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夫妻先離婚後貸款買房的可行性
當然可以的
我朋友就這樣操作過,只要辦理離婚證,
你老婆有收入證明,就可以辦到貸款的
辦好貸款後,再復婚就行的。
注意考慮一下兩人的感情是否夠好
好運!
B. 現在夫妻二人准備離婚,但丈夫現在要向銀行貸款,還必須要我簽字。怎樣可以撇清債務,要他一人承擔
建議不要簽字,否則這事對你不利,屬於共同債務,仍要還款。
C. 離婚時還有房貸怎麼辦
1、夫妻雙方共同貸款購買的房產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所以尚未還清的貸款也屬於夫妻雙方共同的債務,所以雙方必須共同承擔還款的義務。
2、如果兩個人感情破裂,離婚了,該負債仍然需要夫妻二人共同來負債,共同償還。但是如果夫妻雙方經過協商可由其中一方進行償還,也是可以由其中一方來進行償還的。
3、如果離婚後購買房屋的一方無力支付房屋貸款,銀行仍有權向其配偶追償。未獲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銀行償還了房屋貸款後,代償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償。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十九條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後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第二十條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第二十一條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後,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夫妻准備離婚存款先還貸款好擴展閱讀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四條對遺棄家庭成員,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調解。對遺棄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作出支付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的判決。
第四十二條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七條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
第四十八條對拒不執行有關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財產分割、遺產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有關個人和單位應負協助執行的責任。
D. 夫妻雙方離婚前!但是之前有貸款,快到期!有一方不願還!先離婚還是先換貸款!(貸款是由另一方父母代借
您好,按照法律規定,夫妻關系存續之間的債務為共同債務,未徵得第三方債權人的同意,分割債務的行為對第三人無效。
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建議雙方明確債務歸屬,並徵得債權人同意。
E. 夫妻共同貸款,離婚時先拿共同財產還貸後平分,還是先平分財產後各自換貸請求專業律師回答!
首先,明確產權,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共同財產。其次,明確產值,即房屋價值,按市場價計算,不按當初購房合同金額計算。再次, 分清權益部分和債務部分。如果涉及貸款,先要將貸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說,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給未得房一方房屋價值的一半,得房方單獨償還剩餘的本金及利息。
夫妻一方婚前通過按揭貸款購房,婚前取得房產證,婚後夫妻共同還貸。離婚時,該房產婚後房屋增值部分及共同還貸的部分,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外,應當視為夫妻共有財產平均分割。對於共同還貸部分,不論是用個人工資還貸,還是用雙方工資還貸,均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除非一方能夠證明還貸資金來源於個人婚前財產。如果是一方婚前通過按揭貸款購房,婚後才取得房產證,雙方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時,不能因為婚後取得房產證就認定該房產屬於婚後共同財產進行分割,需要結合財產來源細分婚前婚後兩部分依法進行分割。
F. 夫妻之間要離婚房貸一直都是老婆還、離婚以後能多爭取一點錢嗎
一般不會的,因為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即使是一人在還貸款,離婚時也是要平均分配的
G. 離婚一年多才知道老婆在離婚前存了一百萬存款我現在還首辦法要回嗎
如果確定該筆存款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范圍,即使離婚後,也是可以要求進行分割的。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夫妻離婚時未處理的財產或者未發現的財產,離婚後可以單獨起訴要求進行分割。因此,建議你們先進行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可以收集證據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分割。
H. 離婚時還有房貸怎麼辦
結婚後貸款購買的商品房,在離婚時會作為夫妻共同財產直接進行分割處理,而對所欠銀行的貸款,可以作為夫妻共同債務,依法進行處理。一般有2種辦法:
1.提前清償所欠銀行的貸款,塗銷房屋所有權證書上的他項權登記,這樣就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在處理婚姻問題的同時一並處理房屋的歸屬問題;
2.在雙方離婚後,由雙方或一方繼續償還貸款,待貸款還清並塗銷抵押登記後,雙方通過協商或訴至人民法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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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請問夫妻雙方離婚後銀行貸款是不是要全部還清
夫妻離婚後不一定要全部還清貸款,但是如果是因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J. 兩夫妻要兩年後離婚,但銀行有共同貸款,一方想提前還自己承擔的那一部分怎麼辦
雙方對共同貸款應該共同承擔。