行流水,大額存單等
6、如果借款人為企業法人的還必須提供經年檢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章程、財務報表。
註:從2010年5月10日左右開始外地戶口在京購房貸款還必須提供近一年的繳稅證明或者一年的社保單等能證明在京工作滿一年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